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切实增强人畜共患病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更好理解《意见》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历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率先推进全省范围内免疫无口蹄疫区和免疫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以下简称无疫省)建设,创新实施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但近年全国动物疫病多发高发,禽流感、炭疽等人畜共患病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冲击公共卫生安全的风险越来越高。山东作为畜牧业产销和人口大省,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压力更大、生物安全风险更高,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生物安全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物安全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弱项、补短板,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要素保障,健全防疫体系,切实增强我省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生物安全水平,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评估论证,制定出台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8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健全了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意见》提出,增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重点健全完善“一个机制、两个体系”。通过压实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生产经营者主体三方责任,将动物疫病防控纳入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一体谋划,将动物疫病防控职责纳入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切实健全完善动物疫病防控责任机制。通过开展省市县三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和畜禽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监测体系、强化野生动物巡查监测等,切实健全完善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体系。通过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实施畜牧兽医乡镇派驻体制、加强县乡动物防疫力量联动等,切实健全完善动物卫生监管体系。
(二)突出了动物疫病防控重要举措。《意见》提出,着力落实动物疫病防控“三大举措”。加快布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监测、预警、净化,到2026年全省80%以上的牛羊种畜场(站)建成省级或国家级布鲁氏菌病净化场、无疫小区,30%以上的规模奶牛场达到净化或无疫标准;加强防控关键技术科研攻关与应用,开展高危职业人群筛查和行为干预,切实降低疫病传播风险。强化全链条监督管理,构建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经营、加工、进出口等各环节动物疫病防控互联互通、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免疫、监测、检疫、调运、监督、执法等各项防控措施,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效能。深化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强化国家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加快无疫省建设,力争今年通过国家评估验收;支持胶东半岛率先建设非洲猪瘟、布鲁氏菌病、新城疫等无疫区;支持企业建设多病种无疫小区;加快种畜禽场疫病净化,切实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三)增强了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力量。《意见》提出,着力增强工作力量,提升专业能力。综合考虑畜禽养殖数量、养殖密度、防控指导区域面积等因素,加强县乡两级动物防疫工作力量,乡镇按照定责定岗定人要求足额配齐配强动物防疫专业人员,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大力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切实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人才储备,优化省市县三级防疫机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足额配备官方兽医,实施动物防疫管理服务岗位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制度宣传,切实提升防疫队伍专业能力。
三、下步打算
一是抓紧抓实政策调整。加快动物防疫财政支持政策优化调整,动物防疫资金支持重点由强制免疫逐步转向监测、流调、扑杀、净化及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等。“十四五”期间,支持市级和养殖大县建设负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支持1000个以上的乡镇兽医站(动物检疫申报点、动监分所)标准化建设。
二是抓严抓细措施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信息化、智慧化手段应用,加快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环节全链条防控措施落实落地,严防严控动物疫病发生传播,全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效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三是发掘培树典型经验。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提升动物防疫专业素质,大力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一线精准服务,及时发现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介,营造动物疫病防控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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