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部门领导解读】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磊解读《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一、政策背景

总部经济,是指一些区域由于特有的优势资源吸引企业总部集群布局,形成总部集聚效应,并通过“总部—制造基地”功能链条辐射带动生产制造基地所在区域发展,由此实现不同区域分工协作、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经济形态,具有知识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税收贡献大等特点,加大总部经济项目招引有助于优化德州产业结构、提升德州城市功能和优质税源建设。

二、决策依据

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发展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研究出台激励政策,支持各地全力争取总部项目落地”;省级层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奖励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发改合作〔2022〕528号);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瞄准高端打造、超前谋划央企、强企总部基地,‘一事一议’招引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机构”;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聚力招引三类‘500强’企业、总部经济”。

三、出台目的

争取500强、央企、名企等总部经济项目招引落地,对接高成长型总部经济项目,引导和推动现有企业盘活改造闲置楼宇资产用于总部项目招引,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总部经济集聚发展。

四、重要举措

扶持政策主要有7项内容:

一是办公用房奖励。对购买、租赁的,最高奖励150万元;对自建的,最高奖励300万元。

二是经营贡献奖励。视企业地方贡献情况,可每年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长8年;总部企业开发建设大型商务楼宇或现有企业盘活改造闲置楼宇资产用于总部项目招引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是企业成长奖励。总部企业首次被评为“500强”的,根据企业层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是高管奖励。对企业高级技术管理人才年薪酬超过30万元的,可每年按其年薪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奖励。符合省认定条件的,再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六是重大项目奖励。采用“政策漫游”方式重点扶持。

七是鼓励兼并重组和回归。鼓励本地企业扩大规模,并购市外企业取得绝对控制权且纳税在我市的,根据贡献情况,可每年给予一次性奖励;本市现有企业将市外总部搬迁至我市的,经认定可享受新引进总部企业政策。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办公室 联系人:杜  鹏  联系电话:268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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