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2022年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全国深度行(首站)·深圳站活动在深圳市龙华区启动。活动期间,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小龙接受了中国工业报的采访。何小龙表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新型基础设施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步伐日益坚实,重点数字产业在攻坚克难中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治理取得积极成效,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持续深化。”
如何筑牢数字安全屏障,保障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是新形势下的重大课题。“发展数字经济,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坚持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要坚持安全和发展双轮驱动,推动安全与发展良性互动、互为支撑、协调共进,筑牢数字经济发展安全屏障。”何小龙提醒。
图为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小龙
数字经济地位不断凸显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至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平均增速约15.9%,占GDP比重由20.9%增长至39.8%。
何小龙表示,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正在不断凸显,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新型基础设施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光纤和移动宽带网络,全国互联网普及率从2012年的42.1%提高到2022年上半年的74.4%。移动通信技术从“4G并跑”跨越到“5G引领”,全国建成开通5G基站196.8万个,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100%,宽带平均资费下降95%以上。
二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步伐日益坚实。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55.7%和75.1%,比2012年分别提高31.1和26.3个百分点,智能制造装备国内市场满足率超过了50%。
三是重点数字产业在攻坚克难中发展壮大。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蓬勃兴起,网上购物、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新模式新业态全面提速。截至今年7月,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8.29万亿,软件业务收入达到5.46万亿,电信业务收入达到0.94万亿,分别同比增长7.9%、10.3%和8.3%。
四是数字经济治理取得积极成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继出台,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不断完善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特征和规律的政策体系、监管规则。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不断加大,通过“断卡2.0”“打猫”等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五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持续深化。通过“一带一路”加强同沿线国家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合作,累计建设34条跨境陆缆和多条国际海缆,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制定,开展双多边数字治理合作,推动建立开放、公平和非歧视的数字营商环境,及时提出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声音。
伴随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其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也日益提升。何小龙介绍,我国正推进《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条例)《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等管理制度和文件的编制,不断强化数据安全,增强数字经济发展安全底座。
其中,国家工信安全中心深度参与相关文件的编制,在个人通信与公共信息界限、网络平台监管与数据治理、智能技术安全风险监管、网络重要数据分类分级、重要数据与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等重点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数据交易场内场外共同发展
2022年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全国深度行(首站)·深圳站活动上,何小龙代表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加快培育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研究报告》。
针对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现状,何小龙表示,当前数据采集渠道日益丰富,数据存储和处理能力不断增强。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发展,大大丰富了大数据的采集渠道,来自外部社交网络、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及政府公开信息平台的数据将成为大数据增量数据资源的主体。在存储载体上,数据中心建设规模和应用水平显著提升。在存储方式上,随着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快速发展,云存储市场快速增长。
数据开放共享不断推进,政企数据双向共享成效初显。2021年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接入各级政务部门5951个,支撑全国调用超2千亿次,向地方回流数据超6000万条。企业通过数据开放共享赋能商业生态,以平台为纽带形成了数据开发利用生态。
数据交易流通规模不断扩大,场内场外交易共同发展。根据上海数据交易所研究院的统计,全球数据交易总规模2021年达2000亿,其中中国约占八分之一,即250亿元。“中国的数据交易市场逐步形成了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共同发展的态势。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形成了不同的数据获取渠道,发展模式也有所不同。其中,场外交易主体在供应链上下游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场内交易仍处于发展的探索阶段。”何小龙说。
何小龙坦言,数据要素应用场景不断拓宽,跨行业、区域、部门融合应用成效显著。以汽车产业链领域为例,达示数据所建设的汽车行业数据平台打通了108类汽车行业数据,对接产业链上、中、下游的跨行业数据。在外贸领域,由环球慧思所建设的外贸数据终端系统(GTIS)融合汇聚了海关贸易数据、邓白氏商业数据以及互联网公开数据。
数据跨境流动探索有序开展,各地通过方案创新先行先试。中央层面上,规范数据跨境流动的政策法规日益完善。2022年7月,《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出台,明确了四类需要申报数据安全评估的数据出境情形。地方层面上,各地积极探索,通过方案创新先行先试。在北京,通过数据托管服务平台支持企业数据跨境流通;在粤港澳大湾区,首个跨境数据验证平台也上线试运行。
“应看到,我国数据要素市场,仍存在数据采集存储标准化进展不足,数据开放共享程度不够,数据交易流通活跃度不高,数据融合应用能力仍需强化等问题。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做到全国‘一盘棋’;加强数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数据‘含金量’;加快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增强数据要素供给能力。”何小龙表示。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