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的通知》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6号)要求,为全面加强和改进烟台市域范围内学校美育工作,构建高质量发展教育体系。烟台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体育评价机制、深化体教融合发展、改善体育办学条件等内容。
1.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一是增加体育课时。到2022年,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二是提高教学质量。实建立“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使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运动技能。普及游泳教学,力争到2025年让每一名中小学生掌握游泳技能。三是加强体育锻炼。落实大课间“体能天天练”制度,到2022年保证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2.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一是配齐配强体育师资。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兼职、购买社会服务、与专业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解决体育教师短缺问题。二是培育体育名师团队。依托高校建立市级体育教师培训基地,联合市体育局分级分类轮训体育教师、教练员。三是保障体育教师待遇。在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评定、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保证体育在全市教学成果评定中占有一定比例。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体育装备。
3.完善体育评价机制。一是改革考试制度。推行“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确定体育科目成绩。自2025年起,中考体育科目考试分值占比达到中考总分值的10%。二是强化督导问责。各区市要开展学校体育质量监测,将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4.深化体教融合发展。一是规范课余体育训练。鼓励学校与体校、社会俱乐部合作,共同开展体育教学、训练,共建各类高水平运动队。二是健全体育竞赛体系。每三年举办一届中学生运动会,每年举办市级专项体育联赛,每年举办三项以上单项体育比赛。三是建设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在“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体育特色项目基础上,建设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定期评估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培养优秀体育人才。在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优秀体育人才招生、训练、培养“一条龙”体系。
5.改善体育办学条件。一是加大体育经费投入。各区市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学校要根据需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体育工作开展,可按照一定比例或一定标准安排体育工作经费。二是改善地器材建设配备。各区市要按标准建设中小学体育场馆。建立体育器材补充机制,配齐配好体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三是引导家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引导家长帮助孩子养成良好体育习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居家和户外体育锻炼。
6.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总体谋划,做好学校体育工作改革的政策、经费和条件保障。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市各学校要加大学校体育工作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三是制定落实措施。各区市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
(二)《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包括深化美育教学改革、创建美育特色品牌、强化美育师资保障、推进美育评价改革、改善美育办学条件、加强组织实施六个部分:
1.深化美育教学改革。一是落实美育课时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音美课程刚性化管理规定,开齐开足美育课程。二是丰富美育课程设置。中小学校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开设舞蹈、戏剧、影视、国画、陶艺、剪纸、器乐、合唱等美育课程。三是推动美育学科融合。树立科学融合理念,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有机融合,充分运用各学科蕴含的美育资源,制定各学科美育指引。四是加强美育教学研究。推行学校美育学区备课制度,探索建立大中小幼美育教师一体化教研机制。成立烟台市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全市美育教学工作的指导。五是提升美育教学质量。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艺术课程教学模式,帮助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2项艺术特长。“十四五”期间,探索建立全市学校美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
2.创建美育特色品牌。一是建设美育特色学校。“十四五”期间,全市评定市级美育示范学校 30 所、美育特色学校 50 所。二是优化美育特色项目布局。在全市范围内针对中西器乐(含管乐、弦乐)、合唱、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及美术(含书画、篆刻、艺术实践工作坊)等美育特色项目,进行同一片区内、不同学段、不同学校间的“一体化”统筹布局。三是打造美育活动品牌。构建市、县、校三级展演体系,打造一批有影响、可持续的具有烟台特色美育活动品牌。每年开展市级中小学生艺术专项展示,每三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四是建设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在全市重点培育建设20个高水平中小学生艺术团。
3.强化美育师资保障。一是配齐配强美育教师。自2022年起严禁新招聘美育教师改任其他学科,确保到2025年全市小学、初中、高中音乐美术专职教师占比分别达到70%、80%、95%以上。二是提高美育教师综合素质。每三年举办一届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学能力展示活动。三是保障美育教师待遇。在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评定、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4.推进美育评价改革。一是深化艺术科目考试改革。自2022年秋季学期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将艺术类科目考核纳入中考。二是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把学校美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
5.改善美育办学条件。一是加大美育经费投入。各区市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各学校要根据需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美育工作。二是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各区市要按标准为学校配建美育场地设施。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配齐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三是整合社会美育资源。
6.加强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区两级政府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总体谋划,做好学校美育改革的政策、经费和条件保障。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市、各学校要加大学校美育工作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制定落实措施。各区市、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学校美育办学条件。
三、文件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文件解读部门:烟台市教育局,咨询方式:0535-211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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