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一、基本情况
  按照当前中央和省市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要求以及《成都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护)管理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各部门、各镇街工作中反映的新问题,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草拟了《成都市双流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经双流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联席会议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成都市双流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双办发〔2022〕32号)。作为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党政机关行政资源合理规范配置、节约集约使用,促进党风廉政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六章24条,主要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配置使用管理、维修(护)管理、装修管理以及管理制度进行了规范。(一)第一章主要对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定义作了详细解释。建立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二)第二章主要对办公用房建设的审批程序作出规定,应当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国家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三)第三章主要对办公用房的配置方式、使用标准、租金标准及结算方式进行了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方式包括调剂、置换、租用和建设。(四)第四章主要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护)对象、维修(护)等级及使用安全负责人进行了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护)按照损坏程度和修缮工作量的大小评定为A、B级。当评定结果为A级时,应开展日常维修(护);当评定结果为B级时,应进行大中修。(五)第五章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技术业务用房装修标准及流程进行了规范。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办公用房装修标准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基本装修要求执行,技术业务用房装修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六)第六章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腾退机制、管理信息系统、权属统一登记、装修维修、租赁计划管理、档案管理、内部使用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解读机构:成都市双流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白伟
  联系电话:028-8582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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