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报依据
威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的通知》(威环委办〔2022〕8号)
二、通报的主要内容
(一)2022年第三季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包括大气减排项目情况、水减排项目情况,并附《2022年第三季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汇总表》。
(二)建议及要求。一是加快建设步伐。二是加强运行管理。三是做好资料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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