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关于印发《2022烟台市惠民餐饮消费券的通知》的通知

一、活动时间、范围和合作方式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8日-7月27日

(二)参加范围

1.消费者:全体烟台市民和在烟人员(已绑定手机号码且已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

2.商家: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自愿报名方式进行,参与企业需注册和交易地发生在烟台、经营手续齐全、处于正常经营、贡献大、消费者满意度高、无不良信用和交易风险等负面记录的餐饮行业商户。由支付宝平台组织对接商户(支付宝提供快速上线服务),洽谈合作事项签约后,纳入参与活动商户范围内。

(三)合作方式

本次活动与支付宝合作,利用支付宝平台进行消费券投放,依托支付宝载体进行活动宣传推介。

二、发放形式、规模和种类

消费券采取电子券形式通过网络发放,发放总规模1000万元,分为满200减80元券、满300元减150元券两类,资金规模按1:1配比,消费者可在全市符合要求的餐饮商家核销使用。消费券设置有效期和消费门槛,实施消费满额抵顶。

三、消费券投放和使用

(一)惠民餐饮消费券投放计划

1.第一轮:6月18日19时,投放消费券财政资金400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金额的40%),发放惠民餐饮消费券共38333张(25000张80元券、13333张150元券)。惠民券有效期6月18日至6月27日。

2.第二轮:6月28日10时,投放消费券财政资金300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金额的30%),发放惠民餐饮消费券共28750张(18750张80元券、10000张150元券)。惠民券有效期6月28日至7月7日。

3.第三轮:7月8日10时,投放消费券财政资金100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金额的10%),发放惠民餐饮消费券共9583张(6250张80元券、3333张150元券),以及第一轮未核销消费券,惠民券有效期7月8日至17日。

4.第四轮:7月18日10时,投放消费券财政资金200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金额的20%),发放惠民餐饮消费券共19166张(12500张80元券、6666张150元券),以及第二、三轮未核销消费券,惠民券有效期7月18日至7月27日。

共计发放4轮消费券,累计发放95832张消费券(除去未核销券滚入后续轮次发放数量),将惠及众多居民。

(二)领取方式

市民进入支付宝App首页出现显著提醒“烟台市惠民餐饮消费券领取”,市民点击该提醒进入发放页面领取,也可以在支付宝APP搜索“烟台消费券”进入发放页面领取。

(三)领取规则

惠民餐饮消费券在投放日定时发放,每人每轮次可领取消费券1张,领完为止。

(四)使用规则

1.使用时间为消费券有效期内,过期自动作废。

2.消费券仅限线下到店使用,消费券领取成功后,自动进入支付宝支付卡包,到店消费时通过支付宝平台核销使用。

3.用户在烟台本地商家进行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

4.参与商家可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优惠让利方案,同时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商家及商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一旦发现有套现、作弊、虚假交易、洗钱等情况,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向商家追回相应损失,并取消其参加本活动资格。

5.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6.本次活动发放的消费券,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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