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在政府工作中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思想的务实举措。为进一步深化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对口联系,市政府决定调整市政府领导和市级部门(单位)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安排。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本次调整安排以及《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政府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联系的通知》(内府函〔2016〕161号)要求,积极主动开展联谊交友等对口联系工作。
附件:1.市政府领导与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对口联系安排
2.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对口联系安排
3.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对口联系机制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1
市政府领导与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对口联系安排
李丹同志负责听取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对市政府重大决策的意见和民主协商工作
何政同志负责联系民建市委
杨绍文同志负责联系民革市委
张永同志负责联系农工党市委
徐炼英同志负责联系民进市委
毕胜同志负责联系市工商联
马炬同志负责联系民盟市委
陈建军同志负责联系市工商联
何仁洋同志负责联系九三学社市委
附件2
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对口联系安排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民盟市委、民建市委、九三学社市委、市工商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民盟市委、民建市委、民进市委、市工商联
市教育局联系民盟市委、民进市委
市科技局联系民盟市委、九三学社市委
市司法局联系民革市委
市财政局联系民盟市委、民建市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民盟市委、民进市委、市工商联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联系民进市委、农工党市委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民建市委、农工党市委、九三学社市委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九三学社市委
市水利局联系农工党市委、九三学社市委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民革市委、民进市委
市商务局联系民革市委、民建市委、市工商联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民革市委、农工党市委、市工商联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民盟市委、民进市委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农工党市委、九三学社市委
市统计局联系民进市委
市医保局联系农工党市委
市经济合作局联系民建市委、市工商联
市乡村振兴局联系民革市委、民建市委、九三学社市委
市政府台办联系民革市委
附件3
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对口联系机制
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开展对口联系工作中,要坚持落实好以下六项制度:
(一)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及通报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重要政策性措施、改革措施以及重大建设项目论证过程中,要通过召开政情交流会、听证会、座谈会或登门联系等形式,主动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通报相关情况,征求其意见和建议。
(二)日常信息公开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公文、简报、资料、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工作总结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政务信息。
(三)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重要会议或举办重大活动,可根据需要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并听取意见建议。对口联系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应邀参加民主党派、工商联召开的有关会议、活动等,以增进工作交流。
(四)联合调研制度。每年初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提出年度调研课题计划;就一些专题性问题开展调研时,可邀请对口联系的有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参加,或选定一些专题开展联合调研;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研究课题委托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调研。对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的调研活动,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提供相关资料、调研经费等必要帮助。
(五)定期联系制度。市政府每年至少安排1次对口联系会,由政府领导向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交流通报工作情况,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等。承担对口联系任务的部门,应定期不定期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召开座谈会,通报本部门工作,共商改进提高工作事宜。
(六)评议监督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检查、行风评议等活动时,应主动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与,也可聘请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成员担任特邀(特约)监督员。对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提出的意见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及时答复,并报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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