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办发〔2022〕2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全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燃气报警器安装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聚焦“十大创新”重点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
三、工作目标
坚持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老化更新改造的思路,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保障燃气管道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具体步骤
2022年7月底前,全面摸清辖区内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及燃气报警器安装底数, 健全适应更新改造需要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加快开展更新改造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一)运行满30年的管道方面。对前期排查上报的850米运行满30年庭院管道及经评估需要改造的1300米庭院管道再一次排查。
(二)既有居民用户橡胶软管更换方面。持续推动管道天然气橡胶软管用户更换为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管或符合标准的其他专用燃具连接软管,更换后的软管使用年限不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
(三)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报警器安装方面。统计既有居民用户、餐饮经营单位燃气报警器安装及正常使用情况,确保数据准确性。
(四)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方面。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允许在辖区内经营,各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不允许使用非法液化气瓶,尤其是灰色液化气瓶,发现依法查处。
五、实施方案还要求强化统筹调度,狠抓落实督导,加快整体进度,严格规范建设管理,严格督导落实,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目标任务。
解读人:荆月林 联系电话:13455711825
原文: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城镇燃气管道老化及燃气报警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港开办发〔2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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