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社规〔2022〕3号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局),各区(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川人社规〔2022〕2号文印发),结合我市实际,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十条措施》,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7日
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川人社规〔2022〕2号文印发),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动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强博士后平台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国家、省和市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能级平台建设单位、绿色低碳重点企业等创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资助,首期拨付资金的50%,三年期满并考核评估合格,拨付剩余资金。对取得突出成果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再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二、加大博士后进站招引力度。加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联合培养力度,积极与浙江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对接,招收博士后进站。鼓励博士后合作导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引荐博士后进站,鼓励市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博士后招收引荐。鼓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将招引需求申报纳入全省博士后招收需求目录,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博士后招引活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每招引一名博士后进站开展科研工作,给予设站单位2万元的一次性招引补贴。
三、配套资助博士后日常经费。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的,可申请每人两年16万元博士后日常经费省级资助,同时给予每人5万元的博士后一次性日常经费市级资助,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费用等。
四、鼓励设站单位加大资助力度。鼓励设站单位为进站博士后提供科研项目专项资金资助和生活补助,相关经费由各设站单位承担。
五、加强优秀博士后培养。入选国家“博新计划”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纳入“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和“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入选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在申报“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和“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时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直接进入终评环节。
六、建立博士后职称评审快车道。博士后人员进站,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博士后人员进站满1年,研究成果或业绩突出,经2名导师署名推荐、设站单位考核合格,可推荐破格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推荐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博士后人员出站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研究成果或业绩突出,经2名同行专家署名推荐、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推荐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七、激励博士后在市创新创业。鼓励博士后开展科技创新、提供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应用转换。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支持博士后在我市自主创业,鼓励我市创业载体优先为创业博士后提供创业场所和服务,给予一定的场地租赁费用减免。鼓励创设博士后创新创业园,经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分三年总共给予30万元补助。
八、支持出站博士后留市工作。鼓励事业单位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引进出站博士后,可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对引进的出站博士后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方式,所需特殊报酬实行单列管理,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事业单位按规定给予的现金奖励,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下一年度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全市国有企业引进博士后科技人才所需薪酬,据实计入当年工资总额,可不作为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九、全方位提供便利服务。经《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进站博士后和留市创业就业的博士后,发放“盐都人才绿卡”,享受医疗“绿色通道”优先服务、免费乘坐公交、部分景区门票减免优惠、免费进入市内向公众开放的国有图书馆和博物馆、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在全市公办学校行使自由选择权1次等。
十、加强博士后工作服务和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博士后相关工作,加大博士后招引和培养政策宣传,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为所属单位申报建设运行博士后平台做好服务保障;强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基地的管理和评估,对管理制度不健全、长期工作不力、考核评估不合格的,按相关程序予以撤销,并收回全部或部分资助资金。
本措施所需资金除已明确由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列支的外,其余所需资金按《自贡市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十条政策措施(试行)》(自人才〔2022〕1号文印发)规定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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