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我国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深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全方位展开、系统性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改革开放有关工作情况。

  最大限度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主要成就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国资国企改革完成顶层设计,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混合所有制经济稳健发展,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不断健全。重点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过去10年民营企业数量从1085万户增长到4457万户,数量翻了两番。二是市场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实施,组织开展6批次中国营商环境评价,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构建立法、执法、司法全方位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完善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要素市场制度,形成了强大国内市场。三是宏观经济治理改革取得新成就。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宏观调控方式持续创新,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等更加灵活有效,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四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深化。推动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X+1+X”的油气市场体系。大力推进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强化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大宗商品价格调控,有效应对国际输入性通胀压力加大和国内疫情散发、异常天气等影响,保持物价总水平平稳运行。

  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

  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向社会公布,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了我国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表示,市场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运转基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方面共同努力推动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一是市场规模效应进一步凸显。市场经济总量由2012年的53.9万亿元上升到2021年的114.4万亿元,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6亿户。二是市场基础制度持续完善。产权保护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市场准入限制不断放宽,公平竞争共识不断凝聚,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健全。三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劳动力和人才流动渠道进一步畅通,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加强,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稳步发展。四是市场环境和质量明显提升。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2013年的第96位跃升至目前最新的第31位,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从十年前的第34位提升到现在的第12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强调,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不仅有助于稳定发展预期,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也有助于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可以释放巨大而持久的动能,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蒋毅认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一方面,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压茬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科学把握好市场规模、结构、组织、空间、环境和机制建设的步骤与进度,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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