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并具有一定优势的新能源产业链体系。在目前新形势下,我国新能源产业必须强化创新驱动,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立足新能源项目建设的规模化、市场化发展需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在简化管理程序、提升服务水平上。
■ 一是持续提升项目审批效率。 ■ 二是优化新能源项目接网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 三是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补足短板。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实施方案》强调,要实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必须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
《实施方案》坚持统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在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推动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建立完善新能源绿色消费认证、标识体系和公示制度,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衔接,有效引导各类工商业企业利用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制造产品和提供服务,鼓励各类用户购买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制造的产品。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实施方案》指出,传统电力系统是以化石能源为主来打造规划设计理念和调度运行规则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适应新能源比例持续提高的要求,在规划理念革新、硬件设施配置、运行方式变革、体制机制创新上做系统性安排。
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与传统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较低,占地面积大。随着新能源规模快速扩大,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影响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保障,通过明确用地管理政策、规范税费征收、提高空间资源利用率、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等措施,推动解决制约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用地困境。
根据《实施方案》,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基础上,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布局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将新能源项目的空间信息按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统筹安排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曾指出,西部地区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都比较丰富,要继续发挥好对国家能源安全的战略支撑作用。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披露的数据,中国已在沙漠、戈壁、荒漠规划建设4.5亿千瓦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达到我国历史最大规模。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环境技术经济分会理事张建红表示,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普遍占地较大,而且涉及土地类型复杂,用地目的多样,给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带来很大难度。
张建红认为,除了部分海上风电,未来需要3万-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或空间,才能满足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用地需求,虽然只占国土面积的3%-4%,但现在土地紧张,用地问题已成为制约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最大问题。《实施方案》将新能源项目的空间信息按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保障了新能源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保证了项目规划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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