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由于机构调整、职能转变以及在应急预案实践和演练过程中,暴露出应急处置责任模糊、应急措施针对性不强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成效。
做好各专项应急预案与《德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德政发〔2022〕4号)的衔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完善我市应急预案体系。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德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德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一是为适应我市机构改革的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体制新职能,着眼解决各类突发事件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与我市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德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此次印发的19个应急预案作为我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按照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等要求作了相应修改,与我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形成贯通一致、协调联动、有机衔接的整体。
三是全面提高本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是要素完备。此次修编内容涵盖了四大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针对应急演练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相应修改,切实增加预案的可操作性。
二是立足实际。各预案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管理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对预案的组织体系、预警机制和应急保障等内容进行了修订,细化职责分配,明确处置措施,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是衔接到位。各预案均符合《德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着重注意与总体预案预警、响应等内容的对应,形成衔接一致的预案体系。
五、主要内容
此次印发的专项应急预案按照突发事件分类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自然灾害类。分别是《德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德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德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德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德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德州市中心城区清雪除冰应急预案》《德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德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第二部分是事故灾难类。分别是《德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德州市高速公路恶劣天气交通应急预案》《德州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德州市中心城区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部分是公共卫生事件类。分别是《德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德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德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德州市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德州市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四部分是社会安全事件类。分别是《德州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德州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
六、联 系 人:德州市应急管理局救援预案科 程延军
联系电话:261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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