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四措并举全力做好煤电保供工作

  2022年省级财政结合贵州省煤电运行情况及煤电要素保障形势,与贵州省能源局高度配合,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优化涉煤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和奖补程序,全力做好全年煤电保供工作。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贵州省煤电调节机制专项资金7.02亿元,比2021年增加1亿元,用于煤电运行调节工作及促进煤电要素保障等方面。 
  二是提高采购省外高热值煤奖补标准。鼓励省内发电企业增加采购电煤中长期合同以外的市场煤发电,对采购省外5000大卡及以上高热值煤的,奖补标准由30元/吨提高到50元/吨。 
  三是优化奖补程序。认真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保供的安排部署,采取“事前承诺,先期预拨,年底据实清算”的方式,预拨2022年度省统调发电企业采购省外高热值电煤奖补资金2.55亿元,惠及纳雍电厂、大龙电厂等10家省统调发电企业,拟采购省外高热值煤510万吨。 
  四是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根据贵州省政府工作安排,从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新动能发展基金中安排30亿元,用于重点支持一批90万吨/年及以上大矿加快技改扩能建设,同时支持少数进行采区开拓延伸的60万吨/年煤矿加快施工建设等,进一步释放优质产能,提高煤炭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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