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中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石泉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110或0915-6321544
2.信件或当面举报:石泉县公安局四楼403号办公室
(二)倡导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应尽可能提供线索或者案件的时间、地点,以及犯罪嫌疑人姓名、住址、主要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不得故意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漏情况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石泉县公安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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