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平县涉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县司法局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各自权力清单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梳理制定了《富平县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法治水平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法治水平,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理念,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及时回应市场主体需求,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助力富平经济社会发展。

二、严格审慎执法

各单位要坚持依法监管、执法有据、程序合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清单列明的条件,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示范帮助等,以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手段代替行政处罚,做到刚柔并施、法理相融,努力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依法维护健康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完善内部制约

各单位要健全并完善内部制约程序和制度,要在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相关程序规定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案件,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行政处罚程序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处罚权。各单位对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企业,要建立健全“不予处罚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企业档案记录、再犯处罚裁量标准、信用惩戒管理等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企业同一事项再次违法后适用处罚标准,并将处罚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明确惩戒措施,企业失信情况依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放,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认真学习掌握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目录清单,熟悉具体运用条件,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各单位要对实行清单的案件严格把好关,做好统计报送工作,以季度为单位,统计报送本单位内按照“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及“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涉及金额、执法主体,填写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附件3)、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案件统计表(附件4)和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附件5),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报送至县司法局914室。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督”、“谁移交、谁指导”原则,确保严格规范实施清单,在清单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协调处理,并向县司法局汇报,结合具体执法中反映的问题,对清单内容提出优化和完善建议,防止行政处罚畸轻畸重,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联系人:杜丽        联系电话:8261559

 

附件:1.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2.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3.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4.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5.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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