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关于“五一”假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部分地区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状态。在“五一”假期临近之际,人员的出行、旅游和聚集性活动,让疾病传播风险急剧增加,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现就“五一”期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疫情信息,非必要不外出,坚决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所有干部职工节日期间要认真落实非必要不出县要求,确需出县的必须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报备,上岗前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外务工、上学、工作的大荔籍人员非必要不返荔。确需出行的,应及时将往返时间及目的地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单位报备,并按照防疫政策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交叉感染。

二、落实防控措施。如确需返荔,建议错开人流高峰期。入(返)荔前,主动向所属辖区提前24小时报备,详细告知您的返乡时间与路线行程、旅居史和接触史、个人身份与健康状况等信息。入(返)荔后,进入县域境内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积极配合属地镇(办)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主动配合落实集中隔离(自费)或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未履行报备或不遵守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全县各酒店宾馆、旅游景区、商场超市、影院酒吧、KTV等公共场所,医院、集中隔离点等重点场所,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社区(村组)、单位(部门)等,要从严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全县广大师生确需县外出行的,要提前向所在学校报备。开学前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学后,按照市应疫办要求在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接触过风险人员的要如实向学校报告。

三、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活动;在医院、车站、商场、农贸市场等人员流动性大、相对密闭的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落实戴口罩、测体温、亮双码、不聚集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四、严禁聚集聚餐。倡导广大干部群众不组织、不参与大规模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活动。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在举办活动5个工作日前向属地疫情指挥部门报备申请。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单位和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规范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五、做好健康监测。要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及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应全程配到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六、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是每位公民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既保护自己和家人,又保护他人和社会。如果您还没有按要求接种疫苗,请及时就地接种疫苗,共建全民免疫屏障。

疫情尚未远去,“解封”不等于“解防”。让我们携手同心,共筑疫情防控坚强防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做出应有的贡献!祝您:“五一”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大荔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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