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群众举报相关细则的通告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加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持续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现将群众举报相关细则通告如下:

1.举报包括以下情况:一是近期从上海、吉林等疫情高流行省份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华州人员未主动报备的,二是按照疫情防控政策应该落实居家隔离但未第一时间落实的,三是居家隔离不规范、不严格的。

2.前两种情形是指组织还不掌握的,第三种情形是指相关单位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的。

3.举报奖励只奖励首次举报者,对后来举报者进行口头鼓励。

4.举报电话要24小时值班,随时接打电话,并做好详细记录,做好备案。

5.凡接到举报电话,疫情办要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立即启动相关摸排、核查等程序。

6.凡经核查属实的,每次奖励举报人1000元。

7.要做好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保密。

8.群众举报实现常态化,此办法对今后一段时间内适用。

(举报电话:0913-471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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