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华阴市第一批涉企一般性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逐步建立市场主体一般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容错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第一批涉企一般性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包含市市场监管、人社、城管、农业农村、税务、水务、卫健、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住建、自然资源等11个执法单位185项容错事项(其中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123项,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62项)。现将华阴市第一批涉企一般性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予以公布,请各涉及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抓好落实,并按照法律法规变更情况及时更新本单位事项清单。

附件:1.华阴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docx

      2.华阴市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docx


华阴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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