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不断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只能在城三区(临渭区、高新区和经开区)内招生;民办初级中学原则上在城三区内招生,未达到招生计划的可以适当在渭南市内招生,不得跨市招生。
二、组织形式
全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报名将统一时间、统一程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三、报名方式
全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工作统一在网上进行,家长可关注临渭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临渭教育政务新媒体),待招生工作开始后,按照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登记,没有网上报名者,民办学校不得招收。严禁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方式开展入学登记、预留学位和虚假宣传等活动提前组织招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区教育局不予建立学籍。
重要提醒:家长请勿在民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四、录取方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区教育局组织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优先录取本校小学部学生)。录取结果经民办学校、中心校、区教育局逐级审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将录取花名册报市教育局备案。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依据户籍、住房等条件参与公办学校报名录取。
五、监督方式
区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督查室0913-2663751,教育股0913-2669025),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停止当年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对于在组织实施中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的,将对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临渭教育政务新媒体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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