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至县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周至县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月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执行。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周至县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月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的难点、痛点问题,实现城市生活更加宜居美好,为“十四运”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氛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周至县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月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1年8月6日至8月31日。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周至县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立 副县长

副组长:杨堪平 县城管局局长

成 员: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专项整治月活动的组织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由7个成员单位(每单位抽调1人,县城管局抽调24人)组成工作专班,由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崔伟、城管局党组成员辛凯带队,每天逐条街道开展集中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整治内容

(一)增强城市道路及市政设施保洁作业实效。重点解决城市道路、各类护栏日常保洁不精不细等问题。推行城市道路“白天湿扫、夜间冲洗”作业模式,采用“五位一体”(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保洁作业模式,加大城市道路和两侧人行道灰土、零星垃圾的整治巡查频次;建立隔离栏、护栏等道路设施定期擦洗维护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城市道路大冲洗和城市家具大擦洗活动,做到城市道路无灰带、无污物、路面见本色,城市家具干净无浮尘的要求,做好城市道路沿线建筑物外立面的清洁工作。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周至公路段

(二)强化绿化养护管理。重点解决绿化养护不及时、质量不高等问题,细化技术操作规程,巩固绿化建设成果,提高园林绿化管护水平;及时冲洗整修绿化带、绿篱、花坛、树池(坑),及时补栽缺株断垄绿植,及时清理枯枝败叶和垃圾,定期修剪整形,加快节点街景氛围营造(花卉布置)工作,打造宜居美丽的城市绿化环境。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县教育科技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秦岭保护局、县沙河管委会、周至公路段

(三)优化城市景观照明。加强对城市景观照明亮化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持续推进LED 路灯改造,扩大多功能灯杆应用,提升夜间光环境舒适度,完善城市景观照明体系;践行“节能、绿色、环保”发展理念,持续维护提升楼体亮化,打造功能完备、重点突出的城市夜间景观效果,彰显金周至的城市特色。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沿街相关单位。

(四)加强“城市家具”维护。重点解决城市家具设置不规范、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定期擦洗维护广告牌匾、城市雕塑、交通标识、应急标识、公交站牌、便民座椅、电缆箱(光交箱)、路名牌、路灯杆等公共设施,拆除废弃、毁损和违规设置的公共设施,粉刷、维修破旧公共设施;定期清洁维护公共健身及休闲娱乐设施,保持设施及其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警大队、县电力局、县电信局、周至公路段、周至移动公司、周至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五)规范市容环境秩序。重点解决出店占道经营、沿街门店乱贴乱挂乱放、街头散发野广告等问题。从严治理出店占道经营行为,规范设置管理临时占道早市、夜市和放心早餐售卖点,加强农贸市场、废品收购站、洗(修)车店、餐饮店等场所和快递物品、废品收购随意占道摆放等行为的日常监管,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制;加强对车站、旅游景点、酒店等场所周边区域巡查,及时做好乞讨人员的劝离、引导等工作;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建立每日检查制度,责成沿街商户定期清理门前环境卫生,做到橱窗无乱贴、门店外干净整洁;严禁违规制发宣传品,从严查处散发、张贴、涂写“野广告”行为,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秩序。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县发改委、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加强户外广告牌匾管理。重点解决户外广告牌匾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排查整治存在安全隐患,未经许可、不符合设置要求等问题,及时拆除过期、废弃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确保规划统一、合理布局、安全规范、文明美观的效果。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县住建局

(七)规范车辆停放秩序。重点解决车辆乱停乱放、占用道路、占压盲道等问题。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各类停车场严格落实标识统一、标志明显、停放有序、方向一致的要求,鼓励企事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加强对派送外卖快递、非法载客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县交通局、周至邮政局

(八)强化占道施工围挡管理。重点解决占道围挡未按标准设置、私挖乱占等问题。强化占道施工围挡审批许可和规范管理,杜绝围而不建、围而缓建、围大建小,开展占道围挡专项整治,采取“审批+监管+执法”的方式,从严从重查处私挖乱占行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县交警大队

(九)提升公厕管理服务水准。重点解决公厕清扫不及时、设施不完备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厕精细化管理,在功能上持续补充完善;从细微之处着手,在服务上强化提升;坚持公厕每日消杀,防治病媒生物滋生、繁殖和扩散;加大公厕保洁频次,加强公厕通风及除臭设施使用,做到厕内干净、无异味;统一公厕标志标识和引导指示,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确保公厕主体建筑、内部设施、无障碍设施、公益文化设施等各类硬件无破损、不缺失,各项功能符合使用要求。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县水务局、县文化旅游局

(十)扎实做好城市防汛工作。重点解决“汛期城市内涝应急处置不及时,防汛物资及应急抢险设备不到位”等问题。层层压实城市防汛责任,扎实开展城市防汛隐患排查,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备足应急抢险设备,抓好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加强防汛演练,根据降雨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高效处置险情,确保大雨不积水、大暴雨不成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一)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重点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提高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规范垃圾压缩站管理、生活垃圾收运秩序、车辆收集和转运作业,科学调度收运车辆和人员,更新垃圾分类清运作业车辆和果皮箱、垃圾桶等设施;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培训、考核力度,有序推进示范创建。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各部门

(十二)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行为。重点解决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不到位和渣土车管理不严等问题。加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和资源化利用等处置环节管理,严格管理清运车辆,规范清运秩序,加强监管和责任追究力度,对渣土车辆超速行驶、闯红灯、乱倾倒、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追究违法违规行为高发区域的监管单位、个人的责任,着力打造“源头管理规范、清运秩序正规、消纳处置安全”的建筑垃圾处置秩序。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

(十三)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重点解决违法建设排查不到位、处置不彻底等问题。进一步排查和清除道路沿线及交叉口可视范围内违法建筑、违章棚亭、临时搭建屋顶,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巩固违法建设治理和“红蓝屋顶”整治工作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

牵头单位:县资源规划局、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

(十四)提升社区小区管理水平。重点解决社区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小区管理,巩固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清理卫生死角、开展垃圾分类,杜绝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提升社区、小区环境容貌,为市民提供整洁、文明、舒适的居住环境。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城管局、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

(十五)提升公路沿线环境整治水平。重点解决协调难度大、整治范围广等难题。把握“清理、整治、规范、绿化、全覆盖”等工作重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公路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负总责,全面提升环境综合整治水平,积极营造“安全、干净、整洁、靓丽、优美”的路域环境。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周至公路段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安排,专门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治重点,限定整治完成时限,确保完成整治工作各项任务。

(二)强力整治,严格文明执法。要按照“整治一片、巩固一片”的要求,全力推进整治活动高效开展。执法活动中要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落实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肃惩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三)加强统筹,强化督导检查。整治期间,各路长制责任单位分别安排2名同志负责各自单位路长包抓路段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每天佩戴红袖章,上街巡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工作推诿扯皮、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进行督导,情节严重的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四)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信息。7个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抽调人员,各路长制责任单位安排2名专门负责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同志,于8月9日12时前报县城管局办公室(电话/传真:029-87150800)。


附:周至县县城区路长制责任单位及责任路段表


附件:

周至县县城区路长制责任单位及责任路段表

序号

道路名称

责任单位及责任路段

1

北新街

县委办:北新街(老城东街至圣学北巷段)

县扶贫办:北新街(圣学北巷至中心东街段)

2

中心东街

县经贸局:中心东街(南大街至交通局东墙段)

工行周至支行:中心东街(交通局东墙至工行东墙段)

人大办:中心东街(工行东墙至北新街段)

档案馆:中心东街(北新街至剧团东墙段)

县融媒体中心:中心东街(剧团东墙至万寿北路段)

电力局:中心东街(万寿北路至电力局东墙段)

农发行:中心东街(电力局东墙至一品金洲东墙段)

3

北大街

农行周至支行:北大街(中心东街至商业街口段)

政府办(含信访局):北大街(商业街口至老城东街段)

审计局:北大街(老城东街至莲湖东路段)

退役军人事务局:北大街(莲湖东路至教堂北墙段)

统计局:北大街(教堂北墙至环城北路段)

4

中心西街

县政协办:中心西街(南大街至隆发购物商场东墙段)

建行周至支行:中心西街(隆发购物商场东墙至建行西墙段)

医疗保障局:中心西街(建行西墙至建设北路段)

供销联社:中心西街(建设北路至云塔南路段)

烟草局:中心西街(云塔南路至大转盘段)

卫生健康局:中心西街(大转至淳风路段)

民政局:中心西街(淳风至石桥路段)

司法局:中心西街(石桥路至交警大队西边西门段)

5

工业路

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工业路(上林路至枫林苑南门段)

供电公司:工业路(枫林苑南门至万寿南路段)

沙河管委会:工业路(万寿南路至农商东街)(含三角绿化带外弯道)

6

云塔

南北路

农商银行:云塔南路(环城南路至瑞光寺路段)

投资合作服务中心:云塔南路(瑞光寺路至东方年华南墙段)

农科村镇银行:云塔南路(东方年华南墙至工业路段)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云塔路(农商西街至老城西街段)

7

南新街

县纪委:南新街(工业路至南新街公厕南墙段)

工商联:南新街(公厕南墙至农商东街段)

县电信局:南新街(农商东街至中心东街段)

8

老城东街

组织部(含考核办):老城东街(北大街至北泉巷口段)

农业农村局:老城东街(北泉巷口至环沙路段)

9

南大街

县委宣传部:南大街(中心东街至城关粮站家属院门口段)

人行周至支行:南大街(城关粮站家属院门口--农商东街段)

自然保护局:南大街(农商东至影西路西三巷段)

铁塔公司:南大街(影西路西三巷至工业路段)

人寿公司:南大街(工业路至地板条厂北墙段)

团县委:南大街(地板条厂北墙至陵园路段)

中国银行:南大街(陵园路至瑞光寺路段)

县科协:南大街(瑞光寺路—环城南路段)

10

万寿北路

县委政法委:万寿北路(老城东街至崇文苑小区南墙段)

县编办:万寿北路(崇文苑小区南墙至中心东街段)

11

北泉巷

机关工委:北泉巷(老城东街至A号院北墙段)

史志办:北泉巷(A号院北墙至住建局北墙段)

县妇联:北泉巷(住建局北墙至莲湖东路段)

总工会:北泉巷(莲湖东路至飞天酒店段)

统战部(含民宗局):北泉巷(飞天酒店至环城北路段)

12

北环路

公积金中心:北环路(环城北路东口至周富路段)

养老经办中心:北环路(周富路至万寿北路段)

省农调队:北环路(万寿路至义学巷段)

人民武装部:北环路(义学巷至北泉巷口段)

消防中队:北环路(北泉巷口至太白北路段)

应急管理局:北环路(太白北路至环城北路西端段)

13

县域国省县乡道路、环城南路、周广路

公路段:金周大道(环城南路以外)、高速引线周至段(环城北路以外)、310国道(一品金洲东墙以外、交警大队西边西门以外)以及县域内国省道路

交通局:环城南路(周广路至新108辛家寨十字段)、周广路(太白南路至环城南路段)以及县域内县乡道路

14

老城西街

广电网络公司:老城西街(北大街至广电网络门口段)

水务局:老城西街(广电网络门口至石桥路段)

15

上林路

邮政银行:上林路西道

石油公司:上林路东道

16

温泉路

联通公司:温泉路(老城西街至莲湖西路段)

县委党校:温泉路(莲湖西路至温泉公厕北墙段)

人保公司:温泉路(公厕北墙至环城北路段)

17

环沙路

税务局:环沙路(环城北路至中心东街段)

县残联:环沙路(中心东街至农商东街段)

18

瑞光寺路

发改委(含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瑞光寺路(云塔南路至南大街段)

19

石桥路

(工业路至环城北路)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桥路(工业路至万景路段)

行政审批局:石桥路(万景路至环城北路段)

20

万寿南路

市建中心:万寿南路(中心东街至农商东街段)

移动公司:万寿南路(农商东街至工业路段)

21

太白北路

邮政集团周至公司:太白北路(大转盘至老城西街段)

人社局:太白北路(老城西街至北环路段)

22

农商街

二曲路

住建局:农商东街全段、农商西街全段、二曲路全段

23

建设北路

环保局:建设北路(农商西街至中心西街段)

24

瑞光路

市场监管局:瑞光路(中心西街至剧院门口段)

25

影西路

财政局:影西路(中心东街至农商东街段)

26

太白南路

县秦岭保护局:太白南路(大转盘至农商西街段)

文化旅游局:太白南路(农商西街至新华书店南墙段)

新华书店:太白南路(新华书店南墙至盐业公司南墙段)

盐业公司:太白南路(盐业公司南墙至环城南路段)

27

石桥路

(环城南路至工业路)

法院:石桥路(环城南路至上德路段)

县特色产业中心:石桥路(上德路至工业路段)

28

建设南路

检察院:建设南路(农商西街至工业路段)

29


二曲街办:县城区背街小巷、万景路、莲湖路、淳风路、和平路(中心东街至工业路段)云塔南路(农商西街至工业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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