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期,中央督导组将对秦岭保护工作进行督导,现将《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全面复查清理涉及秦岭保护文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坚持“谁起草,谁清理”;“谁执行,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发文登记目录,务必于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对截至目前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以及各部门自己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所有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认真填写文件清理汇总表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司法局,逾期未报,视为无清理事项,后果自负。
附件: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再次清理涉及秦岭保护文件的通知.pdf
联系人:赵一文
电话:83530811
传真:83510532
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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