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依据
根据市森防办〔2021〕2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森防指《运行机制》《指挥机制》等文件要求,认真汲取秦岭违建深刻教训以及近年来四川、山西等地发生森林火灾处理等典型反面案例的学习。在原《西安市鄠邑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基础上起草了《鄠邑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依据相关法规,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8条,邀请省、市、区森林防火及预案编制方面的专家召开评审会,对专家提出46条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充分考虑我区实际后出台了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在全区行政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适用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森林火灾扑救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工作原则,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为首要目标,实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目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组织体系。鄠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检查、监督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情况,指导森林防火工作;监控全区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情况;全面掌握火情,组织、协调、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
(四)应急响应。鄠邑区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分为Ⅲ级、II级、I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一般、较大和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上级预案的启动是在下级预案先行启动的基础上进行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
(五)灾后处置。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的街办、国有林场及时对火灾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重点是总结和评估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及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区政府、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森林火灾发生的调查评估报告。对扑火有功的单位和人员,由区政府或街办、景区管理局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火灾肇事者和火灾扑救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者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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