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根据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调查方式: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我区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社会人士、教师、学生。
问卷类型:教师问卷调查、学生问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
三、参与方式
通过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进入“政府履责情况调查”平台参与调查。(如果您已关注“中国教育督导”,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即可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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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浐灞生态区教育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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