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教督发〔2021〕1号)要求,为进一步扩大我区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做好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九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二、总体目标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确保我区2024年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工作。

三、主要举措

(一)提前谋划,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

制定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施办法;完善区域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年度幼儿园建设规划,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有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二)加快建设,大力提高普惠性资源比例

积极推进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确保按期完成2021年秋季使用的甘河幼儿园、苍游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加快实施2022年秋季投入使用的区第五、第六幼儿园新建项目建设,满足城区适龄幼儿入学学位需求;积极开展民办普惠幼儿园认定工作,确保普惠性幼儿园占比、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5%,进一步提升普惠幼儿园覆盖率。

(三)加强投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增加财政投入。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2.完善分类收费定价机制。建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3.提高幼儿教师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4.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5.加大幼儿资助力度。确保建档立卡等低收入家庭幼儿资助政策。增加残疾儿童受教育机会,创造更多条件,着力保障贫困儿童、随迁儿童和留守儿童入园。

(四)科学保教,不断规范办园行为

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确保幼儿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加强学前教育教研机构建设。落实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的教研指导网络。发挥街道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探索全区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模式。

(五)多措并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配足配齐教师。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消灭公办园“有编不补”的情况;确保区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2.严格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在教师调配上优先保障偏远街道中心园持证教师人数。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选树师德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4.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幼儿园(含民办)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幼儿教师每五年培训达360学时。加强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开展名师工作室工作,培养一批名教师,带动全区幼儿师资整体素质提升。

5.加强园长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强化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提升办园理念和管理水平。

四、创建步骤和程序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1年5月—2021年8月)

区教科局根据《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对标自查,形成《2020年度鄠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查自评表》,并向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上报自查结果。区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鄠邑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二)对标创建阶段(2021年9月—2022年8月)

各街道、创建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整改工作,对标对表,逐项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积极整改落实,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连贯。

(三)自查申报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2月)

区创建领导小组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综合分析全区相关部门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资料、数据,形成《鄠邑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自查报告》,整合申报资料,经区政府审定,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初核申请。

(四)迎接评估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各镇街、创建成员单位、幼儿园根据市级实地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做好成果巩固、查漏补缺、提质升格等工作,确保省级评估验收顺利通过,并做好国家评估认定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重大事项,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及街道主要职责,出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相关文件;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任务列入有关部门、街道的年度考核任务,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及时组织工作督查,推进有关部门、街道及幼儿园创建进度,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2.狠抓责任落实。各部门、街道要根据整改清单,明确职责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专人具体抓,加强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责任制,按时上报项目推进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到位。

3.营造良好氛围。区委、区政府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宣传部门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夯实宣传工作阵地,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知晓率、参与率与支持率,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附件:1.鄠邑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docx

2.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docx

政策解读:关于《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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