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11月22日—2022年2月23日我局接受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11日。
联系电话:029-83592172
通讯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1号行政商务中心
邮编:710024
附件:生态环境局2021年11月22日—2022年2月23日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doc
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25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