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以项目建设看发展论英雄”理念,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快见效,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西安市高陵区重点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机构
组 长:解宁元 区长
副组长:胡民升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小玲 副区长
方 明 副区长、公安高陵分局局长
王蓬勃 副区长
张跃进 副区长
李亚省 副区长
师文忠 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资源规划高陵分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高陵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陵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各街办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资金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兼任,资金保障组设在区财政局,组长由区财政局局长兼任。
二、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措施及办法等。
(二)按年度组织各街办、各部门提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初步确定年度重点建设项目任务,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申请纳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工作;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责任制”的推行落实工作,提出年度目标责任的考核意见;定期向区领导报告及项目责任部门通报重点建设项目形象进度和投资额完成情况。
(四)加强对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参与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组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及项目责任单位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重点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金保障组职责
(一)负责建立完善政府、区属企业的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推进相关部门、区属企业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协调、配合推动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工作,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工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工作协调会,协调解决资金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负责督办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各项决策和交办事宜,提出需要重点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
(四)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部门职责
(一)区发改委负责全区纳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项目的管理、协调、推进、统计等相关工作,并负责召集重点建设项目推进会、专题会等事宜。
(二)区财政局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协调保障工作。
(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住建局、资源规划高陵分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等部门负责项目立项、文勘、土地、规划、人防、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工作。
(四)高陵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陵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照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保障工作要求,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筹资工作,根据重点建设项目保障工作要求,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市场化运营等工作。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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