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企事业单位,有关垂直管理单位:
现将《长安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属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长安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属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属地区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属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2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长安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属地管理共涉及央企、省企和市企职工家属区19个、4320户,接收土地面积29.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27万平方米,物业用房2349平方米(注:有关资产为账面价值和预估值,未经审计和评估;以实际接收数据为准)。
二、移交原则
(一)全部移交,分步实施
按照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主要将长安区行政管辖区范围内(不含高新区、航天基地、曲江新区、沣东新城、沣西新城托管区域)的市属各项目接收企业接管的各级国企家属区,全部无偿划转移交我区管理,进行社会化管理和维修改造工作。
(二)厘清职能责任,落实属地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国企家属区物业管理职能划转我区,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厘清各有关部门职能责任,更好服务国企主辅分离和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服务优”。
(三)坚持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方向
坚持提高政治站位,以满足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工作力量,统筹协调推进“三供一业”与老旧小区改造,及时指导各家属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依法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逐步实行市场化、社会化运营管理。
(四)扎实推进,两个确保
国企家属区移交后,要按照“三改一通一落地”要求,集中力量推进落实,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三供一业”维修改造任务,确保移交后职工队伍稳定。
三、移交内容
(一)物业管理职能
对2020年7月31日前登记移交我市的国企家属区物业管理职能下划我区,按相关规定落实行业监管。
(二)资产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48号)要求,将2017年以来市上接收的国企家属区资产全部无偿划转我区,包括移交的家属区范围内的国有划拨土地、未出售单位产权公房,及移交企业为职工家属区正常运营提供保障的物业办公用房和配套用房,未出售单位产权车库、门面房等地上和地下的相关国有资产。
华衡集团接管的国企家属区中已经实现社会化管理的,为职工家属区正常运营提供保障的物业办公用房和配套用房等资产,由履行物业管理职能的企业无偿使用。
(三)人员
2020年7月31日前在册物业企业人员,原则上随业务全部整建制移交我区。
(四)工程项目
国企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程(未建、在建)全部移交我区。由区住建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完成。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后,进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的央企家属区在建工程,由原接收企业完成清算后,再移交我区。
(五)债权债务
市属各物业接收企业接收后形成的债权债务,经审计确认后,移交我区负责清算清偿。
四、主要工作
(一)对接国企家属区,加快移交接收
由区剥离办负责,加强与市剥离办对接,指导我区指定接收单位(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乡开发公司”)与各项目接收企业签订移交协议,加快完成物业管理职能、资产、人员、工程项目和债权债务移交接收。
(二)加快国企家属区“三供一业”管理职能交接
由区城乡开发公司负责,与市属各物业接收企业交接物业管理职能,对原物业接收企业捆绑接收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相关资产和职能,按照任务清单及现状全部接收;对原物业接收企业形成的业务合作、租赁、承包等合同,由我区承继履行;对存在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的国企家属区,协调解决后再向我区移交。
(三)完善国企家属区资产相关手续
拟向我区移交的央企、省企及市企,物业资产相关手续未完成实质性划转的,仍由现物业接收企业负责继续接收和确权;待资产完成实质性划转后移交给我区。
(四)做好“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在建工程移交与财政补助资金清算
国企家属区内的在建工程,原则上将项目管理权和资金全部移交我区。对已招标的施工合同,由我区继续履行;原接收企业实施维修改造的,由原接收企业继续负责财政补助资金清算。我区接收后实施维修改造的,由我区负责财政补助资金清算。
(五)做好前期“三供一业”接收的亏损费用清算清偿
前期市属物业接收产生的亏损费用,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后,由区城乡开发公司负责清算清偿。
五、工作步骤
(一)由区剥离办负责,对拟向我区移交的国企家属区的任务清单、人员、资产、工程和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任务台账;指导区城乡开发公司对任务台账涉及的物业管理职能、人员、资产、工程项目和债权债务逐一核实,建立接收台账,做到底数清、任务明、情况熟。
(二)由区城乡开发公司负责,在与各项目接收企业签订“三供一业”移交属地管理协议的基础上,督促各物业接收企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债权债务专项审计;报市剥离办审核确认后,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偿。
(三)由区城乡开发公司负责,于2020年9月1日起,全面负责移交我区的国企家属区物业管理、“三供一业”维修改造、人员和债权债务管理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效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提高接收效率。区剥离办要尽职履责,指导督促交接双方完善方案,及时掌握全区工作推进情况,确保移交接收顺利高效。
(二)扎实推进,确保实效。区剥离办、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国企家属区物业管理、资产、人员、在建工程、债权债务等接收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移交接收任务。
(三)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对口落实工作责任与职能,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移交接收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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