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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航天基地建设发展的需要,长安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大兆街道中兆村范围内涉及房屋及附属物予以征收,具体征收事项如下:
一、征收项目:大兆街道中兆村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雁引路以东,卫星测控中心以南,东曹村以西,神北四路以北(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及测量成果表为准)。
三、征收组织部门: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四、实施单位:西安市长安区大兆街道办事处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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