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支持东大千亩水稻基地建设发展扶持措施

为扩大优质水稻种植基地,稳定粮食安全生产,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总体思路,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支持东大街道千亩水稻基地建设,支持基地全程执行绿色优质种植的要求和标准控制,采取定点储存、点点加工、专有包装等营销经营方式,拓宽基地观光型特色农业发展,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促进水稻成为西安高新区农业支柱产业,增强粮食竞争力。特制定以下扶持政策。

一、支持范围

东大街道范围内积极参与优质水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且成方连片种植优质水稻200亩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支持政策

(一)水稻奖补

种植优质水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亩每年补贴500元;种植优质水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亩每年补贴300元。

(二)基础设施补贴

对水稻种植基地内灌溉设施、电力设施及生产道路进行配套,财政配套资金不超过总投资80%以上。其中U型渠每公里最高补贴14万元,地埋管线每公里最高补贴5万元,生产道路最高每平方米20元。

(三)农资补贴

对使用绿色农药、肥料的优质水稻种植基地每年每亩综合补贴300元。

(四)科技服务

聘请水稻种植科技特派员,指导水稻种植基地提供技术指导、农资服务、农业信息服务。补贴标准按照每年新增面积每亩服务费用100元。

(五)产品加工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原有水稻加工厂进行完善,恢复加工能力,对加工出的水稻成品每公斤补贴1元。

(六)产业融合

对建立“稻+”模式,打造以水稻种植为核心,通过融入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田园观景、种养体验等,初具种养结合、农旅结合的稻田综合体,经评定符合要求的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次性补贴10万元。

(七)品牌建设

对成功注册水稻产品品牌商标补贴3000元;对新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名牌产品,每个分别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销售的水稻产品每斤补贴0.5元。

三、其它

1、高新区其他区域发展可遵照执行;

2、有效期限2年;

3、本通知由西安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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