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22〕14号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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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临潼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西安市临潼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

为彻底清理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原则,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全面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突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西安临潼区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鹏 副区长

成 员:区城管局、资源规划分局、区水务局、区交运局、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区纪委监委、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向东同志兼任。

三、整治范围、重点、时限

整治范围:全面排查、整治我区范围内存在的其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整治重点:临潼区310国道沿线100多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省住建厅反馈我区的63处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整治时限:即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310国道沿线100多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省住建厅反馈我区的63处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核查、整治和销号工作。(区交运局负责清理310国道红线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沿线街办负责清理红线外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由)

四、整治标准及要求

1. 4月10日前将核查整改台账和核实整改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下步打算,附整治前、中、后及处置目的地照片,留存整治前、中、后现场视频及处置目的地视频)。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存在的其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严禁私拉乱倒、就地掩埋,确保各自辖区内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存在。

2. 各街办、各园区、各有关部门需要清运处置的建筑垃圾、混合垃圾、装修垃圾,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清运路线、清运方量)报区城管局建筑垃圾管理科审批后,统一拉运至零口街办北牛正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区城管局建管科:种建朝电话:15991161678)

3. 各街办、园区需要清运处置的生活垃圾原则上送往高陵区垃圾焚烧厂,确实不能运送到垃圾焚烧厂的,由各街办、园区提书面申请报送区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拉运至零口三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区城管局环卫科:蒋宏涛电话:13619260786)

各街办、各园区、各有关部门拍摄所有资料照片和视频(使用水印相机,必须与省住建厅拍摄的现场照片经纬度一致,角度一致)

五、责任分工

1. 区城管局牵头负责全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行动,做好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制定、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汇总各街办、园区、各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整治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报区政府。

2. 各街办、各园区、各有关部门为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按照行政划定管控范围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相交区域有争议的部分,以土地承包或征地协议为准抓好整改落实。

六、建立长效机制

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严格落实日常监督管护责任。

1. 成立巡查监管队伍。组织专人开展日常巡查和监管,避免返弹及产生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4月2日前将巡查、监管责任人员名单报区城管局。

2. 推进环卫一体化工作。由区城管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及各街办配合,强力落实市级部门《关于生活垃圾全量进入对口焚烧厂处置的通知》,在全区23个街办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末端清运市场化服务项目,集中力量抓好我区城乡生活垃圾末端清运处置,切实做好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备设施,加强街办垃圾转运站建设力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能力,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3. 推进网格化管理。各街办、各园区管委会网格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属地管理力度,主动排查非法设立的建筑垃圾消纳点和转运场所,并及时上报和配合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按照4级网格抓好各自辖区建筑垃圾监督管理工作。

4. 强化监管审批。相关行业部门和属地街办(园区)要各尽其责,严防建筑垃圾偷拉乱倒行为,严查“黑”中转场所,严控扬尘污染现象,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联合审批,共同监管,共同承担责任,密切协作,群防群治。

5. 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抽调公安分局、城管局、交运局、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长期参与固定值守和流动巡查,严管建筑垃圾排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领导带头切实负起责任。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部署,对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督促检查越来越严格。各街办、园区党政主要领导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责,认真履职,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制定完善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落实,绝不能“遥控”指挥,更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迅速行动高标整改落实。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是农村环境“脏、乱、差”最直接的表现,也是最迫切需要整治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街办、园区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召开动员推进会,细化方案措施,夯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限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强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见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城管局要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诿扯皮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移交区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

四是提升工作效能,按时准确上报。为确保按时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行信息日报制度,各街办及时将本辖区内每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日16时之前,向临潼区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城管局),各街办、各园区、各有关部门于3月31日前报送两名联系人,其中1名分管领导,1名工作联系人。格式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赵 静 电话号码:(029) 83890609

邮 箱:1696555966@qq.com

附件:1. 西安市临潼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统计清单

附件 1.docx

2. 垃圾治理工作问题核查整改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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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西安市临潼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核查整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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