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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事故调查组:
你组报来《关于“3.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组报告及提出的处理意见。请按照处理意见,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特此批复。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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