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区乡村振兴示范镇、跟踪指导培育镇、环境整治提升镇等“三类”小城镇(以下简称“三类”小城镇)建设的协调指导,区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临潼区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黄 可 区长
副组长:侯兵利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春来 副区长
成 员:刘献军 区住建局局长
王 涛 区发改委主任
李增红 区财政局局长
曹少团 区科工商务局局长
张树军 区教育局局长
王晓宇 区民政局局长
宁格龙 区人社局局长
周向东 区城管局局长
雷 琦 区交运局局长
凌重元 区水务局局长
范相辉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健 区文旅局局长
刘勇强 区卫健局局长
李娟玲 区秦保局局长
刘军鹏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马 翔 资源规划分局局长
刘 东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 涛 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宏钰 骊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庞 丹 秦陵街道办事处主任
房育林 斜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伟 行者街道办事处主任
严江涛 代王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梅梅 新丰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立宏 零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 安 相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 涛 新市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 毅 栎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彪 雨金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丽 西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景 马额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建立 徐杨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力轩 何寨街道办事处主任
余普兴 交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童军锋 油槐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晓辉 北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焦锦江 铁炉街道办事处主任
秦 振 任留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世军 仁宗街道办事处主任
明晓妮 小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杜卫军 穆寨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献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住建局副书记王雪英、区发改委副主任高艳、区财政局副局长丁辉、资源规划分局副局长王保良、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刘向前担任,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西安市临潼区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部门协同”的原则,加强对全区“三类”小城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和带动全区小城镇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在小城镇建设工作中,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积极落实各项政策,争取项目资金,履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职责,负责方案审查、工作考评及示范项目评选等工作。
区住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三类”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制定及督导考核工作。
资源规划分局负责指导小城镇的规划修编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等的申报、管理和使用工作。
区科工商务局负责加强对工业商贸型乡村振兴示范镇和跟踪指导培育镇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对农业产业型乡村振兴示范镇和跟踪指导培育镇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区文旅局负责加强对文化旅游型乡村振兴示范镇和跟踪指导培育镇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各类小城镇污水治理相关工作。
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类小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及镇容镇貌整治相关工作。
其余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强化对各镇街的指导,合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工作。
各相关街办和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安排,夯实责任,细化任务,挂图作战,确保小城镇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区级领导和各成员单位如有人员变动,根据工作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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