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2022年1月1日---2022年4月30日准予成立登记的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的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的1家社会团体和注销登记的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1家社会团体予以公告。名单如下: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解读
下一篇:关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办法》解读
23:17:56
实现全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有坚实条件和支撑 我国经济动能向新结构向优
“十五五”时期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抓手——解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
31省份AI产业版图浮现 梯度发展格局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