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陕西省工信厅《关于认定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114号)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在航空基地内注册纳税,符合《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http://gxt.shaanxi.gov.cn/tzgg/57092.jhtml)中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属地化(税收所在地)原则提出申请,上报相关资料,加盖企业印章,报所在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经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工信局。
(三)市工信局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查后,推荐至省工信厅。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企业请于2021年4月29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报至经济发展局。电子版资料拷贝至U盘报送。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四、申报资料
(一)企业上报资料
1.企业申请报告。内容反映企业概况、企业业绩和荣誉、企业在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上的主要做法;
2.《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附件1);
3.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审计报告(须单独提供每年的审计报告);
6. 与符合申报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或证书;
7. 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明;
8. 银行征信报告(4月1日以后);
9. 企业认为有助于申报的其他材料;
10.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申报资料应胶印简装,加装封面(附件4),书脊处标明“XX市- XX区县(开发区)- XX企业”;申报资料双面打印后装订。申报单位所提供纸质资料要真实、清晰,申报资料要齐套完整,若提供资料内容不完整、不能辨识,将不予受理。
(二)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上报资料
1. 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文件1份;
2. 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1份;
3. 企业申报专精特新胶装项目册3本;
4. 企业申报资料电子版。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材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对于资料弄虚造假的单位将纳入信用监管平台,严重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本次申报坚决维护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中介机构以任何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包装,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市工信局机关纪委,投诉电话:86786392。
联系人:经济发展局茹伯强电话:89081549
附件:1. 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2. 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
3.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提纲;
4. 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册封面。
经济发展局
2021年4月25日
附件2:申报2021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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