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节能双控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2021年节能双控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蓝田县2021年节能双控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县节能双控工作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现能源消耗强度持续降低为目标,不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水平,凝心聚力开局起步,助力绿色蓝田,幸福家园建设,推进蓝田绿色生态发展。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底全县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降低3%,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控制在3.3%以内。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节能“双控”目标管理

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合理分解下达各镇街(含各管委会,下同)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善能耗“双控”管理制度,重大耗能项目指标可申请市级统筹单列解决。逐季开展能源消费分析和节能预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节能进展滞后镇街启动调控措施。组织开展“十三五”及2020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完善节能“双控”目标考核细则,加大对日常管理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评分比重,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奖惩办法。严格执行考核问责,对未完成能耗强度任务的镇街政府实施问责,对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任务的镇街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实施奖惩。(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镇街、管委会)

(二)强化节能审查与监管

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节能审查与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有效联动。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控制高耗能行业能耗不合理增长,坚决限批能效水平不达标项目。深化节能审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探索区域能评试点工作。各镇街、管委会应及时报备新审批项目信息,加强能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建设过程现场指导,实施竣工节能验收,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镇街、管委会)

(三)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等清洁替代形式,不断降低煤炭占终端消费比重。完善电网基础设施,继续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优化天然气布局,完善城市储气调峰设施,稳步提高天然气消费比例。有序发展新能源,以太阳能光伏为重点,协同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多种新能源发展。推进“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年内完成50个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镇街、管委会)

(四)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严格按照西安市“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和西安市“十四五”重点指导单位名单(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3000吨标准煤)(简称重点单位,下同)。重点单位节能工作实施分级管理,重点用能单位由县级相关部门负责监管。8月中旬前,完成年度节能“双控”指标下达工作。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着力提高重点指导单位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智能化水平。推动重点单位实施自主性能源审计,年底前重点用能单位审计通过率不低于40%,重点指导单位不低于30%。继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确保顺利完成市定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贸局、县文旅体育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镇街、管委会)

(五)持续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1.工业节能。按照节能减排有关规定,依法推动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在重点行业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推动企业对标、达标,向行业先进指标看齐。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能效之星”产品。深挖工业节能潜力,实施变压器能效提升等专项计划。继续建设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抓好国家(省、市)级绿色工厂等绿色创建工作,力争年内创建1家绿色工厂,鼓励积极性高、带动作用强的企业申报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大力推进工业再制造,加快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末降低4%左右,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比持续下降。(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生态环境局)

2.交通节能。围绕十四运会交通环境优化和出行保障,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持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优化城市路网配置,提高道路通达性。构建“15分钟便民交通服务圈”,开通一批定制公交、预约公交,提高公交供给能力,完善信息发布、查询及便捷支付等智能手段,优化步道、自行车等慢行系统服务,进一步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引导市民低碳出行。完成国家第二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纯电动率达到100%,不断提高公共交通等新能源车辆占比。到2021年底交通运输重点用能企业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3%。(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经贸局)

3.建筑节能。城镇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61-164-2019),公共建筑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保持100%。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因地制宜推广中深层地热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土壤源以及污水源热泵等适用技术,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范围。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将重点用能建筑纳入监测平台并开展能效公示。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向区域化、规模化发展,开展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试点。加快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推进传统开发、施工、生产企业向装配式建筑产业化模式转型。2021年,全县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60%,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4.商贸旅游节能。建立大型商业综合体能耗报送制度,督促其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完备能源计量台账,提升节能量化管理能力。落实好《陕西省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20%以上的大型商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初步达到绿色商场创建要求,形成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的绿色商场。继续开展节能服务进企活动,提供节能诊断,推介绿色技术,引导商贸旅游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照明、空调、冷链等系统改造,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费。到2021年底,商贸旅游重点用能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左右。(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文旅体育局)

5.农业农村节能。落实农业购置补政策,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和设备,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和农膜回收利用率。加强已建成的农业园区农田废弃物分类收集管理,力争实现县级以上农业园区农田废弃物回收点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公共机构节能。推动党政机关率先开展能效对标,深挖节能潜力。继续做好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医院等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节能改造、能源管理。强化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推进节能监管系统建设,开展能耗统计数据审核,完成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分析、报告工作。深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争取创建2家以上县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1家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同时做好前期已创建单位的评价验收。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倡导绿色采购,推行绿色办公,推进垃圾分类,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力争年内40%以上县级机关达到创建要求。(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六)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一是开展工业能效赶超工程。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实施锅炉节能环保提升、能量系统优化、节能管理能力提升等一批节能工程,进一步提高企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二是大力推动绿色创建工程,通过绿色工厂、绿色商场、绿色宾馆、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以点带面助力全县绿色发展。三是推进绿色发展教育示范工程,将绿色发展宣传与科普教育有机融合,创建一批绿色发展教育示范基地,充分宣传我县绿色发展成效。四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支持污水源热泵、中深层地热能等热源清洁化项目,不断优化能源结构。五是实施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工程,组织节能服务进企活动,开展节能诊断和国家节能低碳重大技术和产品推介,通过技术进步推动节能降耗。六是实施数据中心和通讯基站节能工程。在生产制造、能源、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和金融等重点领域开展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加强节能监管,减少能源浪费。(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贸局、县文旅体育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

(七)强化节能监管监察

依据全市节能监察重点工作,制定2021年全县节能监察计划。坚持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加强对县级重点用能单位的日常监察,对其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设立和负责人履职情况以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开展新上重大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监察,依法督促其落实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运用节能考核结果,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市级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帮扶性专项监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诚信机制等多种手段,督促其做好整改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文旅体育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

(八)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

依托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普及节约能源、绿色消费理念和知识,营造全社会节能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各类节能业务培训,提升节能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以举办“十四运”为契机,发挥交通、商贸、旅游等行业窗口作用,大力宣传 “绿色蓝田 幸福家园”发展成效,统筹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七个重点领域创建行动,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县级各相关部门,各镇街、管委会)

附件:1. 2021年全县节能工作主要目标

2. 2021年各镇街节能双控目标

附件1

2021年全县节能工作主要目标

全县及各领域

节能工作目标

责任部门

全县

全县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降低3%,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控制在3.3%以内。

县级各相关责任部门,各镇街、管委会

工业

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末降低4%左右,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比持续下降。

县经贸局

交通运输业

全县绿色出行比例至少提高1个百分点,新增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纯电动率达到100%,交通运输重点用能企业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3%。

县交通局

建筑施工业

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保持10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60%,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

县住建局

商业

商贸重点用能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左右;20%以上的大型商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初步达到绿色商场创建要求。

县经贸局

旅游饭店业

旅游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左右。

县文旅体育局

县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

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内全县40%以上机关达到创建要求。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附件2

2021年各镇街节能双控目标


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

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万吨标准煤)

蓝关街办

3

0.1

三里镇

3

0.1

洩湖镇

3

0.11

华胥镇

3

0.1

孟村镇

3

0.03

前卫镇

3

0.1

安村镇

3

0.03

焦岱镇

3

0.03

小寨镇

3

0.1

汤峪镇

3

0.03

辋川镇

3

0.03

蓝桥镇

3

0.03

葛牌镇

3

0.03

普化镇

3

0.03

玉山镇

3

0.03

灞源镇

3

0.03

厚镇

3

0.03

三官庙镇

3

0.03

九间房镇

3

0.03

说明:1.各管委会规模以上工业煤炭削减量含在所在行政辖区内;

2.各管委会要全力配合所在地镇街完成散煤削减任务量;

3.各镇街重大项目能耗可申请市级统筹,项目能耗指标单列解决,不计入年度考核指标。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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