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蓝田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升级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部署,根据《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陕商函〔2021〕480号)、《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陕商函〔2021〕412号)精神,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以蓝田县2016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为基础,“服务升级”为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搭台、企业运营、龙头带动、产业互融、群众参与、全域谋划”总体思路,将发展电子商务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激发行业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增加群众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培育壮大农村市场电商主体,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健全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村电商流通服务水平,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农村电商创业主体。到2022年12月底,镇(街)村电子商务服务覆盖60%以上行政村;培训转化率(创业就业人数/参训人数)达到1%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1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速度20%以上,两项指标增速均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1%以上;项目带动农民收入水平同比增长5%以上;群众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工作满意度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整合优化县域物流资源。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电商企业和第三方物流等服务商整合县域物流资源,发展农村物流配送业务,提高仓储物流运营中心和镇(街)村快递配送站点服务水平,优化部分快递配送线路。配套建设以片区划分的仓储物流收发中心,新建片区中心和镇(街)站点应具备网销网购商品品控分拣、打包配送、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功能,并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

2.建立健全物流管理制度。健全县、镇(街)、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建立全县电子商务物流体系统计监测制度,承办企业应核算分拣、运输、人工、投递环节的车辆等成本,并与各快递公司制定结算标准。

3.建设物流智能数据应用平台。建立具备综合物流电子信息服务功能,完整、真实地反映配送记录,实现区域物流信息共享,降低物流成本,全面支撑全县物流配送体系发展的物流数据应用平台,形成县域产业供应链一体协同的第三方仓储配送服务体系。

(二)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升级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在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原有基础上继续提升品牌、标准、品控、金融、物流、培训、摄影、创意、美工、策划、营销等方面服务水平,升级后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具备直播带货、初级供应链服务、品控管理等功能,形成区域性的网货供应链,促进产品标准化、网货化,并制定5年以上可持续运营长效机制。

2.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发展聚集区。聚焦蓝田玉、果蔬、美食、家具、民宿、农畜牧业、经济作物、手工制品、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梳理整合县域名优农特产品,建立产品线下展示区,全方位展示推介我县名优农特产品和地域文化。

3.提升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能力。以提升运营能力为重点,积极对接协调多领域服务资源,在提供网上代购代销、快递收发、充值缴费的基础上,叠加社区直配直销、票务预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农村金融、小额存取、信息咨询、知识普及推广、政策宣传、代购代销等便民服务业务。建立镇村农产品电商供应链体系,完善镇村站点运营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服务站点市场化、可持续化发展。支持物资丰富、带动明显、做法较好的镇街站点,升级成具有O2O展示展销服务功能的站点,为本地农特产品、农户自产农产品、消费帮扶重点产品提供线下展示及售卖渠道,改造站点不低于站点总数的50%。

(三)提升农村电商流通服务水平

1.促进电商引领县域全产业发展。开拓电商帮扶新路径,支持农业经济数字化升级,提高农业管理水平,在产业基础较好的村打造特色电商直播间,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助力农业经济发展。支持电商+美食、电商+果蔬,通过网络平台宣传陕菜之乡、厨师之乡等特色美食文化,指导县域食品、果蔬企业建立线上运营体系。支持电商+旅游业,建立线上票务销售运营体系,在景区设立农特产品展示区和快递收发点。支持电商+蓝田玉、电商+家具,通过线上销售模式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做大做强县域特色产业。

2.升级电商销售智能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改造升级具备网络零售和消费数据实时采集、查询、分析等服务功能的电商销售智能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实现数据资源整合、精准追溯、挖掘再应用,为名优农特产品销售和电商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3.建设电商供应链服务体系。支持供销、邮政、电商企业、生产加工企业、镇村电商服务站点整合资源,开展市场化合作,在县镇村三级物流收发中心建立选品、分拣、品控、溯源、分销、仓储管理一体化的供应链管理公司,支持购置专业检测设备、培训相关技术人员,建立县网销农产品检测中心,提供网销产品感官、理化、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等检测服务。推行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完善农产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让名优农特产品“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

4.强化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引进行业龙头企业,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进一步扩大县域产业影响力。对产业发展有较大引领的企业进行政府背书,支持龙头企业在阿里、京东等电商平台合作共建“地方特色馆”“官方旗舰店”“特色产品专区”“网销产品直营店”等。

5.建设农产品进城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合作社及电商平台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将生态精品农业与蓝田文化相结合,挖掘特色产品内在附加值,将名优农特产品打造成“网红爆款”;开展“农商互联”工作,发展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多种产销对接发展模式,为本地企业、合作社、创业团队提供统一的分销渠道;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产品推介活动,进行品牌推广、产品销售、氛围营造等,推动产销对接和渠道再造;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大型农产品博览会,实现资源优势整合与对接;用好“美域蓝田”区域公共品牌及“蓝田民宿”“蓝田白皮松”“蓝田果蔬”等产业公用品牌,塑造蓝田特色产品形象,增加品牌的曝光率及影响率。

6.建设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支持县域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加强国内外大型企业及县域企业沟通交流,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依托邮政、供销、电商服务站开设社区店或连锁店,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为县镇村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商品流通网络,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方便、放心、高效的消费体验。到2022年底培育10家以上传统企业、合作社完成转型升级。

(四)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创业主体

1.加强电子商务技能人才培训服务。组织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乡青年、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已脱贫户等人群参加电子商务培训。鼓励镇村站点、企业、个人整合资源,并进行地域品牌注册、打造、提升等技能培训。到2023年底,培养200名以上具备运营能力的实用人才,新增年销售额万元以上网络店铺100家。

2.健全电商人才培训成果转化机制。通过各种渠道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工作,定期回访受训学员,跟踪学员就业、上岗情况,验收培训成果,为我县培育一批懂电商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农村电商人才,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3.发挥电商人才队伍引领带动作用。对从事农村电商创业且取得较好成绩的农村电商带头人,支持其发挥自身优势,培育孵化新项目、新团队,鼓励电商企业招聘已脱贫群众就业,更好地发挥电商致富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电商人才数据库,全面展示电商人才风采,支持电商企业将培训动态、成果、电子文本、教学视频等上传到官方平台。

四、实施阶段

(一)项目起步阶段(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

对全县经济发展、特色产业、电商基础和物流现状进行全面摸底,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项目谋划、实施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职责,经县政府审议后,分别报省市商务部门备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制度等。

(二)项目招标阶段(2021年12月底以前)

启动招标程序,确定项目承办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三)项目实施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根据《蓝田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服务实施方案》,组织相关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台账制度,做好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动态跟踪和监管,对项目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要求。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完成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过程管理规范,按期完成节点任务,实现项目预期效果。由县级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在国家省市级验收之前进行预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和完善,接受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

(五)整改推广阶段(2023年4月以后)

根据验收评价结果,做好整改工作,全面总结示范项目升级服务工作,巩固和推广示范经验和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充分发挥蓝田县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建立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和推进会,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项目需要确需调整的内容及要求,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进行调整。

(二)健全监督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合理区分项目板块,最大限度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明确项目目标、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加强对承办企业履约情况的检查考核,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风险防控,强化资金管理,建立专项资金专账,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并做好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积极推动政策创新,围绕财政、金融、土地、税收等出台扶持政策。各镇街负责配合做好项目建设的具体推进工作,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区域内项目实施、信息收集上报和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加强总结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定期总结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矩阵作用,加大网上宣传力度,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特别是传统企业应用电商成功转型、龙头企业和品牌培育、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物流配送等方面的成功案例,增强综合示范辐射效应。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督促项目承办单位准确填报项目信息。

(五)做好政务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实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承办单位责任人、项目承办单位名称、确定财政扶持该项目的决策文件、扶持资金额度、建设内容和要求、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等,定期公布项目建设进度。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应在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字样。

附件:蓝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

蓝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资金分配方向

项目升级建设内容

中央财政资金

第一部分

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整合优化县域物流资源;

2.建立健全物流管理制度;

3.建设物流智能数据应用平台;

550

第二部分

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1.升级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

2.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发展聚集区;

3.提升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能力;

500

第三部分

农村流通服务体系

1.促进电商引领县域全产业发展;

2.升级电商销售智能管理应用服务系统;

3.建设电商供应链服务体系;

4.强化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5.建设农产品进城综合服务体系;

6.建设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600

第四部分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1.加强电子商务技能人才培训服务;

2.健全电商人才培训成果转化机制;

3.发挥电商人才队伍引领带动作用;

350

合计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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