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要求,西安市应急管理局修订完善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现予以公布。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
西安市应急管理
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此处非煤矿山企业是指省属及以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且采矿许可证载明年开采规模≤120万吨,设计边坡高度≤200米的;省属及以下石油天然气企业;省属以下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
(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新办)
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2.审批决定机关: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3.证件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4.证件有效期:3年
5.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6.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7.设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部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委托事项的通知》(陕应急〔2022〕119号)
8.审批条件: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9.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名称 | 性质 |
材料要求 |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工商营业执照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
电子、1份 |
提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由部门内部核查 |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
电子、1份 |
提交特种作业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由部门内部核查 |
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不需要提交 |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不需要提交 |
10.咨询电话:029-86785380
11.监督电话:029-86785189
(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延期)
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2.审批决定机关: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3.证件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4.证件有效期:3年
5.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6.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7.设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部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委托事项的通知》(陕应急〔2022〕119号)
8.审批条件: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9.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名称 | 性质 |
材料要求 |
延期申请书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工商营业执照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资格证书 |
电子、1份 |
提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由部门内部核查 |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
电子、1份 |
提交特种作业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由部门内部核查 |
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不需要提交 |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不需要提交 |
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和评价公司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不需要提交 |
10.咨询电话:029-86785380
11.监督电话:029-86785189
(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变更)
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2.审批决定机关: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3.证件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4.证件有效期:3年
5.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6.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7.设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部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委托事项的通知》(陕应急〔2022〕119号)
8.审批条件: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9.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名称 | 性质 |
材料要求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及变更说明材料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变更主要负责人的,提交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
电子、1份 |
提交变更后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由部门内部核查 |
10.咨询电话:029-86785380
11.监督电话:029-86785189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许可证(新办)
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2.审批决定机关: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3.证件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证件有效期:3年
5.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6.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7.设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
8.审批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9.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名称 | 性质 |
材料要求 |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
电子、1份 |
提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由部门内部核查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
电子、1份 |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
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
电子、1份 |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
安全评价报告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10.咨询电话:029-86785391
11.监督电话:029-86785189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许可证(延期)
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2.审批决定机关: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3.证件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证件有效期:3年
5.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6.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7.设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
8.审批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至第八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9.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名称 | 性质 |
材料要求 |
延期申请书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
电子、1份 |
提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由部门内部核查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
电子、1份 |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
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
电子、1份 |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
安全评价报告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10.咨询电话:029-86785391
11.监督电话:029-86785189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许可证(变更)
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2.审批决定机关: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3.证件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证件有效期:3年
5.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6.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7.设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
8.审批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9.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名称 | 性质 |
材料要求 |
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
电子、1份 |
提供变更后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由部门内部核查 |
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10.咨询电话:029-86785391
11.监督电话:029-86785189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无仓储经营)许可证(新办)
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2.审批决定机关: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3.证件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证件有效期:3年
5.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6.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7.设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
8.审批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9.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名称 | 性质 |
材料要求 |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
电子、1份 |
提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由部门内部核查 |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
电子、1份 |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
10.咨询电话:029-86785391
11.监督电话:029-86785189
(五)危险化学品经营(无仓储经营)许可证(延期)
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2.审批决定机关: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3.证件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证件有效期:3年
5.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6.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7.设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
8.审批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至第八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9.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名称 | 性质 |
材料要求 |
延期申请书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
电子、1份 |
提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由部门内部核查 |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
电子、1份 |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
10.咨询电话:029-86785391
11.监督电话:029-86785189
(六)危险化学品经营(无仓储经营)许可证(变更)
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2.审批决定机关: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3.证件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证件有效期:3年
5.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6.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7.设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
8.审批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9.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名称 | 性质 |
材料要求 |
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
电子、1份 |
提供变更后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由部门内部核查 |
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10.咨询电话:029-86785391
11.监督电话:029-86785189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2.审批决定机关: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3.批文名称:《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4.批文有效期:项目未开工建设的,有效期为2年
5.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6.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7.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
8.审批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9.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名称 | 性质 |
材料要求 |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和评价公司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10.咨询电话:029-86785391
11.监督电话:029-86785189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2.审批决定机关: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3.批文名称:《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4.批文有效期:未明确
5.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6.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7.设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
8.审批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9.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名称 | 性质 |
材料要求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10.咨询电话:029-86785391
11.监督电话:029-86785189
五、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核发
1.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2.审批决定机关: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3.证件名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4.证件有效期:3年
5.法定办理时限:即办
6.承诺办理时限:即办
7.设定依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
8.审批条件:符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9.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名称 | 性质 |
材料要求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申请书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工商营业执照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电子,1份 |
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
10.咨询电话:029-86785391
11.监督电话:029-86785189
注:(1)备案证明有效期满后需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备案证明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2)主要负责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化以及生产或者经营的备案品种增加、主要流向改变的,在发生变化后30个工作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六、市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
1.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2.审批决定机关: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3.批文名称:《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4.批文有效期:3年
5.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6.承诺办理时限:即办
7.设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8.审批条件: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9.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名称 | 性质 |
材料要求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意见(专家审查意见表、专家意见修改确认表、形式评审表及要素评审表、评审会签到表、专家个人意见表) |
电子、1份 |
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应急预案文本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
电子、1份 |
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
10.咨询电话:029-86785391
11.监督电话:029-86785189
办理程序
(一)线上办理程序
1.申请
申请人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西安市)”(http://zwfw.xa.gov.cn)-“法人办事”-“按部门”-“市应急管理局”,选择对应事项网上提出申请。
2.受理
受理人员根据法定审批事项和受理条件,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完整性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要求申请单位补正全部文件、资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3.审查
申请文件、资料受理后,应急管理部门后台审查人员对申请文件、资料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如需去现场踏勘的进行踏勘,对需要整改的如实提出现场核查意见,申请人限期整改完善,办件计时暂停。
4.决定
无不符合项的,应急管理部门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发放许可证或批文;有不符合项且可以整改的,反馈整改意见,申请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充说明、修改和整改;有不符合项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急管理部门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驳回申请。
5.制证与送达
应急管理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制作许可文书,加盖“西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制证完成后,系统自动推送短信通知申请单位到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
(二)线下办理程序
1.办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95号
2.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3.办理窗口: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窗口
4.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申报事项法定申请资料原件到办理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帮助企业扫描申报资料形成电子资料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西安市)”门户上传,具体办理流程按照“线上办理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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