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园林绿化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提升景观水平,依据《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结合我市实际,市城管局起草并印发了《关于严格技术标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通知》。为方便各单位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严格执行种植土地整理标准
一是换填种植土的深度应以确保苗木正常生长的要求为准,乔木按1.5米控制,灌木、花卉按0.6米控制。
解读:《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规定,草本地被植物土层厚度大于等于30cm;灌木依据大小不同,土层厚度控制在40-90cm之间;乔木胸径大于20cm的,土层厚度大于等于180cm,胸径小于20cm的,深根性土层厚度大于等于150cm,浅根性土层厚度大于等于100cm。考虑到住建部关于整治园林绿化变形走样的有关规定要求乔木胸径原则不得大于20公分,灌木规格也要严格控制。因此,规范换填种植土的深度应以确保苗木正常生长的要求为准,乔木按1.5米控制,灌木、花卉按0.6米控制。
二是严格筛分去除粒径大于5公分以上的建筑垃圾。
解读:《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规定,栽植土块径不应大于5公分。因此,规范种植土要严格筛分去除粒径大于5公分以上的建筑垃圾及影响植物正常生长的其它杂物。
三是置换被油类、盐类等污染的土壤和混凝土。
解读:《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规定,栽植基础严禁使用含有有害成分的土壤。考虑到油类和盐类污染对植树生长危害较大。因此,要求置换被油类、盐类等污染的土壤和混凝土。同时,种植或播种的地层,如果被汽油、油或有毒物质污染,应该在污染地层下至少再挖掘400mm,并将污染物质迁移到许可的地点,所有被挖掘的地方应回填表土。
四是对种植地土壤按规范要求取样进行标准检测,根据设计文件确定栽植的苗木品种生长需求进行精准改良。
解读: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规定,栽植土验收批及取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客土每500m³或2000m²为一检验批,应于土层20㎝及50㎝处,随机取样5处,每处取样100g经混合组成一组式样;(2)客土500m³或2000m²以下,随机取样不得少于3处。(3)原状土在同一区域每2000m²为一检验批,应于土层20㎝及50㎝处,随机取样5处,每处取样100g经混合组成一组式样;原状土2000m²以下,随机取样不得少于3处。(4)栽植基质每200m³为一检验批,应随机取5袋,每袋取100g,混合后组成一组式样;栽植基质200m³以下,随机取样不得少于3处。
2.栽植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壤PH值应符合本地区栽植土标准或按PH值5.6~8.0进行选择。(2)土壤全盐含量应为0.1%~0.3%。(3)土壤容重应为1.0g/㎝³~1.35g/㎝³。(4)土壤有机质含量不应低于1.5%。(5)土壤块径不应大于5㎝。(6)栽植土应见证取样,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测并在栽植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测试结果。
二、严格把握种植穴挖掘技术要求
一是种植穴挖掘前,应向相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及隐蔽物埋设情况。种植穴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
解读:《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规定,种植穴挖掘前,应向相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及隐蔽物埋设情况。种植穴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同时,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树木定点遇有障碍物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二是种植穴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种植穴应比根系球大出30cm以上,以便操作。树穴深度应是穴径的2/3。树穴的上下口径应统一,以免植树时根系不能舒展或填土不实影响成活率。
解读:《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规定,种植穴的直径应大于土球或裸根苗根系40-60公分,穴应垂直开挖,上下口径应统一。考虑到西安市的土壤属于失陷性黄土,种植穴过大易造成土壤踏陷,经技术人员讨论研究,确定种植穴应比根系球大出30cm以上。
三是种植穴挖掘的好土与弃土分别放置处理,底部应回填适量好土。
解读:在对工地检查督导中发现,有部分单位存在好土与弃土混堆现象,影响了种植土的质量。因此通知要求种植穴挖掘的好土与弃土分别放置处理,底部应回填适量好土。同时,遇有不透水层及重黏土层时,应进行疏松或采取排水措施。土壤干燥时应于栽植前灌水浸穴、槽。当土壤密实度大于1.35g/㎝³时,应采取扩大树穴、疏松土壤等措施。
三、严格落实全冠栽植的技术要求
一是为确保全运会期间的绿化景观效果,各级绿化建设工程所用乔木原则上采用全冠栽植,根据气候情况进行梳理掏剪。
解读:优质苗木是实现优良工程的条件,出圃苗木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具备生长健壮、枝繁叶茂、冠形整齐、色泽正常、根系成熟、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基本条件。考虑到全运会2021年9月在陕西省举办,西安市承担了主会场与大多数比赛场馆的保障任务,为确保全运会举办期间的景观效果,经研究,要求各级绿化建设工程所用乔木原则上采用全冠栽植,根据气候情况进行梳理掏剪。
二是采用回迁树木时,应使用复壮时间不少于5年的苗木且树冠饱满、枝杈完整。直接迁移使用的树木须挂牌明示。
解读:近几年西安市苗木迁移的实践证明,大中规格的迁移苗木在寄植地复壮5年左右才能形成冠幅,并保证成活率。为确保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景观效果,经技术人员研究,确定将回迁树木的复壮时间确定为5年,如果树木复壮时间不足5年,但又确实需要回迁的,须经过专家论证并采取严密的保成活技术措施。
三是在建绿化工地中,发现死亡、枯萎的乔灌木要及时清理,缺失地被植物要及时补栽补种,消除黄土裸露。
解读:检查督导中发现,部分建设工地存在死亡、枯萎的乔灌木清理不及时,缺失地被植物补栽补种不到位的问题,影响了绿化景观效果和城市形象。为积极巩固园林绿化建设成果,充分展现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要求在建绿化工地中,发现死亡、枯萎的乔灌木要及时清理,缺失地被植物要及时补栽补种,严禁出现黄土裸露现象。
四、严格把握新栽苗木修剪标准
一是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根据根系大小、好坏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生长平衡。
解读:《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规定,苗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苗木修剪整形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要求时,修剪整形应保持原树形。 2.苗木应无损伤断枝、枯枝、严重病虫枝等。3.落叶树木的枝条应从基部剪除,不留木橛,剪口平滑,不得劈裂。4.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上方 0.5cm。5.修剪直径 2cm 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应削平应涂防腐剂。
二是乔木修剪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
解读:《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规定,推广以抗蒸腾剂为主体的免修剪栽植技术或采取以疏枝为主,适度轻剪。修剪时应考虑植物造景以及植物基本形态重新进行修剪造型。使植物种植后的初始冠型既能体现初期效果,又有利于将来形成优美冠形,达到设计目的和最终效果。
三是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分枝点应大于3.0米,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
解读:同一条道路上相邻树木分枝高度应基本统一。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分枝点大于3.0米不影响公交车的能行,能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因此,对分枝点的高度进行了明确。同时,行道树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常绿阔叶乔木具有圆头形树冠的可适量疏枝;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木可不修剪;具有轮生侧枝,作行道树时,可剪除基部2 层至3 层轮生侧枝。
五、严格控制栽植地面土壤高度
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绿化种植地在整理、换填过程中,地表标高要低于道缘(路沿)20公分。绿化苗木栽植完成后,绿地地表标高低于道缘(路沿)10公分以上,保证绿化灌溉、浇灌用水不浪费,也不因溢流而污染路面。
解读:西安市属于缺水型城市。为有效收集雨水,减少使用有限的水资源,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同时防止因绿地土壤过高,造成下雨天气泥水污染路面,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和西安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实践,经研究,通知要求“绿化种植地在整理、换填过程中,地表标高要低于道缘(路沿)20公分。绿化苗木栽植完成后,绿地地表标高低于道缘(路沿)10公分以上”。
六、严格落实文明施工规范
严格落实铁腕治污有关规定,涉土作业工地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及“七个到位”要求。整理好的绿化用地应及时栽植苗木,当天不能栽植的裸露土地要规范覆盖;苗木等原材料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应冲洗干净;若需要在路面、人行道上临时堆放苗木、种植土、植物枝干、肥料时,要先铺设彩条布,减少扬尘污染。
解读:建设工地“六个百分百”: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2.物料堆放100%覆盖; 3.出入车辆100%冲洗; 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出土工地“七个到位”:1.出土工地和拆迁工地应做到施工围档到位;2.出入口道路混凝土路面硬化到位(长度不低于30米),管网、市政道路、绿化种植等防尘措施(铺设毡垫、彩条布等)到位;3.基坑坡道硬化处理到位(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混凝土路面或铺设碎石、砖渣、炉渣等方式进行硬化处理);4.全自动冲洗设备安装和使用到位(无条件安装全自动冲洗设施的免装手续,简易冲洗到位);5.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到位;6.拆除过程中使用专业降尘设施(雾炮车)湿法作业到位;7.暂不开挖的裸露地面和2日内不清运的拆迁垃圾覆盖到位。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