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工商分局、各县工商局:
    现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围绕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4月1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

    2015年第二季度,全市工商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局“深化改革加快建设法治工商”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改进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上半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重点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一)逐步放宽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审核工作。允许在登记注册中将新兴行业、新兴项目的词语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或具体经营项目。
    (二)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按照省局《陕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充分利用各类场地资源,积极落实“一照多址”政策。
    (三)积极稳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的规定,依照国务院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目录登记注册,积极探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现市场主体“非禁即入”。
    (四)积极探索放宽经营范围核准登记工作。放宽核准的具体经营范围,引导市场主体自行约定。只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且不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登记机关要依照企业申请或行业习惯表述用语核定相关经营范围。
    (五)做好2013、2014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统计检查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用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
    (六)继续做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的
学习培训工作。拟于4月份,市局组织开展三期《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学习培训工作。
    (七)制定出台《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检查指导意见》。在一季度企业即时信息抽查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协调相关分县局制定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检查指导意见》,为今后的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工作做准备。
    (八)对相关业务软件进行修改及升级。确保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等功能的正常使用。
    二、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一)全力服务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各单位要主动与重点项目的主管部门对接,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动态跟踪制度,建立重点建设项目服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及时协助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各类注册登记问题。
    (二)认真做好西安市产业结构与投资信息参考的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动态监测机制,积极服务于政府宏观决策及社会公众。
    (二)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开展纪念“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筹备召开西安市商标代理机构会议,开展西安市著名商标的推荐申请考察工作。
    (三)深入广告经营单位调查研究,检查企业各项广告经营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发展。
    (五)综合运用红盾护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等措施手段,继续做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深入开展全市打击传销2015-利剑行动,继续加强对直销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会议报备工作,进一步加大面向社会的打传宣传工作。
    (二)抓好 “治污减霾”相关工作。全面展开全市城区范围内所有煤炭经营场所、蜂窝煤生产和销售厂点清理取缔工作;加强流通环节成品油市场监管,按计划组织成品油质量抽检;加强销售环节煤炭市场监管,按计划组织煤炭质量抽检。
    (三)加强旅游市场整治。组织开展清明节、五一节日市场专项整治;继续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二季度继续抓好格式合同专项整治工作。
    (四)开展以农资打假为重点的“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等违法行为。
    (五)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恶意侵权注册商标、驰著名商标案件进行重点排查,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六)积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各分县局要继续做好查办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和群众投诉举报工作。
    四、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投资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专项整治工作
    (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定,对投资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比较密集、工作任务较重的区域,要抽调人员充实一线,集中力量认真细致地做好摸底排查工作。
    (二)对于在第一轮摸底排查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的企业进行再排查,切实掌握企业经营现状,积极发现和搜集案件线索,将非法集资行为的苗头扼杀在初始状态,降低潜在的非法集资风险。
    (三)通过新闻媒体公告一批涉案企业名单,让非法集资者曝光于社会之下,起到警示群众、警示其他企业的作用。
    (四)主动加强与市金融办、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促进信息互通,一方面为查处非法集资案件提供有效线索,另一方面掌握涉案企业名单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认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做好迎接市人大对我市实施《新消法》的执法检查工作。各分县局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自查,并形成各单位的自查报告。市局消保处、12315举报中心、法规处、消协等处室负责起草市局自查报告。
    (二)开通12315消费维权网络受理平台,使消费者能够通过网络表达消费维权诉求。
  (三)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把握消费申诉举报热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认真受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诉、举报,做好分流处理工作,确保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五)根据流通领域商品监测招投标工作进度,开展2015年商品检测工作,依据结果送达实效,完成公示。
    (六)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的识别能力和自我维权意识。
    六、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按时完成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市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法规立法建议和规章调研论证。完成我市《消保条例》和《经纪人条例》的调研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和《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工作。
    (三)加强学习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 “六五”普法计划,切实提高法制工作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认真抓好执法办案制度的完善落实。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严格规范使用执法文书。严格执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组织协调全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市局将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认真开展半年执法检查工作。
    七、进一步健全制度规定,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和财务管理工作
    (一)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结合各分县局基层单位实际情况,做好分配下达工商系统2015年经费指标的落实工作。
    (二)继续抓好落实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完成系统基层工商所业务用房购置和基层工商所维修改造项目的政府采购审批、招标、合同签订、验收、付款工作。
    (三)完成系统2014年度统计数据的汇总、编报工作,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四)配合物价局完成报送2014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做好自查准备工作。
    (五)继续完成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采购工作及项目经费的支出工作。继续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车改相关工作。
    八、贯彻落实全系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宣传和党建工作
    (一)继续抓好全市工商系统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做好七一前夕优秀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
    (二)认真谋划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市局综治维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
    (三)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五四红旗团组织”、“身边好青年”等推荐活动,推动系统群团建设。
    (四)围绕中心工作搞好系统新闻宣传报道,切实增强新闻宣传社会效果。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树立工商队伍良好形象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继续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学习活动,丰富廉政教育形式,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二)继续落实“一周一查一通报”,定期对基层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工作效能、工作作风进行检查督导,促进干部爱岗奉献,纪律严明,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
    (三)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继续抓好全系统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严格执行诫勉谈话、函询等有关制度,加强监督,预防腐败。
    (四)对政风行风测评中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制定措施,取得成效,提高群众满意度。认真受理、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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