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三年(2019—2021年)行动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的要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紧扣“追赶超越”定位,按照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规划引领、产业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改革发展五个重点,抓点带面,狠抓落实,促进城乡规划、产业、生态、资本要素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形成重点示范引领、工作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工作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城乡空间优化行动

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同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主体功能、城乡发展空间、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结构和布局,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发展建设,构建城乡协调联动发展格局。

1.优化城乡结构布局

坚持城乡统一规划,完善镇(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区)域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科学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2019年任务:一是完成村庄分类工作;二是对已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评估率达到50%;三是完成新编制村庄规划144个、修编村庄规划518个,行政村规划编制率达到100%。2020年任务:一是4月底前完成村庄规划评估工作;二是10月底前根据村庄分类、评估结果,对需修改完善的村庄规划,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编制要求进行修编,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发展改革部门同步做好农村公共配套项目和产业项目的批复工作,住建部门做好农村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质量安全工作。(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2.优化现代农业布局规划

按照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定位,围绕粮、菜、果、畜、花卉苗木、乡村旅游六大主导产业,加快构建“一区三带七板块”总体布局(一区:秦岭北麓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三带:沿渭都市农业产业带、渭北工业区农业产业带、南横线都市农业产业带;七板块:白鹿原都市农业板块、周至猕猴桃板块、鄠邑长安葡萄板块、临潼石榴板块、临潼奶牛板块、蓝田肉鸡板块、高陵阎良瓜菜板块),促进区域优势产业集聚。编制《西安市“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年启动西安市和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形成上下衔接、协调一体的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体系;2021年抓好落实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优先完成重点项目规划编制

2020年4月底前,指导各区县率先完成长安唐村中国农业公园、高陵源田梦工场田园综合体、鄠邑荣华田园综合体、蓝田桐花乡约乡村公园等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项目镇(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二)实施产业振兴行动

以“服务城市、富裕农民、优化生态”为目标,按照我省“3+x”产业发展意见,加快构建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第六产业”发展,推动西安都市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增速达到3%以上,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达到9%,2021年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超过280亿元,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超过17000元。

1.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1)稳定粮食生产。实行粮食安全市区县长责任制,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2019年粮食种植面积410万亩,2020年、2021年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400万亩左右,产量保持在120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提升发展设施蔬菜。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为抓手,以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通过改造原有老旧设施,提升设施大棚生产水平,增加复种指数。2019年到2020年蔬菜生产面积稳定在100万亩左右,产量300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特色果业提质增效。以建设“北方时令水果之都”,打造“百年产业”为目标,做优做强周至猕猴桃、户县葡萄、灞桥樱桃、临潼石榴、长安鲜桃、蓝田大杏、阎良甜瓜等西安特色水果产业。2019年新增果业提质增效标准示范基地建设面积0.5万亩,新建标准果园8个,新建观光果园8个,全市园林水果种植面积达到74万亩,年产水果91万吨。2020年、2021年,全市分别新增果园面积1万亩、新增果业提质增效标准示范基地建设面积1.5万亩,重点完成周至猕猴桃转型升级示范县、国家葡萄(桃、甜瓜、石榴)西安市综合示范基地、葡萄新品种西安区试园等建设,全市园林水果种植面积分别达到75万亩、76万亩,年产水果分别达到93万吨、95万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加快畜牧业绿色发展。突出抓好奶山羊扩群增量、生猪稳产保供以及羊乳加工、非洲猪瘟疫病防控等工作,每年培育创建10个市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养殖场。2019年底奶山羊存栏达到23万只、羊乳加工量达到6.5万吨;2020年底奶山羊存栏达到26万只、羊乳加工量达到7.8万吨;2021年底奶山羊存栏达到28万只,羊乳加工量达到9万吨。计划2019年底生猪存栏达到31万头、出栏达到49万头;2020年底生猪存栏达到34万头、出栏达到54万头;2021年底生猪存栏达到37万头、出栏达到57万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培育发展花卉苗木产业。瞄准市场需求,坚持用项目带动产业发展,扩大规模、增强特色、做大品牌。以秦岭北麓沿山区县和秦汉新城花卉生产基地为依托,建设农业休闲观光花卉一条街,串点成线,打造集美丽乡村、休闲农业为一体的乡村旅游产业。到2021年底全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发展到8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围绕民俗文化、农耕体验、果蔬采摘、户外运动、康养度假等乡村旅游新业态,打造集田园风光展示、旅游休闲观光、特色民俗体验为一体的高质量乡村旅游产品和乡村旅游体系。到2021年底,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达到60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达到30个,力争创建1至2个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各涉农区县因地制宜打造2至3条精品乡村旅游线路、3至5个乡村旅游品牌。每年培训乡村旅游人才不少于2000人次,提高乡村旅游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按照“保护生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要求,到2021年底,发展乡村民宿1万家、民宿示范村(镇、街)30个、精品民宿200家、床位10万张。(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局)

2.农业生产体系建设

(1)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2019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任务14万亩,其中完成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计划任务5万亩(具体以省下达任务为准)。2020至2021年,每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0万亩,其中,每年完成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计划任务5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围绕西安农业产业发展技术需求,支持农业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创新,每年组织实施农业技术研发项目50项;加强农业技术成果应用示范,三年组织实施农业科技示范项目50项;推进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每年选派不少于120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农业农村科技服务一线,三年建设7家以上农业科技创新园,培育300户以上农村科技示范户。(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3)做好良种繁育。建设以优质专用小麦、番茄种子为主的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3万亩以上,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5个以上。在临潼区建设全国最大的番茄制种基地,打造临潼区“中国番茄制种之乡”。到2020年,全市年产各种番茄种子3万公斤,番茄种子同类品种用量占全国市场用种量的40%以上;到2021年产值超过1亿元。抓好奶山羊、生猪、种公牛、家禽繁育中心(场)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推进农业机械化。2019年、2020年、2021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85%、86%、86.5%,粮食主产区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设,2019至2021年,年均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15个以上,做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基地及企业证后监管工作;年均制(修)订农业生产标准10个以上。2019年,全市定性检测各类农产品不少于14万批次,定量检测各类农产品2300批次,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7.2%以上;2020至2021年,农产品检测任务量年均增长10%以上,检测合格率高于省考要求。(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1)培育家庭农场。落实扶持家庭农场政策,以示范家庭农场为引领,2019至2021年每年新增发展家庭农场100家,全市家庭农场达到920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019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00家,2020年、2021年每年新增300家,实现2021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4800家。以村集体作为服务主体,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从2019年开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按照每年10万亩的规模递增,到2021年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4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2021年,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新增5家。2019年申报省级龙头企业4家;2020年认定市级龙头企业15家,每个涉农区县(开发区)申报2家以上;2021年申报省级龙头企业2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培育农村实用人才。每年培训农业实用人才不少于1万人。2019年培育职业农民2000人,2020年、2021年每年培育职业农民3000人。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力争2019年12月底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5)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构建“市级公用品牌+区县级区域品牌+企业自主品牌”体系。2019年注册企业品牌(商标)15个;2020年重点培育区域公用品牌3个、企业品牌15个;2021年重点培育区域公用品牌3个、企业品牌20个。2019年、2020年每年创建市级及以上名牌3个,2021年创建市级及以上名牌4个。2019至2021年,在省外建成西安农产品企业品牌店150个,每年建成50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2019年创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镇(街)5个,市级电子商务示范村25个;2020年,创建市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区县1个,创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村17个;2021年,巩固提高前期市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区县、示范镇(街)、示范村建设成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4.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1)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大力推进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2019年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5家;2020年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50家,其中市级以上达到15家,区县级35家;2021年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100家,其中市级以上达到30家,区县级70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大力发展集种养、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第六产业,建设集创意农业、智慧农业、休闲农业以及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力争到2021年底,涉农区县各启动建设1个以上、全市启动建设10个以上面积各3平方公里以上的田园综合体。(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支持区县(开发区)积极创建市级现代园区,进一步明确创建标准,依托已有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加工农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2019到2021年,每年发展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15个以上。到2021年底,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到200个,园区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单位面积、产值高出全市平均水平2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有序开展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村庄风貌提升整治等九项工程。深入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作,2019年建成示范村300个,2020年累计建成示范村400个,2021年累计建成示范村500个。(牵头单位:市人居办)

1.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以“八清一改”为内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和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以“八不八保”为标准(不乱扔垃圾,及时清洁保干净;不乱泼脏水,及时清扫保整洁;不乱倒粪污,及时清除保清爽;不堵塞沟渠,及时清理保畅通;不乱堆乱放,及时清走保整齐;不乱贴乱画,及时清掉保美观;不乱搭乱建,及时清拆保整端;不当旁观者,主动参与保面貌),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全覆盖、常态化。2019年底、2020年底,实现干净整洁的行政村分别达到85%、100%,2021年进一步做好巩固提升工作。

2.农村垃圾革命工程

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街)转运、区县处理”的工作体系,达到“五个到位”目标(清扫保洁到位、环卫设施到位、源头治理到位、管理运营到位、长效机制到位),全市非正规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全部得到清理整治,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推广垃圾分类。2019年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垃圾分类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30%,2020年底达到90%和50%,2021年为巩固提升年。

3.农村污水革命工程

采用PPP建设等模式,采用截污纳管的方式,统一收集农户厕所污水、厨房污水、洗浴污水和其它生活污水,采取多种处理模式,以自然村、行政村和联村等为单位,广泛应用微动力生态处理系统,建设集中式、分散式或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以区县、开发区为单位,建立农村污水处理智能化运维管理平台,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2019 年底,全市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和有效管控的行政村比例分别达到55%和20%;2020年底,全市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和有效管控的行政村比例分别达到65%和35%;2021年底,全市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和有效管控的行政村比例分别达到70%和30%。

4.农村厕所革命工程

推行“所长制”管理,健全公厕保洁管理制度。2019年、2020年每年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12.5万座,灞桥区、阎良区、高陵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2019年新增公厕392座,提升改造214座,新建改建旅游厕所43座;2020年新增公厕369座。实施农村学校、幼儿园厕所改造,2019年完成农村学校(含幼儿园)50%以上厕所改造,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学校厕所改造。2021年公厕达到规定数量和标准,全面完成户厕改造任务。

5.村庄风貌提升工程

2019年建成美丽宜居村庄300个,启动10个以上关中民居示范点建设;2020年建成美丽宜居村庄400个,引导支持关中居民示范点建设。2021年建成美丽宜居村庄500个,形成集中连线成片的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不少于10个。

6.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对标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标准,2019年完成需巩固提升项目的4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2020年完成需巩固提升项目的3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2021年在全面完成巩固提升项目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农村供水有偿使用,确保安全饮水率稳定达标。

(2)完善农村公路维护保养机制,行政村公路通畅率达到100%。2019年至2020年,实施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412公里。开展“平安公路”创建活动,2019年至2020年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07公里。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2019年实现示范村100%通客车,2020年实现建制村100%通客车,2021年所有建制村通客车。

(3)农村供电目标由电力入户率达到100%升级为自然村通动力电,系统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工程,建成新型农村电网。2021年底,全市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50%。

(4)推进农村片区化中心社区建设。按照农村社区“六室四配套”标准,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改善基层服务设施,三年内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00个以上。2019年至2021年,每年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0个以上。

7.绿化美化工程

进一步推进“五路”两侧绿化,在全市所有村庄开展植树种花、绿化美化活动。2019年底,全市村庄林木覆盖率平均达到28%,300个以上创建村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2020年底,全市村庄林木覆盖率平均达到30%,400个以上创建村林木覆盖率平均达到30%以上;2021年底,建立全市村庄绿化美化长效管护机制,全市村庄林木覆盖率稳定达到30%以上,旅游村、示范村等重点区域,绿化率达到40%以上。

8.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2019 年底全市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农业园区建成农田废弃物回收点106 个,全市累计建成308 个;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新建果树枝条和残菜瓜蔓综合利用示范点5 个,秋季玉米秸秆饲草化利用率稳定在5%以上。2020年全市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9. “美丽人家”建设工程

以乡风文明建设为主要任务,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比活动、“培育好家教、传承好家风”活动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建设乡风文明一条街,设立善行义举榜。2019年,80%村庄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70%的村庄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在300个示范村创建7000户“美丽庭院”;2020年,85%村庄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75%的村庄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在400个示范村创建8000户区县级以上“美丽庭院”;2021年,95%的村庄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80%的村庄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在500个示范村创建9000户“美丽庭院”。

(四)实施脱贫攻坚行动

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严格按照“四不摘”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防返贫、控新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资源要素共享融合,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1.高质量完成脱贫退出

持续推进四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2019年底累计遍访2/3以上贫困对象,2020年底实现遍访贫困对象全覆盖。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2019年,完成143户不安全住房建档立卡户整改和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复垦任务的80%以上;2020年至2021年,发现一户、解决一户,确保全面达标。全面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2019年,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两摸底一核准”工作,大力推行分类管理四级联动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摸准摸实全市稳定脱贫户、重点提升户、兜底保障户的规模数量和家庭基本情况等信息,建立分类帮扶台账;2020年,完成剩余5424户在册贫困户8769人的高质量整体脱贫任务,全市贫困人口漏评、错评、错退率均不超过2%。

2.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严格执行中、省、市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扶贫等保障性政策,确保不出现重大政策偏差和失误。加大扶贫干部培训和“四支队伍”管理,每名驻村干部每年至少轮训1次。2019年,完成2014年至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针对非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和脱贫不稳定户,2019年制定出台“稳定脱贫、防止返贫、控制新增”长效机制和扶志工作实施意见,有效解决“边扶贫、边增贫”和“边脱贫、边返贫”问题,全市新增贫困人口控制在2%以内;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获得帮扶、参与脱贫攻坚项目等情况,做好全市脱贫攻坚普查工作;2021年,已摘帽贫困县、已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无因脱贫工作质量问题造成返贫,已脱贫人口返贫率控制在8%以内。

(五)实施深化改革行动

全面推进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释放农村发展活力。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指导高陵区完成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2019年,完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规章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少于10宗。2020年、2021年,按照中、省安排部署,做好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2)扎实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以承包地证书发放和矛盾纠纷调处为重点,2019年,确权证书发放率达91%以上,矛盾调处率达90%以上;2020年,持续巩固提升,确权证书发放率达93%以上,矛盾调处率达90%以上;2021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数据审核全部通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以整市推进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2019年,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工作任务,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移交工作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2020年,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20%以上的村集体年经营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10%以上的村集体年经营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2021年,全市村集体年经营收益达到50万元、100万元村分别达到30、15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支持中、省、市政策性涉农保险的提标、扩面,积极推进西安市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各区县(开发区)要落实中、省、市政策性保险配套资金,充分发挥“三农”保险保障能力;协调相关市级部门积极支持西安市农户信用评级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在符合制度流程规定的前提下,提供系统建设所需的数据和文件资料;大力推动涉农信息数据与农户信用评级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快农户信用评级结果的转化运用;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2019年,完成中、省、市政策性保险工作,下达市级特色农产品保险意见。各区县(开发区)基本完成本辖区自愿参评农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户数不低于本辖区农户数的70%;2020年完成中、省、市政策性保险工作,提高2个单品的标准和面积;各区县(开发区)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户数不低于本辖区农户数80%。2021年,完成中、省、市政策性保险工作,落实2个以上创新农险产品。(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4.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产品流通服务,打造城乡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农村现代物流配送、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展示展销、优势产业联合社等项目建设。各区县(开发区)要积极实施“供销进万村工程”,2019年,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不低于20%的涉农行政村;2020年,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不低于90%的涉农行政村;2021年,着力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服务功能全、群众评价好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

5.农村改革试验

(1)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按照滚动推进、动态提升的原则,3年内启动建设15个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每个涉农区县至少1个,包括西咸新区)。2019年,推进5个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2020年、2021年每年启动5个省级农村试验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农业经济开发区工作。在建设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基础上,借鉴嘉兴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经验,启动涉农区县(开发区)农业经济开发区工作。2019年组织开展调研筹备工作;2020年,在具备条件的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项目中,指导涉农区县(开发区)组建农业经济开发区,同步推进项目实施;2021年,农业经济开发区初具规模,取得阶段性成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月推进会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把乡村振兴战略列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管,分管领导专门抓落实,责任处室绑定任务。各单位要对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谱写新时代大西安“三农”发展新篇章的实施意见》和中省“五大振兴”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全面认领工作任务和《西安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中列出的50个重大项目,切实抓好落实。

(二)完善政策支持

落实财政优先保障政策,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整合建立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文化、教育、卫生、就业、交通等方面资金向农业农村方面倾斜,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村、示范村,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探索省市县联动“点状”供地模式,并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产生的土地指标,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创新金融支持,引导农发行、农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加大对乡村振兴信贷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督导考核

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将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每月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日常调度机制,定期督导各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县(开发区)乡村振兴工作,开展精准督导和专项检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完善“5+2”包抓机制,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县(开发区)绩效考核内容。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评价考核办法、指标体系和奖励激励政策。


附件1

西安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

发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西安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韩松 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杨广亭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副市长

成员:张友社 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扶贫办主任

陈 哲 市委副秘书长

鲁 强 市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倪广天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 涛 市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局长

韩广峰 市委组织部考核三处处长

关相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永涛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郭晓辉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

赵春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丙周 市科技局副巡视员

赵 平 市工信局副局长

孔 宏 市民政局副局长

罗红林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杨 庆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炳淳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贾 强 市住建局副局长

吴雪萍 市城管局副局长

尤 骁 市交通局副局长

党占奎 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李岁会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安建勇 市商务局副巡视员

王 琳 市文化旅游局副巡视员

荣 亮 市卫健委副主任

邵 芳 市体育局副局长

李 红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伟明 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庞 波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李君亭 市秦保局副局长

闫红梅 市妇联副主席

肖 刚 市供销联社副主任

刘 立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各有关区县委、区县政府,有关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倪广天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制定考核办法,下达考核任务,月度督导调度、评价排队等工作。

二、专项工作组

为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工作组。

(一)产业发展改革组

组长:倪广天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推动农业产业振兴和农村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对有关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承担的任务按年度、月度进行量化分解,报局考核组汇总;及时收集整理各有关区县(开发区)及市级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进展,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调度,按月度评价排队,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研判;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居环境组

组长:李岁会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负责推动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有关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承担的任务按年度、月度进行量化分解,报局考核组汇总;及时收集整理各有关区县(开发区)及市级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进展,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调度,按月度评价排队,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研判;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脱贫攻坚组

组长:张友社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

市扶贫办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推动全市扶贫工作,督促扶贫政策落实;对有关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承担任务按年度、月度进行量化分解报考核组汇总;及时收集整理各有关区县(开发区)及市级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进展,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调度,实行“季通报、半年点评、年终考核”,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研判;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乡村规划组

组长:冯涛市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局长

工作职责:负责加快推进全市乡村振兴空间规划编制,优先保障重要项目规划编制,指导做好规划落地;对有关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承担任务按年度、月度进行量化分解报考核组汇总;及时收集整理各有关区县(开发区)及市级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进展,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调度,按月度评价排队,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研判;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各有关区县、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工作对接,加快工作推进。

附件2

西安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三年(2019—2021年)工作行动方案任务计划表

类别

序号

总体

任务

三年行动任务计划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1

优化城乡

结构布局

完成村庄分类工作;对已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评估率达到50%;完成新编制村庄规划144个、修编村庄规划518个,行政村规划编制率达到100%。

4月底前完成村庄规划评估工作;10月底前根据村庄分类、评估结果,对需修改完善的村庄规划,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编制要求进行修编,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进一步修订完善。

2

优化现代

农业布局规划

启动西安市和各涉农区县(开发区)《“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形成上下衔接、协调一体的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体系。

抓好落实工作。

3

优先完成重点

项目规划编制

指导各区县率先开展长安唐村中国农业公园、高陵源田梦工场田园综合体、鄠邑荣华田园综合体、蓝田桐花乡约乡村公园等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项目镇(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

完成编制任务。

进一步修订完善。

4

第一产业增加值

超过266.5亿元。

超过274.6亿元。

超过280亿元,增速3%以上。

5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达到9%,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

达到9%,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

达到9%,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

6

稳定粮食生产

粮食种植面积410万亩。

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400万亩左右,产量在120万吨以上。

7

提升发展

设施蔬菜

蔬菜生产面积稳定在100万亩左右,产量300万吨以上。

8

特色果业

提质增效

新增果业提质增效标准示范基地建设面积0.5万亩,新建标准果园8个,新建观光果园8个,全市园林水果种植面积达到74万亩,年产水果91万吨。

2020年,2021年全市分别新增果园面积1万亩、新增果业提质增效标准示范基地建设面积1.5万亩,分别重点完成周至猕猴桃转型升级示范县、国家葡萄(桃、甜瓜、石榴)西安市综合示范基地、葡萄新品种西安区试园等建设,全市园林水果种植面积分别达到75万亩、76万亩,年产水果分别达到93万吨、95万吨。

9

加快畜牧业

绿色发展

创建10个市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养殖场。

创建10个市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养殖场。

创建10个市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养殖场。

奶山羊存栏达23万只、羊乳加工量达6.5万吨。

奶山羊存栏达到26万只、羊乳加工量达到7.8万吨。

奶山羊存栏达到28万只、羊乳加工量达到9万吨。

生猪存栏达到31万头,出栏49万头。

生猪存栏达到34万头,出栏54万头。

生猪存栏达到37万头,出栏57万头。

10

大力培育

花卉苗木产业

以秦岭北麓沿山区县和秦汉新城花卉生产基地为依托,建设农业休闲观光花卉一条街,串点成线,打造集美丽乡村、休闲农业为一体乡村旅游产业。到2021年底,全市苗木花卉种植面积发展到80万亩以上。

11

乡村旅游

到2021年底,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达到60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达到30个,力争创建1至2个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各涉农区县要因地制宜打造2至3条特色乡村旅游线路、3至5个乡村旅游品牌活动。每年培训乡村旅游人才不少于2000人次,提高乡村旅游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发展乡村民宿1万家、民宿示范村(镇、街)30个、精品民宿200家、床位10万张。

12

推进高标准

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任务14万亩,其中完成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计划任务5万亩。

每年预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任务10万亩,其中,每年完成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计划任务5万亩。

13

强化农业

科技创新驱动

组织实施50项农业技术研发、15项农业科技示范项目。支持建设1家农业科技创新园。选派120名农业科技特派员,培育100个农村科技示范户。

组织实施50项农业技术研发、17项农业科技示范项目。支持建设3家农业科技创新园。选派120名农业科技特派员,培育100个农村科技示范户。

组织实施50项农业技术研发、18项农业科技示范项目。支持建设3家农业科技创新园。选派120名农业科技特派员,培育100个农村科技示范户。

14

良种繁育

建设以优质专用小麦、番茄种子为主的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3万亩以上。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5个以上。

年产各种番茄种子3万公斤,番茄种子同类产品用量占全国市场用种量40%以上。

产值超过1亿元。

15

推进农业机械化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6%。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6.5%。

16

强化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

年均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15个以上,做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基地及企业证后监管工作;年均制(修)订农业生产标准10个以上。

全市定性检测各类农产品不少于14万批次,定量检测各类农产品2300批次,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7.2%以上。

农产品检测任务量年均增长10%以上,检测合格率高于省上要求。

17

培育家庭农场

新增发展家庭农场100家。

新增发展家庭农场100家。

新增发展家庭农场100家。全市家庭农场达到920家。

18

培育农民

专业合作社

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00家。

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00家。

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00家,全市合作社数量达到4800家。

从2019年开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按照每年10万亩的规模递增,到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40万亩以上。

19

培育壮大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

申报省级龙头企业4家。

认定市级龙头企业15家,每个涉农区县(开发区)申报于2家以上。

申报省级龙头企业2家。到2021年,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新增5家。

20

培育农村

实用人才

培训农业实用人才不少于1万人,培育职业农民2000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达到100%。

培训农业实用人才不少于1万人,培育职业农民3000人。

培训农业实用人才不少于1万人,培育职业农民3000人。

21

加快推进

农业品牌建设

注册企业品牌(商标)15个、创建市级及以上名牌3个、省外建成西安农产品企业品牌店50个。

重点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个、注册企业品牌(商标)15个、创建市级及以上名牌3个、省外建成西安农产品企业品牌店50个。

重点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个、注册企业品牌(商标)20个、创建市级及以上名牌4个、省外建成西安农产品企业品牌店50个。

22

大力发展

农村电子商务

市级电子商务示范镇(街道)5个、市级电子商务示范村25个。

创建市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区县1个、市级电子商务示范村17个。

巩固提高前期市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区县、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建设成果,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3

创建农业

产业化联合体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5家。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50家,其中市级以上达到15家,区县级35家。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100家,其中市级以上达到30家,区县级70家。



24

推进田园

综合体建设

涉农区县各创建1个以上、全市创建10个以上面积在3平方公里以上的田园综合体。

25

加快现代

农业园区建设

每年发展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15个以上,到2021年底,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到200个,园区主要环节的机械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单位面积、产值高出全市平均水平20%以上。

26

全面开展

村庄清洁行动

干净整洁的行政村达到85%。

干净整洁的行政村达到100%。

巩固提升。

27

农村垃圾

革命工程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

巩固提升。

28

农村污水

革命工程

全市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达到55%;有效管控的行政村比例达到20%。

全市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达到65%;有效管控的行政村比例达到35%。

全市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达到70%;有效管控的行政村比例达到30%。

29

农村厕所

革命工程

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12.5万座,新增公厕392座,提升改造214座,新建改建旅游厕所43座,完成农村学校(含幼儿园)50%以上厕所改造。

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12.5万座,新增公厕369座,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学校厕所改造。

全面完成户厕改造任务。

灞桥区、阎良区、高陵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

30

村庄风貌

提升工程

建成美丽宜居村庄300个,启动10个以上关中民居示范点建设。

建成美丽宜居村庄400个,引导支持关中民居示范点建设。

建成美丽宜居村庄500个,形成集中连线成片的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不少于10个。

31

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

对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四项标准,完成需巩固提升项目的4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

对标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四项指标”,完成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150处,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

在全面完成巩固提升项目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农村用水有偿使用,确保安全饮水率稳定达标。

行政村公路通畅率达到100%。2019—2020年,实施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412公里。开展“平安公路”创建活动,2019—2020年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07公里。

巩固提升。

实现示范村100%通客车。

实现建制村100%通客车。

所有建制村通客车。

农村供电目标由电力入户率达到100%升级为自然村通动力电,系统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工程,建成新型农村电网。至2021年,全市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50%。

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0个。

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0个。

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0个。

32

绿化美化工程

全市村庄林木覆盖率平均达到28%,300个以上创建村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全市村庄林木覆盖率平均达到30%,400个以上创建村林木覆盖率平均达到30%以上。

建立全市村庄绿化美化长效管护机制,全市村庄林木覆盖率稳定达到30%以上,旅游村、示范村等重点区域,绿化率达到40%以上。

33

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全市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农业园区建成农田废弃物回收点106个,全市累计建成308个;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新建果树枝条和残菜瓜蔓综合利用示范点5个,秋季玉米秸秆饲草化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全市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县级以上农业园区建成农田废弃物回收点61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全市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34

“美丽人家”

建设工程

80%村庄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70%的村庄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在300个示范村创建7000户区县级以上“美丽庭院”。

85%村庄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75%的村庄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在400个示范村创建8000户区县级以上“美丽庭院”。

95%村庄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80%的村庄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在500个示范村创建9000户区县级以上“美丽庭院”。

35

高质量完成

脱贫退出

区县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村,镇街党工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户。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完成143户不安全住房建档立卡户整改和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复垦任务的80%以上。全面展开脱贫人口“回头看”,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两摸底一核准”工作。建立、推行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摸准摸实辖区稳定脱贫户、重点提升户、兜底保障户的规模数量和家庭基本情况等,建立分类帮扶台账。

实现遍访贫困对象全覆盖。严格执行中省市扶贫保障性政策,对于“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的问题,发现一户,解决一户,确保全面达标。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获得帮扶、参与脱贫攻坚项目等情况,启动全市脱贫攻坚普查。运行好、使用好分类管理四级联动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全市剩余5424户8769人在册贫困户高质量整体脱贫,全市贫困人口漏评、错评、错退率均不超过2%。

严格执行中省市扶贫保障性政策,确保不出现重大政策偏差和失误。预警监测机制常态运行。

36

巩固拓展

脱贫成果

完成2014年—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指导、督促区县做好扶贫干部培训和“四支队伍”管理工作。制定和运行好“稳定脱贫、防止返贫、控制新增”长效机制,全市新增贫困人口控制在2%以内。已摘帽贫困县、已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无因工作质量问题造成的返贫,已脱贫人口返贫率控制在8%以内。

运行维护和动态调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持续指导、督促区县做好扶贫干部培训和管理工作。落实和运行好“稳定脱贫、防止返贫、控制新增”长效机制。全市新增贫困人口控制在2%以内。持续控制已脱贫人口返贫率在8%以内。

已摘帽贫困县、已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无因脱贫工作质量问题造成返贫,已脱贫人口返贫率控制在8%以内。常态运行使用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持续指导、督促区县做好扶贫干部培训和管理工作。

37

深化农村

土地制度改革

指导高陵区完成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制定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规章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少于10宗。

按照中省安排部署,做好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相关工作。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证书发放率达91%以上,矛盾调处率达90%以上。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证书发放率达93%以上,矛盾调处率达90%以上。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数据审核全部通过。

38

深化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改革

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工作任务。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移交工作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

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20%以上的村集体年经营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10%以上的村集体年经营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

全市村集体年经营收益达到50万元、100万元村分别达到30、15个以上。

39

积极推进

农村金融改革

完成中、省、市政策性保险工作,下达市级特色农产品保险意见,基本完成各区县(开发区)自愿参评农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户数不低于本辖区农户数70%。

完成中、省、市政策性保险工作,提高1至2个单品的标准和面积。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户数不低于本辖区农户数的80%。

完成中、省、市政策性保险工作,落实2个以上创新农险产品。

40

深化供销社

综合改革

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不低于20%的涉农行政村。

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不低于90%的涉农行政村。

着力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服务功能全、群众评价好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

41

农村改革试验

推进5个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

启动5个省级农村试验区。

启动5个省级农村试验区。

组织开展农村经济开发区调研筹备工作。

指导高陵区、长安区、蓝田县先行组建农村经济开发区,同步推进项目实施。

农业经济开发区初具规模,取得阶段性成果。

附件3

西安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行动方案2019年目标任务责任表


市级部门工作任务



序号

总体任务

2019年

责任单位



11月

12月



1

优化城乡结构布局

新编制村庄规划1个,修编村庄规划48个,对120个尚未进行分类的村庄进行分类,对84个村庄规划进行评估。

修编村庄规划48个,对117个尚未进行分类的村庄进行分类;确保按时完成2019年度村庄规划编制、村庄分类和规划评估任务。

市资源

规划局



2

优化现代农业布局规划

启动《西安市“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形成规划基本思路。

开展调研,启动规划草案编制工作。

市农业

农村局



3

优先完成重点

项目规划编制

开展长安唐村中国农业公园、高陵源田梦工场田园综合体、鄠邑荣华田园综合体、蓝田桐花乡约乡村公园等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项目镇(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

推进长安唐村中国农业公园、高陵源田梦工场田园综合体、鄠邑荣华田园综合体、蓝田桐花乡约乡村公园等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项目镇(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

市资源

规划局



4

乡村旅游

启动全市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民宿申报评审。

命名15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为全市首批等级民宿挂牌。

市文化

旅游局



5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

完成高陵、蓝田、阎良、长安、周至、临潼六个区县的上报项目申报工作,并做好项目的监督管理。

市科技局



6

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12月底前完成周至、蓝田、鄠邑、临潼、长安、阎良、高陵申报的电商务示范村镇创建工作。

市商务局



7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督促指导阎良、高陵、灞桥、临潼、长安、鄠邑、蓝田、周至8个区县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

市供销联社



灞桥区工作任务

序号

总体任务

2019年

11月

12月

1

稳定粮食生产

开展小麦播种基础调查及技术培训等田间管理;组织冬季化除、冬灌技术培训。

对小麦、油菜进行冬季化除及冬灌、对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落实冬季化除及冬灌等关键技术措施;对照年度粮食生产面积、产量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

2

提升发展

设施蔬菜

蔬菜面积0.06万亩,产量0.34万吨。开展越冬蔬菜生产管理;蔬菜高效模式工作总结。

蔬菜面积0.03万亩,产量0.35万吨;做好全年蔬菜工作总结和越冬蔬菜生产管理工作。

3

特色果业

提质增效

完成标准和观光果园建设形象进度。

完成所有年度考核指标任务以及市上切块下达的果业项目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

4

加快畜牧业

绿色发展

生猪存栏量0.5万头,出栏量0.083万头。

生猪存栏量0.5万头,出栏量0.084万头。

5

大力培育

花卉苗木产业

启动100亩花卉种植工作。

花卉种植面积100亩。

6

强化农业

科技创新驱动

每名特派员每月应组织开展1场技术培训,1次现场指导,服务群众人次不少于15人次;每名特派员全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1项;每个示范户每月应开展2次技术指导,全年应带动周边3户农户掌握技术发展生产,提高收入。

7

推进农业机械化

报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自评;对市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示范工程检查验收。

8

强化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

农产品检测速测1.338万批次,农产品定量检测257批次,对追溯入网运行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对本月农产品上市的追溯企业包装农产品进行督导检查。

12月底完成全年农产品检测目标任务,完成追溯年度指标任务,对追溯企业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培训,对本月农产品上市的追溯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9

培育家庭农场

累计完成6个。

全年完成8个。

10

培育农民

专业合作社

新增合作社1个。

新增合作社1个。

11

培育农村

实用人才

开展教育培训活动3次以上;做好培育学员信息入库,比例不低于80%;在中、省、市等主要媒体发布综合性信息报道不少于4次;在市级职业农民培育群中发布培育有效信息4条以上;探索创新职业农民培育体制机制;区县政府领导或农业农村局领导参加有关职业农民培育活动不少于2次。

12

培育壮大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

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加强与市上对接,确保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家。

13

加快推进

农业品牌建设

开展各项品牌及品牌店创建、年底考核准备工作。

注册农产品企业品牌(商标)2个,创建市级及以上品牌1个,创建企业品牌店5个。

14

加快现代

农业园区建设

报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情况,创建名单;明确园区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

完成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任务,完成市级园区的认定、授牌和年度统计报表录入。

15

全面开展

村庄清洁行动

85%的行政村实现干净整洁。

16

农村垃圾

革命工程

无害化处理率95%,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32%。

无害化处理率100%,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35%。

17

农村污水

革命工程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12个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行政村达到14个村。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15个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行政村达到16个村。

18

农村厕所

革命工程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0.9万座,新增公厕4座。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万座,新增公厕5座,新增乡村旅游景区公厕3座。

19

村庄风貌

提升工程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3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1个。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4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1个。

20

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油返砂”整治5公里,示范村通客车率100%,自然村通动力电率100%。

21

绿化美化工程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达90%。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达100%。

22

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农作物废弃物回收点13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覆盖率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75%,规模养殖场粪污设备配套率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率95%,饲料化率5%。

23

“美丽人家”

建设工程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达78%,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达65%;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420户。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达80%,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达70%;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420户。

24

高质量完成

脱贫退出

区县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村,镇街党工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户,建立、推行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建立1790户5492人已脱贫户的分类帮扶台账。

25

巩固拓展

脱贫成果

完成2014年—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持续抓好扶贫干部培训管理工作,新增贫困人口控制在2%以内,已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无因工作质量问题造成的返贫,已脱贫人口返贫率控制在8%以内,完成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两摸一核准”工作。

26

深化农村

土地制度改革

证书发放率92%,矛盾调处率95%。

27

深化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改革

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移交工作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

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工作任务。

28

积极推进

农村金融改革

完成中省政策性保险工作,按照市特色农产品保险意见,基本完成自愿参评农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户数不低于本辖区农户数70%。

29

深化供销社

综合改革

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率不低于30%的行政村。

30

农村改革试验

对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情况进行摸底和调研。

启动农业经济开发区项目选址工作。

阎良区工作任务



序号

总体任务

2019年



11月

12月



1

稳定粮食生产

开展小麦播种基础调查及技术培训等田间管理;组织冬季化除、冬灌技术培训。

对小麦、油菜进行冬季化除及冬灌、对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落实冬季化除及冬灌等关键技术措施;对照年度粮食生产面积、产量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



2

提升发展

设施蔬菜

蔬菜面积0.06万亩,产量4万吨。开展越冬蔬菜生产管理;蔬菜高效模式工作总结。

蔬菜面积0.5万亩,产量0.56万吨;做好全年蔬菜工作总结和越冬蔬菜生产管理工作。



3

特色果业

提质增效

完成标准和观光果园建设形象进度。

完成所有年度考核指标任务以及市上切块下达的果业项目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



4

加快畜牧业

绿色发展

完成1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场验收工作。奶山羊存栏3.5万只,羊乳产量0.11万吨,生猪存栏量0.5万头,出栏量0.083万头。

羊乳产量0.11万吨,生猪存栏量0.5万头,出栏量0.084万头。



5

大力培育

花卉苗木产业

/

花卉种植面积0.02万亩,新增苗木种植面积0.08万亩。



6

推进高标准

农田建设

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准备工作。

全面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7

强化农业

科技创新驱动

每名特派员每月应组织开展1场技术培训,1次现场指导,服务群众人次不少于15人次;每名特派员全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1项;每个示范户每月应开展2次技术指导,全年应带动周边3户农户掌握技术发展生产,提高收入。



8

推进农业机械化

报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自评;对市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示范工程检查验收。



9

强化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

农产品检测速测1.335万批次,农产品定量检测176批次,开展追溯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制作市县平台对接项目的技术方案;开展一对一企业培训。

12月底,完成全年农产品检测目标任务,开展追溯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加强农产品上市前宣传检查工作,确保包装产品的加贴率。



10

培育家庭农场

累计完成6个。

全年完成10个。



11

培育农民

专业合作社

新增合作社2个。

新增合作社2个。



12

培育壮大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

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加强与市上对接,确保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家。



13

培育农村

实用人才

开展教育培训活动3次以上;做好培育学员信息入库,比例不低于80%;在中、省、市等主要媒体发布综合性信息报道不少于4次;在市级职业农民培育群中发布培育有效信息4条以上;探索创新职业农民培育体制机制;区县政府领导或农业农村局领导参加有关职业农民培育活动不少于2次。



14

加快推进

农业品牌建设

开展各项品牌及品牌店创建、年底考核准备工作。

注册农产品企业品牌(商标)2个,创建市级及以上品牌1个,创建企业品牌店5个。



15

推进田园

综合体建设

组织自验建设业务。

组织专家开展市级验收。



16

加快现代

农业园区建设

报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情况,创建名单;明确园区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

完成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任务,完成市级园区的认定、授牌和年度统计报表录入。



17

全面开展

村庄清洁行动

85%的行政村实现干净整洁。



18

农村垃圾

革命工程

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达到28%。

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达到30%。



19

农村污水

革命工程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11个,有效管控的行政村12个。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13个,有效管控的行政村15个。



20

农村厕所

革命工程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0.4万座,新增公厕7座。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0.5万座,新增公厕8座;新建乡村旅游景区公厕5座,提升改造2座。



21

村庄风貌

提升工程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3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2个。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4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2个。



22

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示范村通客车率达到100%,自然村通动力电率100%。



23

绿化美化工程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比例达到90%。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比例达到100%。



24

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农作物废弃物回收点15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覆盖率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75%,规模养殖场粪污设备配套率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率95.7%,饲料化率5%,果枝残菜瓜蔓综合利用示范点1个。



25

“美丽人家”

建设工程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8%,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比例达到65%;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340户。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340户。



26

深化农村

土地制度改革

证书发放率92%,矛盾调处率95%。



27

深化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改革

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移交工作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

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工作任务。



28

积极推进

农村金融改革

完成中省政策性保险工作,按照市特色农产品保险意见,基本完成自愿参评农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户数不低于本辖区农户数70%。



29

深化供销社

综合改革

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率不低于20%的行政村。



30

农村改革试验

对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情况进行摸底和调研。

启动农业经济开发区项目选址工作。



临潼区工作任务

序号

总体任务

2019年

11月

12月

1

稳定粮食生产

开展小麦播种基础调查及技术培训等田间管理;组织冬季化除、冬灌技术培训。

对小麦、油菜进行冬季化除及冬灌、对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落实冬季化除及冬灌等关键技术措施;对照年度粮食生产面积、产量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

2

提升发展

设施蔬菜

蔬菜面积0.06万亩,产量0.34万吨。开展越冬蔬菜生产管理;蔬菜高效模式工作总结。

蔬菜面积0.03万亩,产量0.35万吨;做好全年蔬菜工作总结和越冬蔬菜生产管理工作。

3

特色果业

提质增效

完成标准和观光果园建设形象进度。

完成所有年度考核指标任务以及市上切块下达的果业项目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

4

加快畜牧业

绿色发展

开展标准化创建,完成3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场验收工作。奶山羊存栏量8.5万头,羊乳产量0.18万吨,生猪存栏量5.5万头,出栏量0.75万头。

奶山羊存栏量8.5万头,羊乳产量0.19万吨,生猪存栏量5.7万头,出栏量0.77万头。

5

大力培育

花卉苗木产业

/

花卉种植面积0.01万亩,新增苗木种植面积0.2万亩。

6

强化农业

科技创新驱动

每名特派员每月应组织开展1场技术培训,1次现场指导,服务群众人次不少于15人次。每名特派员全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1项。每个示范户每月应开展2次技术指导,全年应带动周边3户农户掌握技术发展生产,提高收入。

7

良种繁育

/

8

推进农业机械化

报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自评;对市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示范工程检查验收。

9

强化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

农产品检测速测1.58万批次,农产品定量检测117批次,开展追溯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制作市县平台对接项目的技术方案;开展一对一企业培训。

12月底完成全年农产品检测目标任务,开展追溯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加强农产品上市前宣传检查工作,确保包装产品的加贴率。

10

培育家庭农场

累计完成4个。

全年完成8个。

11

培育农民

专业合作社

新增合作社1个。

新增合作社2个。

12

培育壮大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

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加强与市上对接,确保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家

13

培育农村

实用人才

开展教育培训活动3次以上;做好培育学员信息入库,比例不低于80%;在中、省、市等主要媒体发布综合性信息报道不少于4次;在市级职业农民培育群中发布培育有效信息4条以上;探索创新职业农民培育体制机制;区县政府领导或农业农村局领导参加有关职业农民培育活动不少于2次。

14

加快推进

农业品牌建设

开展各项品牌及品牌店创建、年底考核准备工作。

注册农产品企业品牌(商标)2个,创建市级及以上品牌1个,创建企业品牌店5个。

15

推进田园

综合体建设

组织自验建设业务。

组织专家开展市级验收。

16

加快现代

农业园区建设

报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情况,创建名单;明确园区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

完成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任务,完成市级园区的认定、授牌和年度统计报表录入。

17

全面开展

村庄清洁行动

85%的行政村实现干净整洁。

18

农村垃圾

革命工程

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达到28%。

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达到30%。

19

农村污水

革命工程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37个,有效管控的行政村40个。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40个,有效管控的行政村43个。

20

农村厕所

革命工程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4万座,新增公厕40座,改造厕所31座。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5万座,新增公厕42座,改造厕所33座。新建乡村旅游景区公厕4座,提升改造2座。

21

村庄风貌

提升工程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7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1个。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8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1个。

22

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油返砂”整治51公里。示范村通客车率达到100%,自然村通动力电率100%。

23

绿化美化工程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比例达到90%。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比例达到100%。

24

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农作物废弃物回收点16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覆盖率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75%,规模养殖场粪污设备配套率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率96%,饲料化率5%,果枝残菜瓜蔓综合利用示范点1个。

25

“美丽人家”

建设工程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8%,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比例达到65%;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640户。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640户。

26

高质量完成

脱贫退出

区县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村,镇街党工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户。巩固提升脱贫质量,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复垦任务达到80%以上;建立、推行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建立4406户15575人已脱贫户的分类帮扶台账。

27

巩固拓展

脱贫成果

完成2014年—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持续抓好扶贫干部培训管理工作。落实和运行好“稳定脱贫、防止返贫、控制新增”长效机制,全市新增贫困人口控制在2%以内;已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无因工作质量问题造成的返贫,已脱贫人口返贫率控制在8%以内;完成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两摸一核准”工作。

28

深化农村

土地制度改革

证书发放率92%,矛盾调处率95%。

29

深化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改革

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移交工作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

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工作任务。

30

积极推进

农村金融改革

完成中省政策性保险工作,按照市特色农产品保险意见,基本完成自愿参评农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户数不低于本辖区农户数70%。

31

深化供销社

综合改革

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率不低于60%的行政村。

32

农村改革试验

对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情况进行摸底和调研。

启动农业经济开发区项目选址工作。

长安区工作任务



序号

总体任务

2019年



11月

12月



1

稳定粮食生产

开展小麦播种基础调查及技术培训等田间管理;组织冬季化除、冬灌技术培训。

对小麦、油菜进行冬季化除及冬灌、对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落实冬季化除及冬灌等关键技术措施;对照年度粮食生产面积、产量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



2

提升发展

设施蔬菜

蔬菜面积0.25万亩,产量0.4万吨。开展越冬蔬菜生产管理;蔬菜高效模式工作总结

蔬菜面积0.15万亩,产量0.2万吨;做好全年蔬菜工作总结和越冬蔬菜生产管理工作。



3

特色果业

提质增效

完成标准和观光果园建设形象进度。

完成所有年度考核指标任务以及市上切块下达的果业项目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



4

加快畜牧业

绿色发展

生猪存栏量2.1万头,出栏量0.25万头。

生猪存栏量2.1万头,出栏量0.26万头。



5

大力培育

花卉苗木产业

/

花卉种植面积0.01万亩,新增苗木种植面积0.1万亩。



6

强化农业

科技创新驱动

每名特派员每月应组织开展1场技术培训,1次现场指导,服务群众人次不少于15人次;每名特派员全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1项。每个示范户每月应开展2次技术指导,全年应带动周边3户农户掌握技术发展生产,提高收入。



8

推进农业

机械化

报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自评;对市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示范工程检查验收。



9

强化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

农产品检测速测1.338万批次。农产品定量检测257批次。开展追溯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制作市县平台对接项目的技术方案;开展一对一企业培训。

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0

培育家庭农场

开展认定工作。

全年完成4个。



11

培育农民

专业合作社

新增合作社2个。

新增合作社3个。



12

培育壮大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

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加强与市上对接,确保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家。



12

培育农村

实用人才

开展教育培训活动3次以上,参加培训学员不少于50个学时;做好培育学员信息入库,比例不低于80%;在中、省、市等主要媒体发布综合性信息报道不少于4次;在市级职业农民培育群中发布培育有效信息4条以上;探索创新职业农民培育体制机制;区县政府领导或农业农村局领导参加有关职业农民培育活动不少于2次。



13

加快推进

农业品牌建设

开展各项品牌及品牌店创建、年底考核准备工作。

注册农产品企业品牌2个商标,创建市级以上品牌1个,企业品牌店4个。



14

推进田园

综合体建设

组织自验建设业务。

组织专家开展市级验收。



15

加快现代

农业园区建设

报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情况,创建名单;明确园区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

完成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任务,完成市级园区的认定、授牌和年度统计报表录入。



16

全面开展

村庄清洁行动

85%的行政村实现干净整洁。



17

农村垃圾

革命工程

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达到37%。

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达到40%。



18

农村污水

革命工程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40个,有效管控的行政村45个。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42个,有效管控的行政村49个。



19

农村厕所

革命工程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4万座,新增公厕45座。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5万座,新增公厕50座。



20

村庄风貌

提升工程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9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1个。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10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1个。



21

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油返砂”整治25公里;示范村通客车率达到100%,自然村通动力电率100%。



22

绿化美化工程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比例达到90%。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比例达到100%。



23

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农作物废弃物回收点12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覆盖率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75%,规模养殖场粪污设备配套率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率96%,饲料化率5%。



24

“美丽人家”

建设工程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8%,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设有善行义举榜行政村比例达到65%;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550户。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550户。



25

高质量完成

脱贫退出

区县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村,镇街党工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户;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质量。建立、推行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建立3502户9959人已脱贫户的分类帮扶台账。



26

巩固拓展

脱贫成果

完成2014年—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持续抓好扶贫干部培训管理工作;落实和运行好“稳定脱贫、防止返贫、控制新增”长效机制,全市新增贫困人口控制在2%以内;已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无因工作质量问题造成的返贫,已脱贫人口返贫率控制在8%以内。完成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两摸一核准”工作。



27

深化农村

土地制度改革

证书发放率92%,矛盾调处率95%。



28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移交工作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政策文件。

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工作任务。



29

积极推进

农村金融改革

完成中省政策性保险工作,按照市特色农产品保险意见,基本完成自愿参评农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户数不低于本辖区农户数70%。



30

深化供销社

综合改革

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率不低于30%的行政村。



31

农村改革试验

对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情况进行摸底和调研。

对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情况进行摸底和调研。



完成政府与投资企业合作模式确定,签订正式框架协议,明确合作事项;加快堡寨古村落建设,完成乡村振兴大讲堂、村民议事厅、党建综合体、唐道区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王曲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准备工作;

制定完善区域整体产业发展规划;

完成田园综合体年度评审验收工作;

实施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的申报;实施藏龙寨、皇甫村、劳动村等村庄规划编制,以及王曲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乡村创新创业投资平台方案制定。



高陵区工作任务



序号

总体任务

2019年



11月

12月



1

稳定粮食生产

开展小麦播种基础调查及技术培训等田间管理;组织冬季化除、冬灌技术培训。

对小麦、油菜进行冬季化除及冬灌、对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落实冬季化除及冬灌等关键技术措施;对照年度粮食生产面积、产量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



2

提升发展

设施蔬菜

蔬菜面积1.5万亩,产量5.3万吨。开展越冬蔬菜生产管理;蔬菜高效模式工作总结。

蔬菜面积0.06万亩,产量2.8万吨;做好全年蔬菜工作总结和越冬蔬菜生产管理工作。



3

特色果业

提质增效

完成标准和观光果园建设形象进度。

完成所有年度考核指标任务以及市上切块下达的果业项目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



4

加快畜牧业

绿色发展

生猪存栏量2.5万头,出栏量0.33万头。

生猪存栏量2.6万头,出栏量0.34万头。



5

大力培育

花卉苗木产业

启动100亩花卉种植工作。

花卉种植面积100亩,新增苗木种植面积1000亩。



6

推进高标准

农田建设

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准备工作。

全面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7

强化农业

科技创新驱动

每名特派员每月应组织开展1场技术培训,1次现场指导,服务群众人次不少于15人次;每名特派员全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1项。每个示范户每月应开展2次技术指导,全年应带动周边3户农户掌握技术发展生产,提高收入。



8

推进农业机械化

报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自评;对市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示范工程检查验收。



9

强化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

农产品检测速测1.2554万批次,农产品定量检测110批次,对追溯入网运行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对本月农产品上市的追溯企业包装农产品进行督导检查。

12月底完成全年农产品检测目标任务,完成追溯年度指标任务,对追溯企业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培训,对本月农产品上市的追溯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10

培育家庭农场

累计完成24个。

全年完成30个。



11

培育农民

专业合作社

新增合作社1个。

新增合作社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445个。



12

培育壮大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

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加强与市上对接,确保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家



13

培育农村

实用人才

开展教育培训活动3次以上;做好培育学员信息入库,比例不低于80%;在中、省、市等主要媒体发布综合性信息报道不少于4次;在市级职业农民培育群中发布培育有效信息4条以上;探索创新职业农民培育体制机制;区县政府领导或农业农村局领导参加有关职业农民培育活动不少于2次。



14

加快推进

农业品牌建设

开展各项品牌及品牌店创建、年底考核准备工作。

注册农产品企业品牌(商标)2个,创建市级以上品牌1个,创建企业品牌店5个。



15

推进田园

综合体建设

组织自验建设业务。

组织专家开展市级验收。



16

加快现代

农业园区建设

报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情况,创建名单;明确园区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

完成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任务,完成市级园区的认定、授牌和年度统计报表录入。



17

促进共享

村庄建设

开展对闲置宅基地和农地出租的政策指导,业务办理。



18

全面开展

村庄清洁行动

85%的行政村实现干净整洁。



19

农村垃圾

革命工程

无害化处理率80%,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42%。

无害化处理率90%,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45%。



20

农村污水

革命工程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12个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行政村达到16个村。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15个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行政村达到18个村。



21

农村厕所

革命工程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0.9万座,新增公厕5座,改造公厕20座。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万座,新增公厕6座,改造公厕22座,新增乡村旅游景区公厕3座。



22

村庄风貌提升工程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3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1个。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4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1个。



23

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示范村通客车率100%,自然村通动力电率100%。



24

绿化美化工程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达90%。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达100%。



25

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农作物废弃物回收点14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覆盖率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75%,规模养殖场粪污设备配套率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率95%,饲料化率5%,果枝残菜瓜蔓综合利用示范点1个。



26

“美丽人家”

建设工程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达78%,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达65%;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370户。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达80%,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达70%;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370户。



27

高质量完成

脱贫退出

区县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村,镇街党工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户,建立、推行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建立246户463人已脱贫户的分类帮扶台账。



28

巩固拓展

脱贫成果

完成2014年—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持续抓好扶贫干部培训管理工作,新增贫困人口控制在2%以内,已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无因工作质量问题造成的返贫,已脱贫人口返贫率控制在8%以内,完成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两摸一核准”工作。



29

深化农村

土地制度改革

证书发放率92%,矛盾调处率95%。



整理改革试点资料档案;配合部、省、市起草修订土地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改革试点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按照中省市部署,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30

深化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改革

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移交工作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

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工作任务。



31

积极推进

农村金融改革

完成中省政策性保险工作,按照市特色农产品保险意见,基本完成自愿参评农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户数不低于本辖区农户数70%。



32

深化供销社

综合改革

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率不低于20%的行政村。



33

农村改革试验

对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情况进行摸底和调研。完成高陵源田梦工场田园综合体土地、规划设计的资料准备与上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

开始高陵源田梦工场田园综合体126亩集体建设用地的地质勘验工作,完成建设区域的商业规划与业态确定,总结园区文旅活动开展,编排2020年度文旅活动与乡村振兴培训中心工作计划。



鄠邑区工作任务

序号

总体任务

2019年

11月

12月

1

稳定粮食生产

开展小麦播种基础调查及技术培训等田间管理;组织冬季化除、冬灌技术培训。

对小麦、油菜进行冬季化除及冬灌、对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落实冬季化除及冬灌等关键技术措施;对照年度粮食生产面积、产量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

2

提升发展

设施蔬菜

蔬菜面积0.08万亩,产量6.27万吨。开展越冬蔬菜生产管理;蔬菜高效模式工作总结。

产量2.8万吨;做好全年蔬菜工作总结和越冬蔬菜生产管理工作。

3

特色果业

提质增效

完成标准和观光果园建设形象进度。

完成所有年度考核指标任务以及市上切块下达的果业项目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

4

加快畜牧业

绿色发展

生猪存栏量5万头,出栏量0.67万头。

生猪存栏量0.51万头,出栏量0.68万头。

5

大力培育

花卉苗木产业

启动100亩花卉种植工作。

花卉种植面积100亩,新增苗木种植面积万0.2万亩。

6

推进高标准

农田建设

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准备工作。

全面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7

强化农业

科技创新驱动

每名特派员每月应组织开展1场技术培训,1次现场指导,服务群众人次不少于15人次;每名特派员全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1项。每个示范户每月应开展2次技术指导,全年应带动周边3户农户掌握技术发展生产,提高收入。

8

推进农业机械化

报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自评;对市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示范工程检查验收。

9

强化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

农产品检测速测1.6925万批次,农产品定量检测130批次,对追溯入网运行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对本月农产品上市的追溯企业包装农产品进行督导检查。

12月底完成全年检测目标任务,完成追溯年度指标任务,对追溯企业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培训,对本月农产品上市的追溯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10

培育家庭农场

启动认定工作。

全年完成10个。

11

培育农民

专业合作社

新增合作社1个。

新增合作社2个,全年农民专业合作社360个。

12

培育壮大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

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加强与市上对接,确保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家。

13

培育农村

实用人才

开展教育培训活动3次以上;做好培育学员信息入库,比例不低于80%;在中、省、市等主要媒体发布综合性信息报道不少于4次;在市级职业农民培育群中发布培育有效信息4条以上;探索创新职业农民培育体制机制;区县政府领导或农业农村局领导参加有关职业农民培育活动不少于2次。

14

加快推进

农业品牌建设

开展各项品牌及品牌店创建、年底考核准备工作。

注册农产品企业品牌(商标)2个,创建市级以上品牌1个,创建企业品牌店7个。

15

推进田园

综合体建设

组织自验建设业务。

组织专家开展市级验收。

16

加快现代

农业园区建设

报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情况,创建名单;明确园区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

完成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任务,完成市级园区的认定、授牌和年度统计报表录入。

17

全面开展

村庄清洁行动

85%的行政村实现干净整洁。

18

农村垃圾

革命工程

无害化处理率80%,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32%。

无害化处理率85%,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35%。

19

农村污水

革命工程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30个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行政村达到34个村。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33个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行政村达到38个村。

20

农村厕所

革命工程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9万座,新增公厕60座,改造公厕47座。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2万座,新增公厕63座,改造公厕50座,新增乡村旅游景区公厕6座。

21

村庄风貌

提升工程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9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1个。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10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1个。

22

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油返砂”整治11公里,示范村通客车率100%,自然村通动力电率100%。

23

绿化美化工程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达90%。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达100%。

24

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农作物废弃物回收点10个,农膜回收示范村2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覆盖率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75%,规模养殖场粪污设备配套率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率95%,饲料化率5%,果枝残菜瓜蔓综合利用示范点1个。

25

“美丽人家”

建设工程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达78%,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达65%;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850户。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达80%,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达70%;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850户。

26

高质量完成

脱贫退出

区县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村,镇街党工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户,建立、推行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建立5231户17580人已脱贫户的分类帮扶台账。


27

巩固拓展

脱贫成果

完成2014年—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持续抓好扶贫干部培训管理工作,新增贫困人口控制在2%以内,已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无因工作质量问题造成的返贫,已脱贫人口返贫率控制在8%以内,完成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两摸一核准”工作。


28

深化农村

土地制度改革

证书发放率92%,矛盾调处率95%。

整理改革试点资料档案;配合部、省、市起草修订土地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改革试点“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按照中省市部署,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29

深化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改革

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移交工作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

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工作任务。

30

积极推进

农村金融改革

完成中省政策性保险工作,按照市特色农产品保险意见,基本完成自愿参评农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户数不低于本辖区农户数70%。

31

深化供销社

综合改革

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率不低于20%的行政村。

32

农村改革试验

对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情况进行摸底和调研。完成荣华田园综合体水北滩广场500㎡、阳光温棚1800㎡建设。

启动农业经济开发区项目选址工作。完成荣华田园综合体5000㎡避雨棚建设。

周至县工作任务

序号

总体任务

2019年

11月

12月

1

稳定粮食生产

开展小麦播种基础调查及技术培训等田间管理;组织冬季化除、冬灌技术培训。

对小麦、油菜进行冬季化除及冬灌、对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落实冬季化除及冬灌等关键技术措施;对照年度粮食生产面积、产量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

2

提升发展

设施蔬菜

蔬菜面积0.11万亩,产量0.03万吨。开展越冬蔬菜生产管理;蔬菜高效模式工作总结

产量0.12万吨;做好全年蔬菜工作总结和越冬蔬菜生产管理工作。

3

特色果业

提质增效

完成标准和观光果园建设形象进度。

完成所有年度考核指标任务以及市上切块下达的果业项目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

4

加快畜牧业

绿色发展

生猪存栏量6万头,出栏量0.8万头。

生猪存栏量6.2万头,出栏量0.81万头。

5

大力培育

花卉苗木产业

/

花卉种植面积0.3万亩,新增苗木种植面积0.4万亩。

6

推进高标准

农田建设

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准备工作。

全面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7

强化农业

科技创新驱动

每名特派员每月应组织开展1场技术培训,1次现场指导,服务群众人次不少于15人次;每名特派员全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1项。每个示范户每月应开展2次技术指导,全年应带动周边3户农户掌握技术发展生产,提高收入。

8

推进农业

机械化

报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自评;对市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示范工程检查验收。

9

强化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

农产品检测速测1.42万批次。农产品定量检测73批次。开展追溯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制作市县平台对接项目的技术方案;开展一对一企业培训。

开展追溯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加强农产品上市前宣传检查工作,确保包装产品的加贴率。

10

培育家庭农场

累计新增家庭农场5个。

全年累计增加家庭农场9个。

11

培育农民

专业合作社

新增合作社1个。

新增合作社2个。

12

培育壮大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

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加强与市上对接,确保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家。

13

培育农村

实用人才

开展教育培训活动3次以上,参加培训学员不少于50个学时;做好培育学员信息入库,比例不低于80%;在中、省、市等主要媒体发布综合性信息报道不少于4次;在市级职业农民培育群中发布培育有效信息4条以上;探索创新职业农民培育体制机制;区县政府领导或农业农村局领导参加有关职业农民培育活动不少于2次。

14

加快推进

农业品牌建设

开展各项品牌及品牌店创建、年底考核准备工作。

注册农产品企业品牌2个商标,创建市级以上品牌1个,企业品牌店7个。

15

加快现代

农业园区建设

报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情况,报送创建名单;明确园区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

完成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任务,完成市级园区的认定、授牌和年度统计报表录入。

16

全面开展

村庄清洁行动

85%的行政村实现干净整洁。

17

农村垃圾

革命工程

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达到24%。

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5%,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达到24%。

18

农村污水

革命工程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41个,有效管控的行政村50个。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45个,有效管控的行政村55个。

19

农村厕所

革命工程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4万座,新增公厕95座。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5万座,新增公厕99座。新建乡村旅游景区公厕5座,提升改造2座。

20

村庄风貌

提升工程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9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1个。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10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1个。

21

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示范村通客车率达到100%,自然村通动力电率100%。

22

绿化美化工程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比例达到90%。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比例达到100%。

23

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农作物废弃物回收点11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覆盖率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75%,规模养殖场粪污设备配套率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率95%,饲料化率5%。

24

“美丽人家”建设工程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8%,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比例达到65%;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1500户。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1500户。

25

高质量完成

脱贫退出

区县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村,镇街党工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户。巩固提升脱贫质量,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复垦任务达到80%以上;建立、推行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建立23914户87870人已脱贫户的分类帮扶台账。

26

巩固拓展

脱贫成果

完成2014年—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持续抓好扶贫干部培训管理工作;落实和运行好“稳定脱贫、防止返贫、控制新增”长效机制,全市新增贫困人口控制在2%以内;已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无因工作质量问题造成的返贫,已脱贫人口返贫率控制在8%以内;完成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两摸一核准”工作。

27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证书发放率92%,矛盾调处率95%。

28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移交工作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


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工作任务。

29

积极推进

农村金融改革

完成中省政策性保险工作,按照市特色农产品保险意见,基本完成自愿参评农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户数不低于本辖区农户数70%。

30

深化供销社

综合改革

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率不低于20%的行政村。

31

农村改革试验

对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情况进行摸底和调研;完成有机猕猴桃示范园土地流转工作。

启动农业经济开发区项目选址工作;完成有机猕猴桃示范园地面附着物清表工作;完成有机猕猴桃产业园备案申请。

蓝田县工作任务

序号

总体任务

2019年

11月

12月

1

稳定粮食生产

开展小麦播种基础调查及技术培训等田间管理;组织冬季化除、冬灌技术培训。

对小麦、油菜进行冬季化除及冬灌、对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落实冬季化除及冬灌等关键技术措施;对照年度粮食生产面积、产量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

2

提升发展

设施蔬菜

蔬菜面积0.38万亩,产量3.74万吨。开展越冬蔬菜生产管理;蔬菜高效模式工作总结。

蔬菜面积0.01万亩,产量0.18万吨;做好全年蔬菜工作总结和越冬蔬菜生产管理工作。

3

特色果业

提质增效

完成标准和观光果园建设形象进度。

完成所有年度考核指标任务以及市上切块下达的果业项目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

4

加快畜牧业

绿色发展

羊乳产量0.25万吨,生猪存栏量0.5万头,出栏量0.083万头。

羊乳产量0.25万吨,生猪存栏量0.5万头,出栏量0.084万头。

5

大力培育

花卉苗木产业

启动200亩花卉种植工作。

花卉种植面积200,新增苗木种植面积0.3万亩。

6

推进高标准

农田建设

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准备工作。

全面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7

强化农业

科技创新驱动

每名特派员每月应组织开展1场技术培训,1次现场指导,服务群众人次不少于15人次。每名特派员全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1项;每个示范户每月应开展2次技术指导,全年应带动周边3户农户掌握技术发展生产,提高收入。

8

推进农业

机械化

报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自评;对市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示范工程检查验收。

9

强化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

农产品检测速测1.2126万批次,农产品定量检测82批次,对追溯入网运行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对本月农产品上市的追溯企业包装农产品进行督导检查。

12月底完成全年农产品检测目标任务,完成追溯年度指标任务,对追溯企业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培训,对本月农产品上市的追溯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10

培育家庭农场

累计完成12个。

全年完成17个。

11

培育农民

专业合作社

新增合作社1个。

新增合作社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330个。

12

培育壮大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

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加强与市上对接,确保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家。

13

培育农村

实用人才

开展教育培训活动3次以上;做好培育学员信息入库,比例不低于80%;在中、省、市等主要媒体发布综合性信息报道不少于4次;在市级职业农民培育群中发布培育有效信息4条以上;探索创新职业农民培育体制机制;区县政府领导或农业农村局领导参加有关职业农民培育活动不少于2次。

14

加快推进

农业品牌建设

开展各项品牌及品牌店创建、年底考核准备工作。

注册农产品企业品牌(商标)2个,创建市级以上品牌1个,创建企业品牌店4个。

15

加快现代

农业园区建设

报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情况,创建名单;明确园区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

完成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任务,完成市级园区的认定、授牌和年度统计报表录入。

16

全面开展

村庄清洁行动

85%的行政村实现干净整洁。

17

农村垃圾

革命工程

无害化处理率55%,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32%。

无害化处理率60%,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35%。

18

农村污水

革命工程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51个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行政村达到62个村。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56个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行政村达到68个村。

19

农村厕所

革命工程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4万座,新增公厕60,改造公厕37座。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5万座,新增公厕64座,改造公厕39座,新增乡村旅游景区公厕3座,改造提升乡村旅游景区公厕1座。

20

村庄风貌

提升工程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9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1个。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10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1个。

21

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油返砂”整治320公里,示范村通客车率100%,自然村通动力电率100%。

22

绿化美化工程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达90%。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达100%。

23

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覆盖率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75%,规模养殖场粪污设备配套率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率95%,果枝残菜瓜蔓综合利用示范点1个。

24

“美丽人家”

建设工程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达78%,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达65%;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1700户。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达80%,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达70%;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1700户。

25

高质量完成

脱贫退出

区县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村,镇街党工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复垦任务达到80%以上,建立、推行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建立25622户93377人已脱贫户的分类帮扶台账。

26

巩固拓展

脱贫成果

完成2014年—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持续抓好扶贫干部培训管理工作,新增贫困人口控制在2%以内,已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无因工作质量问题造成的返贫,已脱贫人口返贫率控制在8%以内,完成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两摸一核准”工作。

27

深化农村

土地制度改革

证书发放率92%,矛盾调处率95%。

整理改革试点资料档案;配合部、省、市起草修订土地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改革试点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按照中省市部署,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28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移交工作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

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工作任务。

29

积极推进

农村金融改革

完成中省政策性保险工作,按照市特色农产品保险意见,基本完成自愿参评农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户数不低于本辖区农户数70%。

30

深化供销社

综合改革

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率不低于20%的行政村。

31

农村改革试验

对农业农村综合开发情况进行摸底和调研;启动董岭田园综合体50亩大果园建设,启动桐花乡约乡村公园二号民宿区室外景观道路及管网铺设,启动簸箕掌生态公园100亩特色樱桃示范区建设。

启动农业经济开发区项目选址工作;建成董岭田园综合体民宿5套,启动桐花乡约乡村公园一号民宿区配套景观水池建设,推动簸箕掌生态公园100亩特色樱桃示范区建设。

西咸新区工作任务

序号

总体任务

2019年

11月

12月

1

稳定粮食生产

开展小麦播种基础调查及技术培训等田间管理;组织冬季化除、冬灌技术培训。

对小麦、油菜进行冬季化除及冬灌、对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落实冬季化除及冬灌等关键技术措施;对照年度粮食生产面积、产量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

2

提升发展

设施蔬菜

蔬菜面积1.05万亩,产量3.85万吨。开展越冬蔬菜生产管理;蔬菜高效模式工作总结。

蔬菜面积0.885万亩,产量1.855万吨。做好全年蔬菜工作总结和越冬蔬菜生产管理工作。

3

特色果业

提质增效

完成标准和观光果园建设形象进度。

完成所有年度考核指标任务以及市上切块下达的果业项目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

4

加快畜牧业

绿色发展

生猪存栏量2万头,出栏量0.25万头。

生猪存栏量2.1万头,出栏量0.26万头。

5

大力培育

花卉苗木产业

花卉种植面积0.08万亩。

花卉种植面积0.1万亩,新增苗木种植面积0.62万亩。

6

乡村旅游

/

/

7

推进高标准

农田建设

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准备工作。

全面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8

强化农业

科技创新驱动

每名特派员每月应组织开展1场技术培训,1次现场指导,服务群众人次不少于15人次;每名特派员全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1项。每个示范户每月应开展2次技术指导,全年应带动周边3户农户掌握技术发展生产,提高收入。

9

推进农业

机械化

报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自评;市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示范工程检查验收。

10

强化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

农产品检测速测0.69万批次,农产品定量检测325批次,开展追溯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制作市县平台对接项目的技术方案;开展一对一企业培训。

12月底完成全年农产品检测目标任务,开展追溯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加强农产品上市前宣传检查工作,确保包装产品的加贴率。

11

培育家庭农场

累计完成10个。

全年完成11个。

12

培育农民

专业合作社

新增合作社2个。

新增合作社2个。

13

培育壮大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

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加强与省上对接,确保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家

14

培育农村

实用人才

开展教育培训活动3次以上;做好培育学员信息入库,比例不低于80%;在中、省、市等主要媒体发布综合性信息报道不少于4次;在市级职业农民培育群中发布培育有效信息4条以上;探索创新职业农民培育体制机制;区县政府领导或农业农村局领导参加有关职业农民培育活动不少于2次。

15

加快推进

农业品牌建设

开展各项品牌及品牌店创建、年底考核准备工作。

注册农产品企业品牌(商标)2个,创建市级以上品牌1个,创建企业品牌店6个。

16

加快现代

农业园区建设

报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情况,创建名单;明确园区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

完成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任务,完成市级园区的认定、授牌和年度统计报表录入。

17

全面开展

村庄清洁行动

85%的行政村实现干净整洁。

18

农村垃圾

革命工程

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5%,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达到28%。

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达到30%。

19

农村污水

革命工程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71个,有效管控的行政村19个。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78个,有效管控的行政村21个。

20

农村厕所

革命工程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15万座,新增公厕28,改造公厕65座。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2万座,新增公厕30座,改造公厕70座。。新建乡村旅游景区公厕5座。

21

村庄风貌

提升工程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9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1个。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10个,启动关中民居示范点1个。

22

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示范村通客车率达到100%,自然村通动力电率100%。

23

绿化美化工程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比例达到90%。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比例达到100%。

24

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工程

农作物废弃物回收点1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覆盖率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75%,规模养殖场粪污设备配套率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率95%。

25

“美丽人家”

建设工程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8%,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比例达到65%;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340户。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340户。

26

高质量完成

脱贫退出

区县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村,镇街党工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户。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质量。建立、推行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建立2453户8173人已脱贫户的分类帮扶台账。

27

巩固拓展

脱贫成果

完成2014年—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持续抓好扶贫干部培训管理工作。落实和运行好“稳定脱贫、防止返贫、控制新增”长效机制,全市新增贫困人口控制在2%以内。已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无因工作质量问题造成的返贫,已脱贫人口返贫率控制在8%以内。完成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两摸一核准”工作。

28

深化农村

土地制度改革

证书发放率92%,矛盾调处率95%。

29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移交工作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

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工作任务。

30

积极推进

农村金融改革

完成中省政策性保险工作,按照市特色农产品保险意见,基本完成自愿参评农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户数不低于本辖区农户数70%。

高新区工作任务

序号

总体任务

2019年

11月

12月

1

稳定粮食生产

开展小麦播种基础调查及技术培训等田间管理;组织冬季化除、冬灌技术培训。

对小麦、油菜进行冬季化除及冬灌、对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落实冬季化除及冬灌等关键技术措施;对照年度粮食生产面积、产量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

2

提升发展

设施蔬菜

蔬菜面积0.3万亩,产量0.61万吨。开展越冬蔬菜生产管理;蔬菜高效模式工作总结。

蔬菜面积0.25万亩,产量0.54万吨;做好全年蔬菜工作总结和越冬蔬菜生产管理工作。

3

特色果业

提质增效

完成标准和观光果园建设形象进度。

完成所有年度考核指标任务以及市上切块下达的果业项目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

4

加快畜牧业

绿色发展

生猪存栏量2.5万头,出栏量0.33万头。

生猪存栏量2.6万头,出栏量0.34万头。

5

大力培育

花卉苗木产业

启动100亩花卉种植工作。

花卉种植面积100亩。

6

强化农业

科技创新驱动

每名特派员每月应组织开展1场技术培训,1次现场指导,服务群众人次不少于15人次。每名特派员全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1项。每个示范户每月应开展2次技术指导,全年应带动周边3户农户掌握技术发展生产,提高收入。

7

推进农业

机械化

报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自评;市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示范工程检查验收。

8

强化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

对追溯入网运行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对本月农产品上市的追溯企业包装农产品进行督导检查。

完成追溯年度指标任务,对追溯企业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培训,对本月农产品上市的追溯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9

培育家庭农场

启动认定工作。

全年完成3个。

10

培育农民

专业合作社

新增合作社1个。

新增合作社2个,全年农民专业合作社275个。

11

培育壮大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

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加强与省上对接,确保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家。

12

培育农村

实用人才

开展教育培训活动3次以上;做好培育学员信息入库,比例不低于80%;在中、省、市等主要媒体发布综合性信息报道不少于4次;在市级职业农民培育群中发布培育有效信息4条以上;探索创新职业农民培育体制机制;区县政府领导或农业农村局领导参加有关职业农民培育活动不少于2次。

13

加快推进

农业品牌建设

开展各项品牌及品牌店创建、年底考核准备工作。

注册农产品企业品牌(商标)2个,创建市级以上品牌1个,创建企业品牌店5个。

14

全面开展

村庄清洁行动

85%的行政村实现干净整洁。

15

农村垃圾

革命工程

无害化处理率95%,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32%。

无害化处理率100%,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35%。

16

农村污水

革命工程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42个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行政村达到21个村。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46个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行政村达到23个村。

17

农村厕所

革命工程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0.38万座,新增公厕19座。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0.4万座,新增公厕20座,新增乡村旅游景区公厕2座。

18

村庄风貌

提升工程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5个。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6个。

19

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示范村通客车率100%,自然村通动力电率100%。

20

绿化美化工程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达90%。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达100%。

21

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覆盖率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75%,规模养殖场粪污设备配套率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率95%。

22

“美丽人家”

建设工程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达78%,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达65%;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200户。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达80%,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达70%;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200户。

23

高质量完成

脱贫退出

区县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村,镇街党工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户,建立、推行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建立1212户3898人已脱贫户的分类帮扶台账。

24

巩固拓展

脱贫成果

完成2014年—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持续抓好扶贫干部培训管理工作,新增贫困人口控制在2%以内,已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无因工作质量问题造成的返贫,已脱贫人口返贫率控制在8%以内,完成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两摸一核准”工作。

25

深化农村

土地制度改革

证书发放率92%,矛盾调处率95%。

26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移交工作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

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工作任务。

27

积极推进

农村金融改革

完成中省政策性保险工作,按照市特色农产品保险意见,基本完成自愿参评农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户数不低于本辖区农户数70%。

国际港务区工作任务

序号

总体任务

2019年

11月

12月

1

稳定粮食生产

开展小麦播种基础调查及技术培训等田间管理;组织冬季化除、冬灌技术培训。

对小麦、油菜进行冬季化除及冬灌、对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落实冬季化除及冬灌等关键技术措施;对照年度粮食生产面积、产量目标任务进行自评总结。

2

提升发展

设施蔬菜

蔬菜面积0.05万亩,产量0.1万吨。开展越冬蔬菜生产管理;蔬菜高效模式工作总结。

蔬菜面积0.05万亩,产量0.28万吨;做好全年蔬菜工作总结和越冬蔬菜生产管理工作。

3

特色果业

提质增效

完成标准和观光果园建设形象进度。

完成所有年度考核指标任务以及市上切块下达的果业项目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

4

强化农业

科技创新驱动

每名特派员每月应组织开展1场技术培训,1次现场指导,服务群众人次不少于15人次;每名特派员全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1项。

5

推进农业

机械化

报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自评;对市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示范工程检查验收。

6

强化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

农产品检测速测0.2195万批次,农产品定量检测30批次,开展追溯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制作市县平台对接项目的技术方案;开展一对一企业培训。

12月底完成全年农产品检测目标任务,开展追溯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加强农产品上市前宣传检查工作,确保包装产品的加贴率。

7

培育家庭农场

/

/

8

培育农民

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总数100个。

9

培育壮大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

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加强与市上对接,确保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家。

10

培育农村

实用人才

开展教育培训活动3次以上;做好培育学员信息入库,比例不低于80%;在中、省、市等主要媒体发布综合性信息报道不少于4次;在市级职业农民培育群中发布培育有效信息4条以上;探索创新职业农民培育体制机制;区县政府领导或农业农村局领导参加有关职业农民培育活动不少于2次。

11

加快推进

农业品牌建设

开展各项品牌及品牌店创建、年底考核准备工作。

注册农产品企业品牌(商标)2个,创建市级以上品牌1个,创建企业品牌店1个。

12

加快现代

农业园区建设

报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情况,创建名单;明确园区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

完成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任务,完成市级园区的认定、授牌和年度统计报表录入。

13

全面开展

村庄清洁行动

85%的行政村实现干净整洁。

14

农村垃圾

革命工程

无害化处理率95%,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42%。

无害化处理率100%,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比例45%。

15

农村污水

革命工程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7个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行政村达到7个村。

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8个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行政村达到8个村。

16

农村厕所

革命工程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0.38万座,新增公厕4座。

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0.4万座,新增公厕5座。

17

村庄风貌

提升工程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3个。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4个。

18

基础设施

提升工程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示范村通客车率100%,自然村通动力电率100%。

19

绿化美化工程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达90%。

示范村林木覆盖率30%以上的村庄达100%。

20

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覆盖率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75%,规模养殖场粪污设备配套率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率95%。

21

“美丽人家”

建设工程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达78%,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达65%;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90户。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的行政村达80%,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的行政村达70%;示范村创建“美丽庭院”90户。

22

高质量完成

脱贫退出

区县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村,镇街党工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2/3以上贫困户,建立、推行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建立733户2245人已脱贫户的分类帮扶台账。

23

巩固拓展

脱贫成果

完成2014年—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持续抓好扶贫干部培训管理工作,新增贫困人口控制在2%以内,已退出贫困村和脱贫人口无因工作质量问题造成的返贫,已脱贫人口返贫率控制在8%以内,完成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两摸一核准”工作。

24

深化农村

土地制度改革

证书发放率92%,矛盾调处率95%。

25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移交工作规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

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工作任务。

26

积极推进

农村金融改革

完成中省政策性保险工作,按照市特色农产品保险意见,基本完成自愿参评农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户数不低于本辖区农户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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