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

我省城乡居民2022年度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于去年12月底结束。但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有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在集中缴费期正常参保缴费。为保障城乡居民应参尽参,正常享受待遇,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决定延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至2月28日,原缴费渠道不变。城乡居民在此缴费期内缴纳2022年度个人参保费用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的次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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