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2022年4月3日,西安市已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业务全面恢复办理
4月3日起,西安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业务全面恢复办理,包括药店购药、门诊刷卡、门诊特检特治、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门诊特殊药品、出入院医保结算等项业务。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三者中任一种介质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和结算。同时延长参保职工医保统筹待遇至2022年5月底。
二、医保经办窗口业务实行预约办理
由于新的医保系统部分经办业务还在开发测试中,因此4月6日至4月15日,首先恢复部分经办窗口业务且暂时实行预约办理,后续逐步恢复其他经办业务。
业务预约类型:
1.职工参保业务(参保单位信息查询、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动业务)
2.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业务
业务预约流程:
1.关注“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手机办理”中点击“预约服务”。
2.选择“预约业务类型”及“预约时间段”。
3.填写“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名称”“单位编码”等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预约。
4.请提前一天进行预约,并在预约时间段内办理,过时则本次预约作废。
三、推广使用新的医保业务办理平台
西安市医保网上经办业务部署在“陕西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服平台”),请各参保单位尽快在陕西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用户注册,普及推广使用新平台。链接地址:https://zwfw.shaanxi.gov.cn/ggfw/hallEnter/#/Index(陕西医保公共服务)
四、相关工作安排
(一)2022年4月6日开始,各参保单位首先开展重复参保数据治理工作,通过公服平台会将重复参保人员数据推送给单位,各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应及时通知参保人,根据参保人选择参保地情况,办理相关停续保业务。
(二)2022年4月30日,统一对全市所有参保单位2022年3月份医保缴费进行核定,推送税务部门,各单位及时进行缴纳,保证参保职工待遇不受影响。
(三)其他业务将逐步恢复办理,请各参保单位及时关注“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我市029-12345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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