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县见义勇为模范(群体)的决定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旬阳建设,在全面推动县域社会治理趋善向好,奋力实现追赶超越目标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弘扬社会正气,县政府决定授予冯卓、向磊、涂世铭和袁宝平、李刚、石朝辉、巩小壮两个“全县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授予朱海义等4名个人“全县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县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群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同时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人民群众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的勇敢精神和舍己为人、伸张正义的高尚品德,以树立良好社会风气为已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大力倡导良好社会新风尚,为推动“平安旬阳”“法治旬阳”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县见义勇为模范(群体)名单

旬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4日   

全县见义勇为模范(群体)名单

一、见义勇为模范

朱海义    城关镇青泥社区个体户

李奕环    县政府办干部

屈孝昌    神河镇神河社区居民

胡新波    旬阳县国家税务局职工

二、见义勇为模范群体

1.冯卓、向磊、涂世铭

冯  卓    旬阳县国家税务局职工

向  磊    联通公司旬阳分公司职员

涂世铭    旬阳县供销社退休职工

2.袁宝平、李刚、石朝辉、巩小壮

袁宝平    旬阳县国家税务局职工

李  刚    城关镇健康路个体户

石朝辉    旬阳县城关镇政府民路居民

巩小壮    旬阳县国家税务局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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