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岚皋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岚皋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本次印发的《岚皋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不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自2020年12月31日起执行。2018年制定的《岚皋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岚皋县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比例表



岚皋县人民政府

2021年 1月18日

解读链接:http://www.langao.gov.cn/Content-2217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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