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19〕16号)及《关于进一步推进2020年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进行了评估,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审查。现予以公布,该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宁陕县2019年度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制订》及《宁陕县2019年度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工作范围为宁陕县整个行政辖区。
二、本次《宁陕县2019年度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制订》及《宁陕县2019年度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的估价期日为2019年12月31日。
三、基准地价表现形式为级别基准地价,采用《宁陕县2019年度农用地(耕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基本内容》《宁陕县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图》《宁陕县2019年度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基本内容》《宁陕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图》的形式予以表示和公布。
附件:1.宁陕县2019年度农用地(耕地)定级与估价基本内容.docx
3.宁陕县2019年度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估价基本内容.docx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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