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有关矿业权扣减矿区面积的通告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秦岭生态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的函》(陕自然资矿函〔202031)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秦岭地区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自然资规〔20203号)、《陕西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矿业权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矿发〔202041)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江口镇南付家河大理石矿4个采矿权和陕西省宁陕县新建铅锌矿普查探矿权,依法予以扣减面积,现就扣减面积矿权信息通告如下:


序号

矿权人

矿权名称

证号

矿种

1

宁陕县清山绿水矿业有限公司

江口镇南付家河大理石矿

C6109232011127130121478

大理石

2

宁陕县鑫茂矿业有限公司

江口镇熊家沟石英石矿

C6109232010127130087565

花岗岩矿

3

宁陕县大盛矿业有限公司

宁陕县江口镇大堰沟石英石矿

C6109232010097130075497

石英石

4

宁陕县孟辉矿业有限公司

江口镇南沟石英石矿区

C6109232010067130067903

金矿

5

安康市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宁陕县新建铅锌矿普查

T61120091202038238

铅锌矿

 

 

 

 

 

 

 

 

 

 

矿业权所在地镇政府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通告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矿业权扣减面积相关工作;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证照变更等工作。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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