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政任字〔2021〕8号
淳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宋春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任命:
宋春林同志为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刘忠轩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
李群梅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正科级督查专员;
梁涛、高挺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黄飞同志为县地方志编纂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乔润星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梁涛、高挺同志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于淑妮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王岗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郭广琪同志县扶贫开发局正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张建宏同志城关街道办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梁学斌同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郭军莉同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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