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宋春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淳政任字〔2021〕8

 

淳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宋春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任命:

宋春林同志为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刘忠轩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

李群梅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正科级督查专员;

梁涛、高挺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黄飞同志为县地方志编纂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乔润星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梁涛、高挺同志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于淑妮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王岗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郭广琪同志县扶贫开发局正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张建宏同志城关街道办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梁学斌同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郭军莉同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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