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邑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邑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旬邑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统一审批服务建设管理标准,全面提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质量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全省政务服务形象标识和实体大厅名称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权力监督”为核心,以陕西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建立实施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运行新模式,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构建线上线下、指南明晰、流程规范的标准化审批服务,打造“勤政、高效、便民、务实”的便民服务体系。

(二)建设原则

1、坚持前瞻性与可行性相结合。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要将服务标准文本内容和实际工作情况有机结合,在实现文本简洁扼要、操作实用易行、群众办事便利的同时保持标准化的开放性和前瞻性。

2、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在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涉及到的政策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告知单、收费依据、服务流程、办理时限、踏勘评审、结果公示等要素,要严格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每一个审批服务项目、每一个流程环节、每一个时限节点都要建立量化指标。对不能量化的要合理确定业务标准性质等级,分类分级建立明确管理规范。

3、坚持标准化与信息化相结合。用活用好陕西政务服务网,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形成标准统一、横向交错、上下联动、数据共享、全程在线监控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

4、坚持编制实施与评价修订相结合。通过审批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理顺内部工作关系,优化管理服务环节,并根据实施情况和公众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充实完善,不断提高标准化水平,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省市县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的要求,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行制度体系、事项管理、实体大厅、服务流程、队伍建设标准化。要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推进信息共享,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建立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一体的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营造规范、高效、优质、便捷的审批服务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410—430):成立旬邑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旬邑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和启动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151—1031日):各成员单严格按照要求,对审批服务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详细梳理,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推动审批服务更加高效。

(三)问题整改阶段(2021111—1130日):对标准化体系建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优化标准方案,确保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成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12月底前):全面总结审批服务标准化实施情况,巩固建设成果,促进全县审批服务工作提档升级。

四、工作任务

(一)大厅建设标准化

1、审批服务大厅布局设置规范。按照《陕西省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全省政务服务形象标识和实体大厅名称的通知》,规范实体审批服务大厅布局设置,原则上将行政许可服务与便民服务分区设置,并兼顾业务关联性。便民服务分区根据服务大厅面积大小,对功能区域进行合理布局,做到窗口台面、办事区域整齐划一,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个性化需求,窗口应为开放式,数量满足服务需求。按功能设置咨询引导区、自助办理区、投诉举报区、休息等候区、母婴室、洗手间等。

2、审批服务大厅名称标识规范。推进县级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和管理审批服务大厅的机构为“旬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场所名称标识应悬挂于所在主体建筑正面显要位置,服务大厅和各分厅应设置窗口吊牌、工作人员公示牌、事项公示牌等基本服务标识,按照“整体统一、规范醒目、通俗易懂”的标准设置各类标志标识。

3、审批服务大厅功能设施规范

1)窗口设施。设置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参考附件5),配备办公用品、办公桌椅、资料柜、高拍仪(扫描仪)、身份证复印机、考勤机、电脑、打(复)印机、电话、网络等办公设备。

2)大厅设施。更新办公设施,改造网络系统,设置自助服务终端、信息发布设备、触摸式信息查询设备、排队叫号机、自助饮品机、移动设备充电区、报刊栏及保障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的无障碍设施。

3)信息系统。设置本级与上级政务服务机构、窗口与本部门的局域网、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专网系统等网络,部门业务专网系统应接入本部门窗口网络系统,配备数量适宜的网络接口及电源插座,配置WiFi无线网络及视频监控系统。

4)安全设施。配备安装防火灭火系统、设置紧急逃生通道、应急照明等安全应急设施,电梯入口处设置乘梯须知,引导服务对象安全文明乘梯。

4、审批服务大厅工作服务规范

1)服务方式。审批服务大厅应以方便服务对象为导向,以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为重点,从流程设置的合理性,功能、方法、对象是否重复,以及环节先后顺序合理性三个方面,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让更多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根据每项事项的具体情况,以文字形式对流程及所包含的环节进行描述,编制完善流程图(参考附件3、4)。审批服务大厅应采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逐步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2)服务类型。在政务大厅设立“企业开办专区”,整合市场准入、办照、印章刻制、养老统筹、银行开户等业务,为企业设立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统一推行“委托办、上门办、帮助办、预约办、兜底办”等便民服务举措,通过“委托办”,为申请人提供全程代办审批服务;开展“上门办”,为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指引式审批服务,为特殊的办事群体提供暖心的上门公共服务;实行“帮助办”,为老、弱、病、妇、幼和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群体提供温馨帮助办理服务;凭借“预约办”,为企业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审批服务;推行“兜底办”,为服务对象提供保姆式的审批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要结合办理事项和服务对象的特征,有针对性的分类开展审批服务创新工作。

3)服务规范。制定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文明用语,规范接待,做到服务态度主动热情,服务设施整洁齐全,为群众提供温馨、舒适的办事环境。

(二)事项管理标准化

1、事项清单。依托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平台,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旬邑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参考附件1),搭建服务事项咨询库,实现服务事项查询标准化、智能化。

2、办事指南。根据《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制规范》(DB61/T1124—2018)和《旬邑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参考附件2),统一规范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申办条件、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和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地点、咨询投诉电话等要素,并在政务服务网及实体审批服务大厅公布。服务类事项要参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编制办事指南,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公布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3、操作规程。按照《旬邑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从资料受理、审查、办结、归档,明确各个环节资料运转及填写规范,严格按照审查细则(包含窗口和后台审批)审查材料名称、数量、格式、签名签章等内容,制作样表册,要对申请人、窗口人员、审批人员的事项办理和审查起指导性作用。各事项标准化操作规程应统一格式,由窗口受理人员和后台审批人员两部分构成(参考附件6、12)。

(三)审批流程标准化

推动综合受理窗口的设立和运行,在政务大厅设置行政审批综合受理(咨询)窗口,有条件的整合便民窗口业务,推行部分业务整合受理。

1)受理。咨询台工作人员按照申请人申请的具体事项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参考附件5),方便申请人及时准确的准备申请材料。受理窗口对核查资料符合规定的出具《受理通知单》(参考附件7),载明受理事项、受理时间、取件时间、取件方式、咨询电话等内容,由咨询引导将资料按照流转表(参考附件10)流转至后台审批科室,流转表写明流转时间和给(接)件人;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参考附件9),说明理由和依据。实行资料补正制度,对申请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以当场告知、电话通知等形式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在流转表上填写补正情况。同时,根据补正情况,可以填写特殊情况和退件情况。针对基本条件具备、主审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但次审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过施行“容缺受理”制度,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先予受理,受理窗口出具《容缺受理通知单》(参考附件8)。

2)审查。针对每个审批服务事项,编制全面细致的审查细则(参考附件11),明确审查方式、依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时限节点、审查环节等,保证审查行为的合法规范。需要现场踏勘的,详尽踏勘细则,严格按照踏勘标准进行,做到踏勘工作公平、公开、透明。若需要联合踏勘的,如实填写联合踏勘记录表(参考附件13)。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则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进入听证环节(参考附件14、15)。

3)决定。属于即办件的应当场(天)作出决定,除即办件外,应当在承诺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决定,依法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参考附件16),并书面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办理结果文件(证件),申请人可采取窗口取件、快递送达、自助取件等方式取件。窗口领取的,做好领取登记工作,(代)取件人需提供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并签字确认。快递送达的,申请人如实填写邮寄信息,工作人员做好与邮政窗口的工作对接,及时将快递发出。自助取件的,工作人员及时采集取件人信息,发送取件码,确保正确快速取件。

5)归档。事项办结后,严格按照档案整理规范整理档案,规范页码、编号、基本信息录入、归档人、归档日期等内容,并形成电子目录,每月按时上交档案。

(四)网上服务标准化

1、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平台标准规范化。按照省市标准规范要求,加快推进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县级各部门要加强业务系统与平台对接维护工作,充分实现政务数据共享。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压缩办理时限和简化办事流程,增加网上办和全程网办事项数量,构建上下联通、功能完善、数据共享、运行高效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加强“一网通办”管理机制,做到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应上必上、全程在线”,形成件件有回应、办事有效率的网办服务模式,为广大群众提供智能便捷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

2、镇(村)级便民服系统规范化。加强对镇办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室)网络化建设,实现全县10个镇办、179个村(社区)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政务网全覆盖,推进完善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搭建三级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提高基层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使我县镇(村)级便民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推行“微店”式服务,让群众在线选择办理事项,办理人员结合事项网办深度开展网上验证核对,实现一网通办。借助互联网实现市县镇村联办,村、镇受理,县级审批办结并邮寄结果证(件),真正做到让身边事就近办、快速办。

3、推动电子审批服务规范化。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远程视频踏勘系统、帮代办等服务模式,深化办理事项网办深度,充分发挥“邑点通”品牌功能,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在审批服务中的广泛应用,有效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引入社会力量,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在线支付,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五)制度建设标准化

1、服务制度。建立健全文明接待、着装规范、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延伸告知、预约服务、带班值班、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为群众提供暖心、便捷的服务。

2、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公文办理、学习制度、请销假、公务用车管理、档案管理、重大事项报告、考勤、值班、行政审批公章使用管理、财务审批、办公用品管理、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车辆租赁管理、宣传信息报道等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保障优质服务。

3、运行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审批事项集体研究、观察员审查员、联席会议、过渡期联合审批、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行政许可划转事项现场核查等制度,全力保障行政审批服务局内部、行政审批服务局与监管单位之间联系顺畅,配合紧密,共同促进。

4、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线下巡查、视频监控、随机抽查、举报投诉、“好差评”、容缺受理等监管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服务。

5、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各类考核、评优制度,将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遵规守纪、考核评议结果和奖惩挂钩,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水平。

(六)队伍建设标准化

1、人员要求。对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工作人员,根据办理事项需要和岗位设置,明确每个事项的具体责任人,责任人必须是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要具备相应的执业技术要求,并持证上岗。进驻部门(单位)的窗口负责人,应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进驻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从事此项业务工作时限不少于2年,窗口工作期间不再承担原部门(单位)的其他工作。行政审批服务局可根据窗口人员日常和年度考核情况,提出调岗意见,由派出部门(单位)及时调整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应着统一服装上岗,佩带工作证(牌)。

2、作风建设。加强干部意识形态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技能、服务礼仪等方面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采取设置绩效奖、红旗窗口、党员示范岗等方式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增强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3、文化建设。经常性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国防教育,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内容贯穿其中,树立“尚德善学、务实创新”的工作理念。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打造团结协作、健康向上的政务服务队伍。

4、文明建设。加强干部文明建设,提升窗口单位文明服务形象。统一干部服装,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经常性开展文明礼仪培训,形成工作人员仪表整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规范的工作作风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旬邑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刘艳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市场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税务局、县邮政局、县寿险公司、县信用联社和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赵仁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

(二)要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分项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硬件建设,加快业务熟练,重视日常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严格督查检查。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督查反馈和通报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反馈问题,对账销号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督办约谈,倒逼标准化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 旬邑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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