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安委办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近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近期省安委办将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为了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1年7月份

二、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公开曝光等方式,由省安委会各专委会办公室及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督导检查重点行业领域及责任单位

(一)煤矿。督查重点:一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以及矿山外包工程、资源整合煤矿、托管煤矿、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等4个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二是突出重大灾害治理和风险防控,对煤与瓦斯突出、汛期淹井特别是老空水害、冲击地压、火灾、顶板、断层构造带、采掘失调等重大风险灾害排查防控情况。三是将关闭退出矿、停产矿、停建矿、技改矿、整合矿、基建矿、生产矿等所有类型的煤矿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落实包保、逐矿盯守、巡查等监管责任情况。四是检查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有关部门执法情况,督促把严格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县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二)消防。督查重点:一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检查是否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八项工作措施”,是否围绕“管、查、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是否整治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外墙保温、防火封堵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革命文物建筑,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四个一”要求,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随意堆放易燃可燃物、违章搭建彩钢板、违规住人、值班巡查不落实等隐患问题,是否对老旧电气线路、失效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升级。三是老旧小区和沿街门店,重点检查住宅小区是否对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管理,是否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物业公司等单位是否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沿街门店是否违规住人,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力量等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四是检查地方消防安全有关部门执法情况,督促把严格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县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督查重点:一是突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重点排查接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情况,系统使用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责任是否明确,安全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落实是否有效;风险研判承诺是否落实,公告内容是否真实;新入职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是否达到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是否达到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培训考核合格,特殊作业审批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是否有效落实等。二是突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是否存在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安全设施和应急设施是否完善,尤其要严查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情况;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备案制度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督机制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是否整治。三是突出事故教训汲取。重点排查《关于深刻汲取河北沧州南大港产业园区鼎睿石化“5·31”火灾事故教训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关于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落实情况。四是“一防范三提升”年度重点工作,以及产业转移承接有关产业政策、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检查加油站等企业管理情况。六是检查地方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执法情况,督促把严格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四)工贸。督查重点:一是根据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及工贸企业25项重点检查事项开展检查。主要包括我县涉氨冷库、建材企业用电线路、安全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液氨储罐与压缩机安全间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方面的问题。二是粉尘涉爆企业,主要包括是否存在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等问题隐患。三是商贸企业、仓储物流企业主要查看员工安全培训教育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是否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备案。四是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检查,查有没有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有没有挂牌管理,有没有责任到人,查作业审批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作业前有没有进行通风排风、作业过程中有没有人员在外观察警戒,有没有编制有限空间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按时组织演练并留存相应资料等。(县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五)燃气。督查重点:一是城镇燃气场站及管网等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天然气站、天然气储配站、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管网等设施,以及储罐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安全风险隐患。二是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以及酒店等密集公共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等。三是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状况,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四是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情况。燃气供应企业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情况,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落实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安全使用技术指导和宣传情况,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录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情况。五是燃气企业作业制度、规范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是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管理、日常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巡视巡检等制度执行情况和员工持证上岗情况等。六是城市燃气应急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是城市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可操作性、实用性,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抢险设备配置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七是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情况。重点是燃气经营企业是否落实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入户安检等职责,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每两年免费对用户的燃气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非居民用户一年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安检。八是检查地方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执法情况,督促把严格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六)建设工程施工。督查重点:一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情况,突出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等内容。二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主要包括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工作体系及监督机构建设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和事故查处、信息报送等情况。三是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及从业人员落实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安全管控等情况。四是检查地方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执法情况,督促把严格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七)学校。督查重点:一是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用水、用电、用气、通风、消防等各类安全保障设施工作情况,标识标牌、警示标志是否清晰完备;制定具有自身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明确安全责任;用于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设施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以及安全培训等方面的经费落实情况;针对管制化学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源等,开展定期专项检查情况,并做好记录存档。二是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将预防学生溺水作为学校安全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致家长一封信的回执收缴是否完全;将防溺水“六不”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开展安全和警示教育情况。三是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工作台账;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四是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小饭桌”等学生密集场所管理;五是检查地方教育等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八)道路交通。督查重点:一是地方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情况,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运交通安保工作。二是有关监管执法部门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情况,部署专项督导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公路安防工程,以及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三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单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关工作情况。四是检查地方公安等有关部门执法情况,督促把严格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公安局负责)

(九)道路运输。督查重点:一是有关部门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考核等工作情况。二是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期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情况,部署农村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等工作,联合有关部门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百吨王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三是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情况。四是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风险分级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开展情况,落实“两客一危”重点运营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培训教育等情况。五是检查道路杂物清理、塌陷地段整治情况。六是检查地方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督促把严格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十)旅游。督查重点:一是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落实情况,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建立情况,2021年集中攻坚阶段各项任务落实情况。二是各旅游场所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内治安、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三是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教育、应急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四是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处置情况。五是检查地方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执法情况,督促把严格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县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一)特种设备。督查重点:一是电站锅炉,气瓶充装站、检验站,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旅游景区内客运索道和游乐园内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二是十四运特种设备核心区、重点区、外围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保障情况。三是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电梯鼓式制动器、起重机械双限位装置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检验情况、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档案资料、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四是检查地方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执法情况,督促把严格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二)体育及重大活动。督查重点:一是贯彻落实中省体育赛事监管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暂停相关体育活动的通知》情况;体育赛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十四运赛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体育赛事审批备案、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应急管理等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二是训练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医疗保障措施制度落实情况;训练场地、器材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检查维护情况;训练单位班子成员驻队值班、运动员住宿安全管理情况;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弹安全管理情况。三是体育场馆设施消防系统、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安全防护情况;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情况;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和定期维修维护工作开展情况;各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四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资格审查情况;经营场所设施、人员配备以及安防措施落实情况;市县体育主管部门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执法检查开展情况。五是体育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排查发现的体育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六是检查重大活动安全排查、应急预案、报备审批及外出活动请示情况。(县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本辖区、本行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以这次全省安全生产重点督查检查为契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抓紧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二要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系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明确分管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分级精准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台账,确保风险隐患全面整改。各安全专业委员会要做好预案修编、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定期排查、会商研判、整治整改等工作,真正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三要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安全网格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无漏洞、无盲区。要强化信息报送,做到常态化、规范化。各专业委员会要每周向县安委会报送排查整改情况,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全力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统计表

 

                                                                      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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